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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二不能用是因新北不給蓋? 新北核安會駁斥:別將錯誤政策卸責地方

核二廠1號機無法使用,新北市府認為是因經濟部未能督導台電公司面對問題並妥善規劃乾貯設施。(圖/翻攝畫面)

核二廠1號機無法使用,新北市府認為是因經濟部未能督導台電公司面對問題並妥善規劃乾貯設施。(圖/翻攝畫面)

工業總會昨日公布「2022年工總白皮書」,建議政府將核能列入能源政策,則回應,核二廠1號機不能使用到期滿,是因地方政府反對,而無法興建乾式儲存設施,燃料棒無法拿出來,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則表示,說法是混淆試聽、誤導民眾,希望經濟部別將錯誤能源政策卸責地方。

新北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提到,市府對於除役或運轉中的核電廠,秉持一致態度與作法,要符合相關法規與專業意見;全國能源政策本來就是中央主管權責,地方政府係依據法規授權及專業審查,配合中央政策落實執行。

新北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表示,有關核二廠室外乾貯興建計畫,新北市依據「水汙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台電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汙染削減計畫,報請新北市政府審查。

但市府多次提供審查結論及缺失改善措施,而台電公司均未能依審查意見補正完整資料,迄今台電公司仍未進行申請,新北市嚴正聲明,請經濟部儘速督導台電公司重送再審,並請台電公司依據行政院既定政策,興建室內乾貯設施。

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再次強調,核二廠1號機提前停機,是經濟部未能督導台電公司面對問題及妥善規劃乾貯設施,不要將中央錯誤的能源政策,導致核二廠1號機提前停機問題推給地方政府,呼籲經濟部應面對問題,一起努力合作,除了確保用電無虞外,並須兼顧核電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