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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長文駁斥「地下縣長」 林姿妙女兒將提告江聰淵

宜蘭縣長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撰寫公開信,駁斥「地下縣長」指控,並表示將對江聰淵提告。(圖/報系資料照)

宜蘭縣長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撰寫公開信,駁斥「地下縣長」指控,並表示將對江聰淵提告。(圖/報系資料照)

宜蘭縣長林姿妙及女兒林羿伶因涉貪遭檢方起訴,民進黨宜蘭縣長參選人江聰淵接受訪問時表示,林姿妙讓女兒指揮縣府主管,把縣府當成家裡公司;林羿伶今(25)日對此發表一篇公開信,否認「地下縣長」的指控,要求江聰淵拿出具體資料,否則將對他提告。

江聰淵在電台節目專訪時指出,有里長看到林羿伶幫林姿妙批公文,還有民眾去縣長室請求助協,離開後返回道謝,發現林羿伶坐在辦公室,也有民眾返回拿帽子,也看到她坐在縣長座位,從檢方的起訴書可以看出,林姿妙讓女兒指揮縣府主管,把縣府當自家公司,連公文都有用鉛筆書寫過的痕跡。

林羿伶對此發出近2千字的公開信表示,江聰淵「謊言容易成性」,並表示願以身家性命跟江對賭,「如果你拿不出具體資料,請你跟我道歉,如果你仍想保有信用與威信,請你公開民眾姓名及日期與時間」。她說,會去縣府是要拿點心去看林姿妙,擔心媽媽過餐不食,結果被江形容成地下鄉長,痛批「你為人不光明磊落」;至於鉛筆簽公文的痕跡,「也請你提出證據,不然我會告你」。

林羿伶也對起訴書中所說「召喚主管」提出解釋說,因為她是縣長的女兒,身分特殊,不想進縣府讓公務員覺得為難,因此會把在外面跑聽到的訊息傳達給林姿妙,有時母親在官邸和主管討論時,就同時向大家表薘基層聲音,讓官員參考,也藉此機會了解縣府政策,廣布給民眾知道,並無「召喚」官員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