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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靜瑩前夫陳威陶捲緬甸金礦吸金案 獲北檢不起訴

藝人王靜瑩前夫陳威陶涉及緬甸金礦詐騙案,台北地檢署做出不起訴處分。(圖/報系資料照)

藝人王靜瑩前夫陳威陶涉及緬甸金礦詐騙案,台北地檢署做出不起訴處分。(圖/報系資料照)

上市公司南港輪胎前大股東、藝人王靜瑩的前夫陳威陶,被控成立境外公司Super Pit Group(超級金礦控股集團),向投資人吸金7億元投資緬甸金礦,涉嫌詐欺等罪,台北地檢署認為本案為民事糾紛,將陳威陶、廖媛亭夫婦及陳的余姓友人等3人不起訴。至於同案被告李雲鶴、林尚毅、曾焱芳等人,仍由檢方偵辦中。

檢方調查,林尚毅、曾焱芳、李雲鶴等多人,涉嫌2018年間成立境外Super Pit Group公司,以召開說明會、旅遊招待等方式,向不特定投資人遊說投資緬甸金礦吸金,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的高額紅利,初估吸金7億元以上。陳威陶夫婦及余姓友人等3人也掏出5000萬元投資金礦場,另加上機具費用,總計出資7000萬元,事後卻因開採技術不足以致無法回收投資成本。

受害投資人認為陳威陶和李雲鶴、林尚毅等人是同夥,明知緬甸金礦無法產製大量黃金,卻謊稱礦區含金量豐富,並出示與藝人黃品源一起進到礦場的合照取信他人。投資人砸入數百萬元至數千萬元不等金額,但只有第1個月拿到分紅,後來沒下文,這才驚覺受騙。檢方認為,相關投資款項之清算、得否依契約請求返還、多少數額等細節,均屬於民事糾紛,宜循民事途徑處理,今天將陳威陶等3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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