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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村碧君提供發票給吳淑珍 涉國務機要費案獲判免訴確定

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友人種村碧君涉國務機要費案,最高法院改判免訴。(圖/報系資料照)

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友人種村碧君涉國務機要費案,最高法院改判免訴。(圖/報系資料照)

前總統夫人吳淑珍的友人種村碧君,被控提供發票給吳核銷前總統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由於立法院不久前三讀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的修法條文,並公布施行,賦予國務機要費除罪化法源,最高法院依新法改判免訴確定。

種村碧君原名「李碧君」,曾為杏林新生製藥負責人,入日本籍後改名種村碧君。一審審理時,種村碧君指稱,她以為發票是捐給公益團體兌獎,不知另作他用;法官不採信,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判她4年徒刑。二審也認定種村碧君提供發票供吳詐領國務費,同樣判刑4年;最高法院將全案撤銷發回更一審。

高院更一審認為,吳淑珍證稱,未告知種村碧君索取發票後的用途,且審酌一般人對於「國務機要費」並不知情,種村碧君無法預見吳取得發票目的是為了核銷阿扁的國務機要費,且無法證明種村碧君曾與前總統陳水扁、馬永成、陳鎮慧等人有接觸,並無事前同謀等不法,改判無罪。上訴後,最高法院因應國務機要費法源《會計法》第99條之1的修法條文獲立院通過施行,改判免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