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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爆詐領助理費 前苗縣議員謝芳紋詐522萬遭起訴

苗栗地檢署19日起訴前苗栗縣議員謝芳紋涉嫌詐領議員助理費案。前苗栗縣議員謝芳紋。(圖/報系資料照)

苗栗地檢署19日起訴前苗栗縣議員謝芳紋涉嫌詐領議員助理費案。前苗栗縣議員謝芳紋。(圖/報系資料照)

苗栗縣前縣議員謝芳紋涉嫌詐領議員助理費案,經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廖倪凰指揮偵辦,19日依謝芳紋及助理徐士凡,涉嫌自2010年至2018年間以虛報人頭、虛增助理薪資的方式,詐領助理費522萬2760元,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中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被告謝芳紋、徐士凡於偵查中坦承部分犯行,並繳回部分犯罪所得共90萬元。

本案是由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廖倪凰指揮臺北市調處偵辦前縣議員謝芳紋涉嫌詐領議員助理費案,先於民國2021年9月28日指揮調查局持票搜索謝芳紋的住處及服務處等共13處場所,複訊後諭知謝芳紋與卓蘭鎮公所前機要秘書徐士凡各以50萬元交保。

全案於19日偵查終結,檢方認定謝芳紋、徐士凡自2010年至2018年間以虛報人頭、虛增助理薪資的方式,詐領助理費522萬2760元,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被告謝芳紋、徐士凡於偵查中坦承部分犯行,並繳回部分犯罪所得共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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