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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店員偷記老闆支付密碼…「1年竊538萬」瘋狂揮霍 下場出爐

密碼 竊盜 揮霍 大陸
公安在女子家中查獲大量贓物。(圖/翻攝自微博)

公安在女子家中查獲大量贓物。(圖/翻攝自微博)

大陸瑞安法院近日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盜竊罪案件,被告人吳某16個月內連續盜竊其所工作的店鋪538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1萬2000元。

2019年初,被告人吳某經人介紹在瑞安某布店內做銷售員。一開始,吳某工作勤懇,很快就得到了老闆的信任。工作之餘,吳某卻非常迷戀消費購物,某次意外發現老闆都是透過店內平板電腦上的微信與客戶進行資金結算,錢款也都在微信錢包裡,便動起了歪腦筋,利用工作機會,悄悄記住了老闆的支付密碼。

2020年10月26日,吳某私下註冊了微信「小號」,並用老闆的賬號給轉賬8868元。由於店鋪交易量大、流水多,該筆異常交易未被老闆察覺。此後,吳某開始頻繁作案,經常一早來店鋪內進行轉賬。吳某貪戀奢靡生活,不僅購買名牌服裝、化妝品,還經常花費幾十萬元充值美容美甲,甚至一個月揮霍掉100萬元。

期間,布店老闆一度以為是疫情影響造成店鋪虧損,直到2021年底,才察覺事有蹊蹺,事後報了警。2022年1月,吳某向公安機關自首。法院查明,2020年10月至2022年1月間,被告人吳某通過上述轉賬手法累計轉賬180餘次,盜竊數額共計538萬餘元。

案發後,被告人吳某已退出違法所得共計331萬餘元,另將犯罪所得購置的物品以16萬元價格退還給被害人,並取得被害人諒解。瑞安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盜竊罪。結合被告人吳某案發後能自首、自願認罪認罰等量刑情節,法院遂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提醒,個體經營戶等商家要提高防盜意識、落實防盜措施,保管好自己的賬戶密碼,並定期更換。年輕人要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消費觀,量力而行,毋因滿足虛榮心,染上奢靡之風,誤入歧途,最終鋃鐺入獄,實屬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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