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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厭被叫校長1/謝顒丞二審官司逆轉勝 台藝大舞蹈系爭議沒贏家

前台藝大校長謝顒丞捲入舞蹈系教師甄選爭議,打了7年官司讓他身心俱疲。(圖/趙世勳攝、Google街景)

前台藝大校長謝顒丞捲入舞蹈系教師甄選爭議,打了7年官司讓他身心俱疲。(圖/趙世勳攝、Google街景)

「我討厭被叫校長!」「每次聽到人家這樣叫,我就很難過。」前國立台灣藝術大學(簡稱台藝大)校長謝顒丞竟這樣告白。他會這樣說不是沒有原因,事情起源於10年前台藝大舞蹈系公告徵求專任教師,共有5位舞蹈界人士應徵,最後3人入圍,時任校長的謝顒丞誤以為「擬聘建議表」就是要他勾出最後人選,竟因此引發一連串風波,讓他面臨長達7年官司的夢魘。

故事要從2012年說起,台藝大舞蹈系有老師退休,2012年12月19日公告徵聘資訊後有5位應徵教師進行甄試,舞蹈系教評會評定姚淑芬、張婷婷和另一位張姓應徵者分列前3名,隔年3月11日,表演藝術學院教評會通過上述名單,雖然舞蹈系主任吳素芬主張入圍名單不排序,但系教評會和院教評會不採納。

不過吳素芬將已會簽學院院長等單位的「擬聘建議表」內容,把原先依成績排序的「順位」欄,刪改為「面試序號」、並註記「本系沒有依順位排序」,謝顒丞收到後,以為「擬聘建議表」就是最後名單,詢問吳意見後,勾選具博士學位的張婷婷為第一人選,人事室發現「擬聘建議表」還沒經校教評會審議,透過副校長告知謝顒丞,謝遂在2013年4月1日以修正帶塗銷自己原先批示字跡,再重新批示提請校教評會審議,不過吳素芬的註記並未刪除。

人事室以為這次「擬聘建議表」不須依照評定成績順位排序,就將入圍3人依照擬聘教師的職稱高低,排序為:「張婷婷、姚淑芬及另位張姓應徵者」,再以校教評會的會議紀錄製作表格層轉謝顒丞,謝於同年5月24日圈選張婷婷、聘為專任助理教授。

台藝大舞蹈系老師姚淑芬(左)是國內知名舞蹈工作者,曾獲國家文藝獎。(圖/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官網)
台藝大舞蹈系老師姚淑芬(左)是國內知名舞蹈工作者,曾獲國家文藝獎。(圖/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官網)

曾獲國家文藝獎的姚淑芬得知自己落榜,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2015年6月認定舞蹈系甄選教師程序有瑕疵,台藝大遂重新召開教評會,改聘任姚女為專任教師。不過姚淑芬認為謝顒丞、吳素芬等人甄選不公,控告偽造文書等罪名,新北地檢署原本只起訴吳素芬,對謝做出不起訴處分,但謝遭高檢署再議發回後,新北檢改提起公訴,從此改變了謝的人生。

53年次的謝顒丞是台藝大校友,畢業後負笈美國求學,榮獲美國愛荷華州立大學工業教育與科技博士,順利取得美國教職後,原本打算在美國定居,學校也主動幫他申請入籍美國,不過因為媽媽長年臥病在床,幾經考量,仍決定放棄比台灣薪資多3倍的美國教職,1998年返台回母校任教。回台後,謝顒丞埋首教學和研究,深受學生歡迎,2011年時,當時只有47歲的謝顒丞當選校長,成為台藝大校史上最年輕的校長。

謝顒丞擬定7大治校理念,其中最重要的是爭取建設綜合活動中心、擴大校地、爭取教育部卓越計畫獎勵等,他都一一做到,不過他不願爭取連任,裸退回系上擔任陽春教授,沒想到接下來7年他都要為官司而忙碌。舞蹈系前主任吳素芬一、二審皆遭判刑,謝顒丞也在2019年9月6日遭一審新北地院判刑1年6月,對他宛如晴天霹靂,二審高等法院直到5月才改判他無罪。

高等法院刑事庭推翻一審見解,改判謝顒丞無罪,全案仍待最高法院作出最後裁判。(圖/報系資料照)
高等法院刑事庭推翻一審見解,改判謝顒丞無罪,全案仍待最高法院作出最後裁判。(圖/報系資料照)

二審認為,謝顒丞並非該校舞蹈學系教授,亦非系、院、校級教評會委員,且依舞蹈系聘任案的最初簽呈,具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職級者始有應聘資格,當時人在國外的謝顒丞和吳素芬電話聯繫後,放寬至講師職級。3位候選人中,僅張婷婷符合最初簽呈的博士資格,顯示謝顒丞沒有想要錄取特定人選,無法證明謝有犯罪故意,因此判謝無罪。

回想高院宣判時,旁聽席上謝顒丞一聽到審判長宣布他無罪時,他楞在那裏、腦中一片空白,回神後向合議庭鞠躬,自己單獨一人在高院刑事庭大廈繞圈子,經律師提醒才趕緊打電話給台南8旬老父親報喜訊,回想7年來被官司折磨的苦楚,他相信不管是告他的人或同樣被告的人,一定都和他一樣飽受折磨與煎熬,他深深覺得「本案沒有一個贏家、我們大家都是被害者!」只希望本案早日確定、還他公道,讓生活回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