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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遭背叛開槍轟友噴血亡 高雄男改重判14年

警方案發後循線發現蔡嫌上前圍捕壓制,並在蔡嫌身上起獲作案用手槍、子彈。(圖/讀者提供)

警方案發後循線發現蔡嫌上前圍捕壓制,並在蔡嫌身上起獲作案用手槍、子彈。(圖/讀者提供)

高雄市60歲蔡姓男子2018年因涉嫌販賣海洛因毒品被警方逮捕,一審判18年徒刑,他自認是替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58歲陳男擔罪,已心生不滿;後來蔡嫌被詐賭,認為是陳男通風報信出賣他,憤而持槍當著陳妻等人面前,一槍擊中陳男頸部大動脈,當場死亡。高雄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刑9年6月,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改依殺人罪重判徒刑14年。

警方案發後循線發現蔡嫌上前圍捕壓制,並在蔡嫌身上起獲作案用手槍、子彈。(圖/讀者提供)
警方案發後循線發現蔡嫌上前圍捕壓制,並在蔡嫌身上起獲作案用手槍、子彈。(圖/讀者提供)

警方調查,雙方因宿怨引起殺機,綽號「雄仔」的蔡嫌於2018年因涉嫌販賣海洛因毒品被警方逮捕,法官裁定收押,後來法院一審判18年徒刑。蔡男被法院判刑確定,自認是替陳男扛罪,沒想到他被人詐賭欲找對方理論,陳男卻背叛他,私下向詐賭之人通風報信,更讓他心生不滿。

2021年2月6日凌晨,蔡在氣憤之下,持槍前往高雄市鳳山區陳男住處,當著陳妻和另名吳姓友人面前,朝陳開1槍,擊中他頸部,並射穿左頸靜脈及左上肺尖,導致大量血胸及氣胸,送醫急救仍不治身亡。

鳳山警分局依殺人、違反槍砲罪嫌,將蔡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起訴,高雄地院認定他沒有殺人犯意,改依傷害致死罪和違反槍砲條例,分別判處9年6月和6年,併執行刑14年,但他只針對傷害致死部分上訴。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認為蔡開槍有殺人犯意,改依殺人罪重判1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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