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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貨男子沒聽到警鳴喇叭 法官認定抗罰拒檢逃逸有理

郭姓男子沒聽到警方示警喇叭聲,台東地院認定他抗罰有理。(圖/報系資料照,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郭姓男子沒聽到警方示警喇叭聲,台東地院認定他抗罰有理。(圖/報系資料照,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台東郭姓男子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就趕回菜市場,警車連按2次喇叭,郭男都未停車受檢,事後郭男收到8張罰單,他不滿其中1張罰單指他拒檢逃逸,提告要求撤罰,台東地院認為抗罰有理,不過其餘未戴安全帽、闖紅燈等罰單,郭男仍要繳罰款。

案發當天郭男騎機車送完貨,就返回果菜市場,警方見他未戴安全帽又一路違規遂尾隨在後,並按2次喇叭要求郭男停車,但未開警笛或警鳴器攔查,事後以1張違規照片,短短1分鐘連開8張罰單,郭男對其中紅燈違規右轉、未戴安全帽、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及轉彎未使用方向燈等罰單都不爭執,但警方指他「拒絕停車稽查而逃逸」就開罰,讓他不服氣,因為他根本沒聽到、也沒看到警方要他停車。

法官採信郭男主張,認為警車雖曾按喇叭2聲,但時間過短,郭男未必知道警方要他停車受檢,警車尾隨郭男進入巷弄,也沒有攔停行為,無法認定郭男拒絕稽查而逃逸,因此撤銷這張罰鍰1萬元,吊扣駕照12個月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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