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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WANT 即時新聞 / 生醫美魔女案外案 陳宗基批監委護航討國賠
三顧董事長陳宗基1號下午以個人身分召開記者會,出示關鍵對話截圖和監察院公文鐵證,痛批監察委員范巽綠涉嫌嚴重公器私用,在刑事案件偵辦蒐證的核心階段,強行以監察權介入個案,為閨蜜護航並鋪路國賠!痛批范巽綠監委絲毫未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主動迴避,反而以監察委員身分主導立案、通過糾正。
前監委遭爆未避嫌楊智惠案 徐巧芯嗆綠:憑什麼值得人民信任?
有著「生醫美魔女」稱號的三顧生醫前董座楊智惠,因涉嫌竊取、洩漏營業秘密等遭起訴,監察院則針對偵辦過程的拘提、戒具使用及搜索扣押等違失提出糾正;然而卻爆出,參與調查、提出糾正的前監委范巽綠與楊交情深厚,遭質疑公器私用。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今(2)日說,監委頭銜非公正保證書,立法院有責任嚴格把關,不應盲目為總統提名背書。徐巧芯表示,民進黨一碰到監察院人事被否決,就喊在野黨癱瘓監察院、誰來監督政府。但人民更想問:這些監察委員,到底是在替人民監督政府,還是在替權貴服務?不是總統提了名,立法院就得照單全收!徐巧芯直言,相關指控是否成立,必須查清楚;但監委與當事人的關係、有沒有利益迴避,同樣要攤開檢驗。監察委員的頭銜,不是公正的保證書!人民繳稅養監察院,是要公正監督,不是替權貴服務。徐巧芯提到,范巽綠曾把監察院改革批為「炒作」,反問誰來監督政府,但監委自己都經不起檢驗,憑什麼要求人民信任?監督政府的人,更要接受人民監督!徐巧芯也說,這就是為什麼監委人事必須嚴格把關。過去的爭議,更提醒我們:專業、操守與公正性,不能靠民進黨背書就過關。徐巧芯強調,不適任的人,立法院有責任替人民嚴審監委人選,沒有義務替總統的提名背書,民進黨與其指責在野黨擋人事,不如先交代:「你們提的人,憑什麼值得人民信任?」
挺閨密查私案?三顧分手「生醫美魔女」驚爆她與監委情同姊妹
「生醫美魔女」楊智惠卸任三顧生醫董事長後,因涉嫌洩漏營業秘密遭起訴,但偵辦她的調查官劉錦勳也被「監院認證」不當使用戒具、拘提搜索違法,還讓調查局面臨國賠500萬元的官司;三顧現任董座陳宗基今天出面爆料,負責調查糾正案的監委范巽綠曾在白色情人節當天從台北南下高雄為楊智惠慶生,兩人情同姊妹,范巽綠卻在楊智惠遭搜索後立案調查過程是否違法,楊智惠再拿范巽綠的報告來告調查局,因此有「挺閨密、辦私案」之虞,也讓監察院變成權貴徵信社,難保調查公正性。陳宗基整理出時間軸,2023年6月9日,楊智惠和超基因公司遭搜索之後,監察院就正式立案了解調查局逮捕上銬楊智惠是否侵犯人權,從法務部2024年1月15日第一次復函卷證給監院可判斷,早在這個時間點之前,監委就著手調查,因為「公家機關效率不會這麼高」。楊智惠生日當天,范巽綠特地南下慶生並合照。(圖/陳宗基提供)陳宗基表示,2025年2月19日檢方偵結起訴楊智惠,當時認為搜索及查扣證據是合法的;監察院在2025年6月11日糾正調查局後,楊智惠就依據監委報告請求國賠,這是她的公民權,外人無可厚非,但調查報告上「這個名字怎麼這麼熟」,陳宗基於是想起,早在2021年3月14日,楊智惠先傳訊息問陳宗基是不是在打球,隨後傳送范巽綠捧花給她的合照,並補充「今天是白色情人節,也是我生日,范監委特別到高雄為我慶生」。陳宗基說,「慶生事件」2年後,三顧對楊智惠提告,當范巽綠介入調查時,難道不知道楊智惠涉入刑事案件,應該避嫌嗎?在檢調偵辦楊智惠是否違法期間,監察院同步調取偵查中卷宗,就此寫出糾正案報告,然後楊智惠用於國賠案,「如果可以這樣的話,我們是不是都要認識監察委員?」楊智惠卸任三顧董座之後,引爆一連串司法訴訟。(圖/本刊資料照)陳宗基表示,偵查中的案件,監察委員可以跟法務部調資料,法務部也給資料,否則范巽綠寫不出那份報告;他使用AI分析范巽綠的調查報告,發現只有75%篇幅與人權有關,25%篇幅提到三顧案的犯案動機、辦案方向,這是否代表監察院把偵查中案件的調查資料洩漏給監委閨密?「我強調,我不敢這麼說」,但是一個監察委員可以為她的閨密從台北下去高雄、幫閨密慶生,又提起這個報告,「我不懂可以這個樣子嗎?」此例一開,以後任何人被搜索調查,是不是都趕快找監委?陳宗基質疑范巽綠調查楊智惠案讓監察院變「權貴徵信社」。(圖/劉松霖攝)陳宗基下午現身時有備而來,事先印好的手板有「監委與被告情同姊妹」、「挺閨密」、「范委員是在辦私案嗎?」、「監察院變權貴徵信社,調查如何公正?」等字眼,他強調楊智惠與范巽綠沒侵害到他個人權利,但侵害到三顧所有股東的權利,三顧公司是一家有3萬多名股東的上市公司,對於事發至今頻頻挨轟甚至遭到抹紅,他感慨唯一的解釋是「不應該她偷東西我們去報案」。范巽綠已於今年6月卸任監委,根據了解,監察院認為監委獨立行使職權,只要認為有疑義都可立案調查,由於平素跟范巽綠聯繫都使用公務手機,既然她已卸任,無法代為聯繫。
監委人事案未過 監院:喪失督促政府改善最後一道防線
立法院29日行使第7屆監察院院長、副院長及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相關人事案未獲同意。對此,監察院表示,第6屆監察委員任期已於115年7月31日屆滿,第7屆監察委員未能就任,導致彈劾、糾舉及糾正等重要監察職權無從行使,喪失督促政府改善的最後一道防線,影響人民權益甚鉅,監察院深表遺憾。監察院指出,監院是憲法所設置之國家憲政機關,擔負監督政府施政、糾正違法失當、追究公務人員責任之職責,並透過受理人民陳情及調查案件,協助保障民眾權益。監察委員無法就任,上開職權即無從行使,人民如遭遇公務機關違法失當對待或權益受損,將缺少一項重要憲政監督及保障機制,顯非人民之福。監察院續指,因監察委員未能就任,每月上千件人民陳情案件及各機關移送之重大案件無法及時處理,已完成調查案件之後續追蹤改善工作亦將中斷;就社會關注之採購弊案、食安、兒少保護、公務職場霸凌等案件,監察院亦無法行使憲政職權,保護人民。有關陽光法令執行業務,監察院表示,政治獻金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陽光法案,攸關政治公平、公職廉潔與不當利益輸送之防止。因監察委員出缺,廉政委員會無法組成及召開,致審議處分、罰鍰確定案件公告等程序停滯,缺乏有效裁罰機制,嚴重削弱廉能政治的監督及制度公平性,影響人民對清廉政府的期待。監察院提到,國家人權委員會作為獨立人權保障與促進機構,依據聯合國「巴黎原則」成立,肩負防制系統性人權侵害及保障弱勢群體權益等職責。人權委員未能就任,相關調查、系統性訪查及國際人權公約監督等工作無法順利進行,難以完全落實國家報告監督義務,對台灣人權與國際接軌將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監察院強調,監察職權、陽光四法執行與人權促進保障業務,是憲法及法律所建構之人民權益保障機制。職權無法行使期間,最直接受到影響者是有陳情、檢舉或權益受損且亟待救濟之人民。另外,監察院重申,就陽光法案相關案件,均秉持行政中立,依循相關作業要點規定,本於職權釐明相關事實,進行查調先行程序。有關「全院打一人」、「追殺政敵工具」之指控,純屬無的放矢,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更是對嚴守中立、勤懇戮力之基層公務人員的莫大汙衊,在此嚴正抗議。
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記名表決 藍白聯手全面封殺
立法院第11屆第6會期於今(29)日正式開議,上午10時,院會針對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進行記名投票表決,投票時間為1小時30分鐘。稍早結果出爐,在國民黨、民眾黨立委聯手之下,全數人選的不同意票皆高過同意票,形同封殺。第6屆監察委員任期已經在今年7月31日屆滿,而總統府於6月11日,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公布第7屆監察委員一共29名人選,當中的陳永興、王榮璋分別被提名為正、副院長。名單中原先還有前新北市副市長謝政達、前藍委廖婉汝,但兩人婉拒提名,所以立院今天僅針對其他27位人選行使同意權。 副總統蕭美琴當時稱,總統賴清德對於提名人選有三個重要考量:一,專業領域有廣度,全面發揮監察量能、二,人權守護有溫度,加強關照弱勢權益、三,在地連結有深度,積極傾聽民眾需求。
監委人事今投票 傅崐萁最新發聲了
立法院新會期今(29)日開議,院會將對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進行表決。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受訪時說,監察院已淪為國家機器、東廠,國民黨團及國人心中都有把尺,希望用這把尺來進行今天的投票。傅崐萁指出,監察院的效能全國國人都看見,過去的這4年國民黨揪出了多少這些執政相關的弊案,包括疫苗快篩、超雞蛋啊,甚至是最近的毒油,現在執政者幾乎都沒有在關心所有貪贓枉法的事情,只在研究如何來對付在野黨。傅崐萁提到,尤其現在非常可恥搞笑,監察院全院打蔣萬安兒子赴美求學一事,怎麼可以對一個孩子的未來用這種粗暴殘忍的方式,這就是國家的機器變成東廠。傅崐萁強調,國民黨團及全國國人的心中都有把尺,希望用這把尺來進行今天的投票。
監委人事案29日表決 國民黨團:不預設結果、不適任者一律不支持
立法院明(29)日將進行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投票,國民黨團最終投票態度受到關注。國民黨團書記長許宇甄今(28)日表示,黨團將在明日黨團大會討論並凝聚共識,目前不預設表決結果,但審查標準不會退讓,不適任的人選一律不支持,強調「沒有政治交換,更不會為任何人放水」。許宇甄指出,總統依法擁有監察委員提名權,但立法院同樣具有審查及行使同意權的職責,並非總統提出名單後,國會就必須全盤接受。她認為,逐一檢視被提名人的資格與適任性,是立法院應履行的憲政職責。談及監察院近年表現,許宇甄表示,國民黨團對監察院運作有諸多質疑,外界也曾針對不同案件的監督力道提出批評。由於監察委員掌握調查、糾正及彈劾等職權,因此被提名人的專業能力、獨立性及公正性,都應受到嚴格檢驗。許宇甄強調,國民黨團審查時不會只看被提名人的經歷或頭銜,也不會因政治壓力降低標準,將逐一檢視資格、專業能力、操守及過往言行,確認是否具備超越政黨立場、獨立行使監察職權的能力。至於國民黨對監察院體制另有改革主張,許宇甄表示,在現行憲政制度尚未改變前,立法院仍有責任完成監委人事審查。黨團將在明日黨團大會作出最後決定,但「不支持不適任人選」的原則不會改變。許宇甄並強調,監察委員職位不應淪為政治酬庸,國民黨團將依照既定標準審查人選,最終投票決定則待黨團討論後確認。
立院拋「國會審計署」構想 鍾佳濱:審計權不能直接搬過來、廢考監應走修憲
立法院明(29)日將表決新提名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案,在野黨傾向不予支持,監察院後續運作引發討論。立法院法制局近期提出設置「國會審計署」構想,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今(28)日表示,依現行憲政制度,審計權仍屬監察院,並不會因立法院成立審計署就自然取得相關權力;若朝野有意廢除考試院、監察院,應循修憲程序處理。鍾佳濱表示,目前朝野政黨對監察院存廢已有相當程度討論,藍白也主張將部分監察權回歸國會,而廢除考試院、監察院同樣是民進黨長期主張。不過,關鍵問題在於如何透過合法的憲政程序完成制度調整。針對立法院法制局提出「國會審計署」構想,鍾佳濱認為,廢除監察院並非單純將既有機關移除,而涉及重新調整憲政機關權力配置,因此必須透過修憲處理,不能只以法律或組織調整方式完成。鍾佳濱指出,依《憲法》第90條規定,監察院為最高監察機關;經歷歷次憲政改革後,部分權力已有調整,包括相關人事同意權轉由立法院行使,總統、副總統彈劾程序也另有規範,但審計等權限目前仍屬監察體系。他表示,即使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案未獲通過,造成監察院缺乏監察委員運作,也不代表原有審計權會因此自動移轉至立法院。審計長及審計部目前仍有其憲政及法律定位,因此立法院即使另設「審計署」,也不能直接取得原屬監察院的審計權。鍾佳濱以銀行為例說明,就像銀行經理解雇門口保全,也不代表保全掌握的鑰匙就自然轉到經理手中;同樣地,監察院即使因人事問題無法正常運作,也不會改變憲法原本規定的權力歸屬。鍾佳濱因此呼籲,如果朝野確實對廢除考試院及監察院具有共識,就應依修憲程序修改《憲法》增修條文。他同時認為,現行修憲門檻過高,朝野可先討論調降修憲門檻,再進一步處理監察權回歸國會,以及考試院、監察院存廢等憲政改革議題。
監委人事案29日表決 莊瑞雄估在野「可能通殺」:憲政機關未廢就應維持運作
立法院預計29日行使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投票,朝野態度受到關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今(23)日表示,從目前政治氣氛觀察,在野黨可能會全面封殺相關人事案,但他認為,在監察院尚未透過修憲程序廢除之前,就應讓憲政機關維持正常運作。民進黨團今日舉行記者會,由莊瑞雄、書記長范雲及副幹事長陳培瑜出席。針對在野立委質疑監察院明年度編列550萬元預算,規畫汰換3輛公務車為電動車,莊瑞雄也在會中提出回應。莊瑞雄表示,監察院除了監察委員外,也有許多公務人員及高階文官,執行公務時有使用公務車的實際需求。他認為,憲政機關運作不只有人員配置,也涉及各項法定職權的行使,因此不能單純以刪除預算方式處理。對於國會預算審查權,莊瑞雄表示,立法院當然可以針對各項預算提出意見,甚至決定刪減,但若透過全面刪除相關預算的方式,達到「實質廢除監察院」的效果,他認為並非適當途徑。莊瑞雄指出,如果政治上主張廢除監察院,應循修憲程序處理,而非透過預算手段讓監察院無法行使職權。他形容,若「正道不走」,反而可能讓監察院持續成為朝野政黨攻防的焦點。至於29日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案,莊瑞雄表示,目前氣氛看來,在野黨「應該會通殺」。他也反問,以這種方式讓一個尚未廢除的憲政機關職權懸而未決,對民眾而言是否有利,「大家可以思考」。談到民進黨團立場,莊瑞雄表示,民進黨支持透過修憲廢除監察院,黨內也已提出相關提案,但在修憲完成、現行制度仍存在的情況下,就應讓監察院維持正常運作。他強調,涉及國家憲政體制的重大變革,不可能由單一政黨決定,各政黨可以提出不同主張,但最終仍應按照既有憲政程序處理。
監察院沒監委卻編550萬買新車?藍委嗆嚴審:別想輕鬆過關
監察院明年度編列550萬元預算,採購3輛全新電動車,理由是現有車輛陸續屆齡、配合淨零政策,要汰換成電動車。國民黨立委馬文君今(14)日質疑,新任監委都還沒產生,550萬元購車預算卻已先編好了,國民黨一定會嚴格審查,別想輕鬆過關。馬文君指出,目前監察院根本沒有任何監察委員,現有35輛公務車使用狀況如何?哪些真的有必要汰換?況且,新任監委都還沒產生,監察院存廢也持續受到討論,未來用車需求還不知道,550萬元購車預算卻已經先編好了。馬文君提到,更何況,去年才有多位監委爆出公務車使用爭議,包括接送家人、途中理髮、就醫,公務跟私用的界線都受到外界質疑,照理說,現在沒有監委,正好可以重新盤點使用狀況,結果不是先檢討,反而是監委全數卸任,新車預算先卡位。馬文君也說,近日台北市長蔣萬安兒子蔣得立的交換學生案一路被操作成政治攻防,監察院明明沒有監委,公文卻照樣發、資料照樣查,現在輪到編預算買新車也一樣,監委還沒補齊,購車計畫倒是一點沒耽誤,看來監院沒監委,什麼事情都不耽誤,該查人的時候照樣查,該花錢的時候也沒慢半拍。馬文君強調,這筆550萬元預算,國民黨一定會嚴格審查,包含現有車輛使用率多少、汰換必要性在哪裡、去年公務車爭議後又做了哪些檢討,監察院都要一項一項講清楚。沒有急迫性、沒有必要性,就沒有非編不可的道理,若說不清楚,這筆預算就別想輕鬆過關。
遭質疑「狂編1億搞廢死」 監察院3點聲明駁斥:純屬虛構
針對近日外界對於監察委員就任前之查調先行程序、公務車輛換購以及國家人權委員會預算編列之質疑與不實報導,監察院13日發布三點聲明澄清,駁斥相關報導。第一,監察院說明,除憲法所定監察職權外,也是「陽光四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政治獻金法》、《遊說法》)的法定執行機關。幕僚單位接獲檢舉後,為釐清事實依《行政程序法》及利衝法等規定發函進行查調先行程序,均屬依法行政,且無論監委在任或出缺空窗期皆一貫如此辦理,法務部96年6月13日函釋也已明確支持此作法。監察院強調,外界所稱「無委員即不得發函」的說法顯屬誤解。第二,針對公務車換購爭議,監察院指出,院內共有11輛公務車將於民國116年5月屆滿15年法定年限,依法須汰換。為撙節公帑並配合節能減碳政策,這次僅換購3輛電動車,車輛總數反而淨減8輛,等於是「實質縮編」而非擴編,也符合立法院先前調減公務車的決議。第三,關於國家人權委員會預算,監察院澄清,相關預算均依《預算法》及《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覈實編列,各項經費上半年即依行政計畫擬定,並經嚴格審查後才送立法院審議。監察院強調,外界所稱「監院狂編一億搞廢死」的說法與事實完全不符,純屬無稽之談。
高雄政壇重量級人物朱安雄病逝中國享壽82歲 骨灰由家人帶回高雄
高雄政壇昔日重量級人物、前高雄市議長朱安雄近日傳出在中國因病過世,享壽82歲。遺體火化後,骨灰已於10日由家人帶回高雄老家,女兒朱挺玗也透過臉書低調追悼父親,後續相關事宜將由家屬安排。朱安雄過去活躍於高雄政商界,曾任高雄市議員、第一屆監察院監察委員及高雄市議長。他與曾任立委的妻子吳德美共同創立安峰集團,旗下事業涵蓋鋼鐵、金屬及食品等領域,政商關係深厚。朱家事業鼎盛時期,與王玉雲、陳田錨家族並列昔日「高雄三大家族」。不過,亞洲金融風暴後朱家財務陷入困境,朱安雄夫婦後續也捲入多起司法案件。當年檢調調查指出,朱安雄夫婦涉嫌挪用、掏空峰安及安鋒相關資產逾200億元;朱安雄另涉及高雄市第六屆議長賄選案,因違反選舉罷免法,2003年9月遭判刑1年10個月、褫奪公權3年。官司定讞後,朱安雄潛逃出境並長期定居中國,相關案件追訴期於2015年5月屆滿。妻子吳德美則於2009年因掏空案入獄,2013年因糖尿病、心臟病等疾病獲准保外就醫,2015年病逝。如今朱安雄也在中國病逝,昔日高雄三大家族中的王玉雲與朱安雄,均在涉案後逃往中國,最終客死異鄉,令人不勝唏噓。
批監院對未成年「調查追殺」 楊智伃:這是什麼標準?
台北市長蔣萬安兒子蔣得立錄取國際交換學生引起議論,繼國教署、廉政署關切後,監察院也啟動查調先行程序。對此,前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今(9)日表示,蔣得立是依公開規定、經既定甄選程序錄取,且蔣萬安沒有參與甄選及補助核定,結果監察委員在全數從缺的情況下,監察院專員卻能在綠營猛攻蔣萬安後迅速致電台北市政府,對一名未成年孩子啟動所謂「查調先行程序」,進行調查追殺。並痛批,「司法、檢調、媒體、監察院,只要是能打壓追殺政敵的任何工具,賴政府沒有一個放過」。楊智伃表示,蔣得立依公開規定申請交換學生計畫,經過既定甄選程序錄取,蔣萬安沒有參與甄選以及補助核定,靠著蔣得立自己的成績獲得申請的資格,不但沒有涉及任何利益衝突,更已決定不領取公費補助。結果,監察委員在全數從缺的情況下,監察院專員卻能在綠營猛攻蔣萬安後迅速致電台北市政府,對一名未成年孩子啟動所謂「查調先行程序」,進行調查追殺!楊智伃直言,請問監察院:是誰下令查的?依據什麼標準啟動的?是收到正式檢舉?還是看著綠營政論、看著選舉風向辦案?如果監察院對利益迴避如此積極,那麼徐佳青「親自簽核」涉及兒子參與東沙體驗營的公文,已被認定未自行迴避、裁罰10萬元,為什麼確定裁罰名單至今不能公開,還要等到下屆監委上任後才能刊登《廉政專刊》?楊智伃說,對一個沒有違法的未成年孩子,可以立刻打電話查;對一個已經確定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的民進黨高官,卻要把名字暫時藏起來。這是什麼標準?楊智伃提到,再看看蘇巧慧家族的利衝爭議,蘇巧純擔任董事兼營運長的曠世智能,在父親蘇貞昌擔任行政院長期間,獲得國發基金1,999萬9,000元投資。民眾黨早在6月4日就已赴監察院告發蘇貞昌、蘇巧慧及蘇巧純,至今超過三個月。「監察院受理了嗎?立案了嗎?查了哪些資料?進度在哪裡?」楊智伃表示,面對綠營罪證確鑿的違法,監察院像一個活死人一樣裝聾作啞,現在碰到蔣萬安的兒子,監察院突然耳聰目明、手腳俐落,不用有監委,只有「專員」就可以馬上致電北市府。民進黨面對2026選戰,賴清德再次國家機器動起來,警察可以一天內去敲韋淳祐的家門;可是卻看不見放任致癌毒油的門神官員。楊智伃說,監察院可以沒有監察委員,但卻可以在短短一週就立刻調查、追殺一個未成年孩子;可是蘇巧純的1999.9萬國發基金遭告發已過3個月無消無息、徐佳青坦承犯法卻選擇包庇暫時隱匿姓名。楊智伃痛批,司法、檢調、媒體、監察院,只要是能打壓追殺政敵的任何工具,賴政府沒有一個放過。「因為你只是韋淳祐、因為你剛好是蔣得立,更因為你爸爸不是蘇貞昌、你媽媽不是徐佳青。監察院真正失去的,早已不只是牙齒,監察院失去的是良心、是人民對其公正性與存在正當性的最後信任」。
蔣得立交換生案遭監院查調 侯友宜聲援:不能用政治惡意傷害未成年孩子
台北市長蔣萬安兒子蔣得立錄取赴美交換學生,因外界質疑是否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監察院已向台北市教育局了解相關情況。新北市長侯友宜今(9)日對此表示,政治人物本來就應隨時接受外界檢驗,但未成年孩子不應成為政治攻防的對象,更不能以政治惡意讓孩子受到傷害。侯友宜表示,政治人物身處公領域,本來就必須面對各界檢驗,但這樣的檢驗不應延伸到未成年子女。他強調,「對未成年的孩子用政治惡意的手段來讓孩子們受到傷害,這絕對不能允許的」。侯友宜認為,社會真正應該做的,是讓孩子擁有健康、安全的成長環境,而不是讓未成年人被捲入政治爭議。他表示,「我們要讓孩子們有一個好的、健康成長的環境空間,這才是我們該做的事情」。針對監察院向北市教育局了解交換學生案,監察院則澄清,外界部分說法有所誤解。監察院表示,身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執法機關,向來不分黨派,均依客觀、公正原則及相關作業規範處理案件。監察院說明,目前雖因沒有監察委員,無法正常行使罰鍰裁處權,但仍有必要依職權釐清相關事實,因此可以進行查調先行程序。監察院指出,此次為了解「台北市115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相關事實,因此先行致電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了解計畫執行機關、決行層級,以及申請過程是否依法完成身分關係揭露,強調相關動作屬於利衝案件的先行查調程序。
兒子交換生案遭監院查調 蔣萬安引「君子坦蕩蕩」回應:監院應清楚法定職權
台北市長蔣萬安兒子蔣得立錄取赴美擔任1年交換學生,持續引發政治攻防,繼國教署、廉政署關切後,監察院也啟動查調先行程序。蔣萬安今(9)日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感覺遭中央接連圍攻,以「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回應,並表示監察院有其法定職權,應該清楚該如何依法行使。蔣萬安今天出席「2026剛柔並濟大未來」論壇,會前接受媒體聯訪。針對監察院證實已就交換學生案展開查調先行程序,但目前監察院沒有監察委員,外界也質疑相關程序是否適當,蔣萬安表示,監察院有自己的法定職權,「該如何行使,監察院應該非常清楚」。媒體進一步詢問,從廉政署到監察院接連針對此案有所動作,是否讓他感覺遭到中央政府圍攻?蔣萬安則引用「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回應。由於蔣萬安日前才公開提出廢除監察院的主張,如今監察院針對其兒子的交換學生資格展開查調,也被問到是否認為存在「挾怨報復」情形。蔣萬安未直接指控監察院,僅再次強調,監察院有其法定職權,該如何依法行使,監察院自己非常清楚。另一方面,外界持續關注蔣得立申請交換學生時,是否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完成身分關係揭露。蔣萬安表示,相關問題前一天無論面對媒體或在議會,都已經說明得非常清楚。蔣萬安指出,依《利衝法》第14條規定,申請時必須表明身分關係及公職身分,而相關資料中已清楚揭露他與蔣得立的父子關係,以及自己在台北市政府擔任公職的身分,因此是依照既定程序辦理。至於外界關注是否必須填寫制式的身分關係揭露表,蔣萬安表示,相關表格屬於「範本」,依施行細則第28條規定,各機關可以自行簡化及整併,因此相關規定已經相當清楚。隨著國教署、廉政署及監察院陸續關注此案,蔣得立交換學生資格及《利衝法》揭露程序持續成為政治攻防焦點,蔣萬安則強調自己已依法揭露相關身分資訊,並將監察程序問題交由監察院依其法定職權處理。
議員揭監院致電詢問蔣得立交換生案 蔣萬安:坦然接受檢驗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8)日赴北市議會進行總質詢,有關長子蔣得立赴美交換一事,藍營議員柳采葳指出,監察院目前沒有監察委員,也非主管機關,卻有人致電教育局詢問相關案件。對此,蔣萬安說,坦然接受檢驗,但公共政策應回歸法規與理性溝通。蔣萬安表示,身為政治人物本就應接受檢驗,他也坦然面對,但一切調查與檢視都應秉持客觀事實,恪守依法行政與程序正義,台灣是民主法治社會,公共政策應回歸理性溝通與討論。蔣萬安重申,政風處已釐清並無利益衝突迴避問題,他已依既定程序清楚申報父子關係及北市公職身分,完全符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6條規範,且依施行細則規定,各機關得依自治原則簡化表格。蔣萬安強調,自己坦然接受檢驗,但公共政策應回歸法規與客觀事實理性討論,避免淪為選舉操作。
法律遇綠就轉彎? 藍黨團質疑:監院停發《廉政專刊》包庇徐佳青
針對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違法濫用特權,安排親屬登上東沙島,遭監察院認定違反利益衝突迴避裁罰10萬元,今(2)日傳出,監察院竟以「目前沒有監察委員」為由,無限期停擺《廉政專刊》發布。國民黨團對此表達最嚴厲之譴責,監察院為護航徐佳青公然違法、罔顧職責、敗壞官箴,更剝奪人民知情權,這樣的監察院還有何存在的正當性?國民黨團指出,徐佳青身為閣員,不僅將國防重地視為家族觀光景點,其任內五年出國高達47次、總計526天,狂刷納稅人2300萬公帑,早已引發強烈爭議,如今面對徐佳青的濫權裁罰案,以「無監委」的荒謬藉口停止發布《廉政專刊》,為徐佳青掩飾醜聞、搞黑箱。發布專刊本是監察院常態性行政業務,何時需要監委開會核准?這根本是假借人事空窗之名,行包庇護航之實!國民黨團強烈質疑,監察院的標準何在?過去在對付、查抄在野黨主席時,行政效率奇高無比,僅憑執行秘書一紙公文就能橫行無阻、發動調查;如今面對民進黨自家高官的違法醜聞,就突然「沒人、沒錢、無法辦事」,機關陷入癱瘓,這不是雙重標準,什麼才是?監察院過去連自家監委濫用公務車等醜聞,都只會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如今的監院已徹底淪為綠營退休政客的養老院與政黨打手,面對應盡的行政義務,只會兩手一攤喊沒人,這與行政院長卓榮泰稱「行政院沒錢買衛生紙」的言論一樣荒謬至極、貽笑大方。國民黨團嚴正要求,監察院應於一週內恢復《廉政專刊》的發布作業,將徐佳青的裁罰紀錄完整上網公告,勿讓中華民國的整飭官箴、監督官員、杜絕濫權的最高監察機關,淪為民進黨官員專屬的遮羞布,成為憲政史上最可恥的笑話。
苯駢芘「多喝水就能代謝」?邱泰源:不是喝水就沒事
中聯油品風波持續延燒,曾任衛福部長的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邱泰源今(20)日赴立法院參加全院委員會並接受立委質詢。國民黨立委羅智強針對致癌物苯駢芘的健康風險追問,是否如先前相關說法「多喝水就能代謝掉」?邱泰源表示,苯駢芘進入人體後確實會逐漸排除,但不代表多喝水就沒事,任何可能影響健康的物質,都不應讓民眾吃下肚。羅智強質詢時指出,中聯油品食安爭議爆發後,相關官員陸續出現「又沒人逼你吃」、「少吃炸雞排」等說法,中研院長陳建仁也曾提到多喝水有助代謝,因此詢問具有醫療專業背景的邱泰源,若攝取過量苯駢芘,是否只要多喝水就能排出、不必擔心。邱泰源回應,從專業角度而言,多數進入人體的物質經過一段時間後會逐漸排除,苯駢芘當然也會排除,但不能因此解讀成「多喝水就沒事」。他強調,相關物質仍可能對身體造成影響,任何對人體健康有影響的東西,原則上都不應讓人民食用。羅智強接著將焦點轉向食安專家的利益迴避問題,指出有專家在相關會議前曾與涉案廠商用餐,甚至共同搭車北上開會,後續又參與討論「油品含量20%以下產品不下架」的處理標準,質疑相關行為是否存在利益衝突。邱泰源表示,由於不了解個案完整細節,無法直接判斷,但利益迴避是必要原則,相關人員的互動及決策都應依法規與專業判斷處理。至於「20%以下不下架」的決定,他則明確表示不認同。羅智強進一步詢問,若相關官員或專家確實涉及利益迴避問題,邱泰源未來若擔任監察委員,是否會主動展開調查。邱泰源起初表示,相關案件已有司法單位調查,羅智強隨即指出,司法調查與監察權行使並不衝突。邱泰源隨後表示,監察委員的職權本來就包括針對個人或行政機關可能涉及的違失展開調查,因此相關事件若涉及行政違失,監察院可以進行調查。
質疑邱泰源護航石崇良 陳菁徽:當監委要有追究行政違失的風骨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今(20)日表示,質詢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邱泰源時,要求他針對近期毒油事件中衛福部的爭議表態,是否會善用監察權糾正、彈劾相關官員。並強調,監委職權是糾正、彈劾,而非替行政機關護航,若對行政違失不敢追究,恐難獲得人民信任。陳菁徽指出,今天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案,自己質詢被提名人邱泰源。邱部長過去是衛生福利部長,所以我們更希望他清楚最近毒油事件裡,衛生福利部荒腔走板的表現,也希望他表態:會不會善用監察院的監察權來糾正衛福部、彈劾石部長。陳菁徽表示,自己問邱部長,石部長當初是他的部屬,結果竟然在國會殿堂公然說謊,騙葉元之委員說廠商沒有全程在場。然後邱部長竟然當場回應,石崇良的人品非常好、非常認可石部長。欸!當全民對石崇良部長憤怒如此高漲的時候,要當監察委員的人,第一時間竟然是幫石部長護航,這樣符合監察委員的風骨嗎?陳菁徽指出,接下來播出當初姜至剛上任時,邱泰源為姜背書、打包票的影片。當時的邱部長說,姜至剛對毒理、藥物都很熟悉,宛如食藥署的「大谷翔平」,而且還有第3刀流,對法律也相當熟悉,因此自己非常感謝台大醫院割愛這名優秀署長。陳菁徽說,自己問他,現在是不是還認同姜至剛是大谷翔平?沒想到邱泰源竟然又回答,他對姜至剛的專業操守非常有把握。陳菁徽表示,自己當場大罵,食藥署讓「被查的公司」坐在決定下架標準的會議裡面聽了125分鐘,簡直是「讓檢察官跟嫌疑犯放在一起,寫起訴書」。這樣極度違反利益迴避的事情,監察院竟然還不用查。陳菁徽說,過去監察院的表現,大家歷歷在目。在大家最關心毒油事件的時候,監察院做出了蘿蔔糕裡面沒有蘿蔔的無聊報告,至於致癌物苯駢芘,通通不管。陳菁徽強調,監察委員的職權是糾正、是彈劾,不是幫行政機關講好話。現在如果監察委員被提名人,對行政機關的違失都扭扭捏捏、不敢追究,那也不能怪人民不信任監察院。
立院通過「鞭刑公投案」 人權會表態反對:恐涉及殘忍、不人道處罰
立法院14日表決通過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提出的鞭刑公投案,引發刑罰制度與人權保障討論。國家人權委員會昨(15)日於官網刊登反對鞭刑聲明,強調刑罰不應以造成身體痛苦或人格羞辱為目的,司法鞭刑等體罰可能涉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禁止的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處罰,特定情況下甚至可能構成酷刑。人權會指出,這份聲明是在由監察委員兼任的人權會委員7月31日卸任前,經第1屆第83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並於15日在官方網站刊登。對於社會要求加重刑罰的聲音,人權會表示,充分理解重大犯罪對被害人及其家屬造成的深刻傷害,也理解民眾期待政府強化犯罪防制,保障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不過,民主法治國家回應犯罪時,除了回應公平正義的訴求,也必須符合憲法保障、人權原則及科學實證。人權會強調,刑罰制度不應將造成身體痛苦或人格羞辱本身作為目的,在維護社會安全之餘,也應兼顧人性尊嚴與比例原則,並納入現代刑事政策所重視的犯罪預防、降低再犯以及協助犯罪者復歸社會等價值。人權會並援引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及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Manfred Nowak相關報告指出,司法鞭刑等體罰,不論造成肉體痛苦的程度,都帶有貶抑人格及羞辱成分,其性質涉及ICCPR第7條所禁止的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處罰;若符合特定條件,更可能觸及《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CAT)對酷刑的禁止規範。人權會指出,台灣已透過《兩公約施行法》將ICCPR納入國內法體系,因此政府機關及法院均有義務依照公約保障人民基本權利。面對重大犯罪及刑事政策討論,人權會呼籲,政府及社會應以符合人權保障及具有實證基礎的方式回應治安需求,避免將造成身體痛苦或人格羞辱的刑罰列為政策選項。刑事司法制度即使在追求正義及維護公共安全時,仍應遵守民主法治原則及台灣對國際人權公約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