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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天母「德東飆速王」肇事釀1死2傷 拒認罪又哭窮!檢方打臉起訴

北市號稱「德東飆速王」的簡男今年3月超速肇事,釀成1死2傷,地檢署偵結將他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北市號稱「德東飆速王」的簡男今年3月超速肇事,釀成1死2傷,地檢署偵結將他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北市1名簡姓男子(39歲)今年3月間駕車行經士林區士東路與芝玉路路口時,疑似飆車失控,撞死66歲的謝姓婦人,另外17歲廖姓、吳姓女高中生則是被撞到骨折。簡男偵訊時不但拒絕認罪,還辯稱謝婦過馬路未注意來車;士林地院今偵結,依《過失致死罪》起訴簡男。

起訴書指出, 2022年3月18日晚間7時許,簡男駕車超速行駛在士東路、芝玉路二段,撞飛過馬路的謝婦及2名高中生,謝婦當場被撞飛失去心跳呼吸,送醫搶救不治;事後,簡男遭警方逮捕,移送地檢署時公開道歉,表示「希望大家遇到路口減速慢行,希望我是最後1個,我對不起他們。」

但開庭時,簡男態度180度大轉彎,全程拒絕認罪,更反控謝婦過馬路時未注意往來車輛,認為死者也有責任。

據了解,簡男被當地居民稱為「德東飆車王」,常在士林區超速亂行,他家境富裕,在天母有整棟公寓、陽明山上也有許多土地,但談和解時不但哭窮,第一次調解簡男未出席,連保險公司也沒派代表,被害家屬質疑簡男毫無誠意和悔意。

士林地檢署今偵結,簡男有多次超速違規紀錄,行經班馬線時未注意行人,將他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另外凍結簡男名下不動產,以利被害人後續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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