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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風電政策上下其手 監委彈劾文資局官員

監察委員調查發現,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利用政府離岸風電政策,讓有心人可上下其手牟利。(圖/黃耀徵攝)

監察委員調查發現,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利用政府離岸風電政策,讓有心人可上下其手牟利。(圖/黃耀徵攝)

監察委員葉宜津、王美玉、賴鼎銘及蕭自佑調查,政府力推離岸風電政策,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資局)自創優先輔導風場機制、浮編採購預算,致有心人可上下其手牟利,該局前局長施國隆任用前專門委員兼秘書室主任蕭銘彬辦理採購業務,造成公帑損失高達1400餘萬元,蕭還收受賄賂857萬元,均有損官箴及政府形象,提案彈劾施國隆、蕭銘彬,並在今(16)日通過糾正文資局,也要求文化部應善盡督導之責。

監委調查發現,《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2015年12月公布施行後,離岸風電開發商於環評前,需將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報告送文資局審查,未料蕭銘彬竟利用辦理水下儀器採購案、雲端火災預警採購案,向廠商期約、收受賄賂,另透過向離岸風電開發商推薦廠商撰寫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報告以賺取報酬,並從中獲取賄賂;施國隆明知蕭銘彬遭檢舉已列為廉政風險人員進行列管,仍將其調回主辦採購事務,造成高達新台幣1千4百餘萬元公帑之損失。案經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於6月7日審查全數通過彈劾,已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並於今(16)日通過調查報告,提案糾正文資局。

監委指出,施國隆明知蕭銘彬已被政風室列為廉政風險人員,仍將調至主辦採購業務,蕭核定之水下儀器採購案加上後續擴充案,總計決標金額為3,826萬餘元,其中盟帝公司之佣金高達1,417萬餘元,占總得標金額的37%,變相造成政府公帑損失;施還指示辦理向兒子介紹的廠商採購,使頂石公司從中獲利322萬餘元,退休後1個多月即擔任頂石公司顧問,認為施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事證明確。

監院指出,文資局限期風場開發商需於2週內函送水下文資調查報告審查,水下文化資產審查專案小組又自行決定8家優先輔導之風場,排除其餘14家廠商,致有心人可上下其手牟利;文資局承辦單位嗣後又將未列入優先輔導之風場排入會議審查,凸顯承辦單位竟掌有調查報告是否排入會議之生殺大權等,均使政府大力推動離岸風電之政策嚴重受挫。

監委調查報告指出,文資局每年將近20億元預算,文化部為文資局上級機關,應有指揮、監督之責,針對所屬有關防貪案件之宣導、採購制度之完備、人事徵信之建立等應予全面性檢討,以使費用得以執行順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