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生活
綜合

口服抗病毒藥物對象「移除2類人」 孕婦、產後6周內婦女經醫師評估可使用

指揮官陳時中。(圖/翻攝自指揮中心直播)

指揮官陳時中。(圖/翻攝自指揮中心直播)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3日)公布國內新增66,283例COVID-19確定病例,分別為66,247例本土個案及36例境外移入(29例為航班落地採檢陽性),另確診個案中新增40例死亡。

指揮中心公布,即日起修訂未滿65歲口服抗病毒藥物適用條件,Paxlovid部分,輕度至中度未使用氧氣且發病5天內之12歲(含)以上且體重40(含)公斤以上病人,並有癌症等12類狀況者;莫納皮拉韋部分,輕度至中度未使用氧氣且於發病5天內之18歲(含)以上病人,有癌症等11類情形,且無法使用其他建議藥物者。

至於原列入重症高風險因子之「吸菸或已戒菸者」,即日起依專家會議決議自用藥條件移除,吸菸或已戒菸者須搭配任一其他風險因子,方符合用藥條件。

修訂未滿65歲口服抗病毒藥物適用條件。(圖/指揮中心)
修訂未滿65歲口服抗病毒藥物適用條件。(圖/指揮中心)

指揮官陳時中強調,並不是所有確診的人都需要使用藥物,國外這些相關已經用過藥物的地方,在藥廠研究基本上具有一些相關風險,它在使用起來才有所謂的一個效果,若完全沒風險,這有使用藥、沒使用藥其結果都差不多。

此外,專家會議21日決議了「孕婦與產後6周內婦女」口服抗病毒藥物Paxlovid適用條件,若臨床醫師評估使用效益大於風險,經充分告知並獲同意後可使用。

「孕婦與產後6周內婦女」口服抗病毒藥物Paxlovid適用條件。(圖/指揮中心)
「孕婦與產後6周內婦女」口服抗病毒藥物Paxlovid適用條件。(圖/指揮中心)

目前尚無Paxlovid用於孕婦與產後6周內婦女之臨床資料,若臨床醫師經評估個別感染孕婦與產後婦女後研判使用之效益大於風險,經充分告知且病人同意下可使用。婦女用藥時若有意願持續哺乳,另需綜合評估餵哺母乳之益處與對嬰兒可能風險,若決定哺乳應遵守循感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