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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火鍋店砍人事件 3嫌聲押禁見獲准

上周六發生的新莊火鍋店砍人案,警方火速逮補嫌犯,其中3人今遭法院裁准羈押禁見。(圖/新北市警局提供)

上周六發生的新莊火鍋店砍人案,警方火速逮補嫌犯,其中3人今遭法院裁准羈押禁見。(圖/新北市警局提供)

新北市新莊前(25)日發生火鍋店砍人事件,起因竟是為了2萬元的債務,案件發生後,新北市警方案發後組成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等相關資料,12小時內將所有嫌犯緝捕歸案,今(27)日李姓、郭姓、吳姓等3名嫌犯,遭新北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獲淮。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完畢後,認為被告李姓、郭姓及吳姓3名被告涉犯殺人未遂、傷害及加重妨害秩序罪嫌重大,且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及逃亡之虞,且殺人未遂為本刑5年以上重罪,因此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其他共犯則尚無羈押之必要,2名張姓嫌犯各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另2名林姓嫌犯則限制住居,以及1名未成年共犯由警方移送少年法庭處理。新北市警局表示,新北警方絕不容許任何人挑戰公權力及危害市民安全,這也是新北檢警共同對付惡徒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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