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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黨籲查大鑫快篩事件 監察院:外界不宜指揮辦案

監察院表示,每年受理近1萬5千件人民陳情案件,數量眾多。(圖/黃耀徵攝)

監察院表示,每年受理近1萬5千件人民陳情案件,數量眾多。(圖/黃耀徵攝)

國民黨立院黨黨與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昨(22)日針對大鑫資訊公司快篩試劑事件,要求監察院應盡速立案調查疑涉官員有無違法失職,監察院隨後發表聲明表示,對於外界具建設性的建議與指教,自當虛心檢討改進,但近來不乏有針對特定個案,透過輿論,指訴委員職權行使時機、調查方式與程序的情況,呼籲請各界尊重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的空間與作為。

監察院聲明指出,監察委員獨立辦案,不應受任何干涉,調查權的行使,係監察委員行使彈劾、糾舉或糾正等監察職權之必要手段,對個案有無立案調查必要?何時立案?如何調查?調查結果之處理等,均屬監察委員職權行使之核心範疇,允由監察委員依事實情況、證據及辦案能量等,綜合裁量判斷,不受任何干涉,外界不宜指揮辦案。

監察院表示,立法、監察機關本於權力分立分治體制,各司其職,尤應相互尊重。監察院每年受理近1萬5千件人民陳情案件,數量眾多,違失情節輕重不一,為有效運用監察資源,發揮監察功能,對公務人員及政府工作設施涉有違法失職情事,訂有立案調查標準。且於立案之前,本院多先發函相關機關,蒐整資料,避免倉促立案,影響公務員權益。監察委員也恪遵《憲法》,超越黨派,公正公允行使職權,不受任何政黨、選舉之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