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
」 貪污 柯文哲 貪汙 高虹安 民眾黨
彰化掃街再遭嗆聲 柯文哲遇民眾舉牌嗆聲場面一度緊張
台灣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昨(17日)晚間於台中逢甲夜市掃街時,遭不明人士多次噴灑辣椒水,造成現場20多人咳嗽不適。今(18日)他轉往彰化進行助選行程,一早在和美市場掃街時,再度遇到民眾舉牌嗆聲,現場氣氛一度緊張。根據現場情況,有民眾高舉寫有「臭卒仔」及「柯文哲你貪汙那麼多,我日子不好過,借一下100萬」的標語,對柯文哲表達不滿,引發關注。隨後柯文哲離開和美市場,轉往麥厝鎮安宮及普天宮,為民眾黨候選人洪雅婷站台助選,並與地方支持者互動用餐。針對近期外界質疑涉貪議題,柯文哲表示,根據政黨品牌相關研究,2024年初僅約0.5%民眾將他與貪污聯想,但到2025年已上升至20%,認為是媒體長期報導所致。他質疑,「講了一年,錢在哪裡?」強調相關指控缺乏具體證據。整體而言,柯文哲近期行程接連出現突發狀況,從辣椒水事件到現場嗆聲,反映選舉氛圍逐漸升溫,也讓維安與公共安全問題受到關注。
哭也沒用!謝宜容涉貪、圖利廠商 二審仍判4年6月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任內涉及圖利廠商與侵占公物,她在審判時當庭認罪、多次痛哭,一審遭判4年6月,二審於16日宣判,法官維持4年6月刑期,褫奪公權部分則從3年改為2年。北分署吳姓公務員2024年11月在辦公室輕生,謝宜容遭控對吳員言語霸凌,導致他走上絕路,檢方調查後認為謝宜容的領導風格,與吳員輕生無因果關係而不起訴,但又發現她在分署長任內涉及圖利廠商與侵占公物,2024年12月到案後被羈押近4個月,並被依貪汙等罪嫌起訴。新北地院審酌,謝宜容作為分署長,受國家所託執行公務,本應以身作則,遵守政府採購法令,但她僅因個人偏好習翌公司設計,為使該公司承作採購案,不惜違背法令,令部屬作為聯繫窗口,於採購案尚未成形前,即與廠商密切聯繫、協調,猶如為該公司量身訂作採購案,除造成參與投標之廠商受不公平對待,破壞商業交易秩序,亦損及國家機關、全體公務員之形象,判處她4年6月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3年。謝宜容不服判決上訴,她3月26日出庭時,在庭上哭著認罪、希望能減刑、給予緩刑宣告,高等法院16日宣判,維持4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部分改判2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了!陳歐珀涉貪 一審判16年
民進黨前三連霸立委陳歐珀遭控任內收賄護航業者,並涉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金額共新台幣874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今(14日)宣判,依相關罪名合併判處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全案仍可上訴。台北地檢署表示,將待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民進黨則回應,尊重司法判決,並將依規定送廉政委員會處理。本案起於2023年陳歐珀遭爆料,涉及im.B吸金案主嫌提供辦公室與座車等資源,當時他宣布退出立委連任選戰。隨後再遭檢舉於立委任內長期收賄,案件進一步擴大。檢方調查指出,陳歐珀自2016年起聘任特別顧問洪文宗與許仁圖,實際薪資卻由聯興國際物流公司前董事長洪英正代為支付,每月約新台幣5萬元,並透過旗下公司以顧問費名義支出,至2023年累計金額達新台幣413萬餘元。檢方認定,陳歐珀於收受利益期間,利用立委職權推動對相關業者有利的政策,包括撤銷高雄洲際碼頭公開招募案、降低港區土地租金,以及納入疫情紓困方案等。此外,在基隆港橋式起重機遭撞事件後,他也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主席身分推動《商港法》修法,涉及業者利益。另在租賃業者部分,檢方指出,陳歐珀於2018年協助召開協調會,促使交通部暫緩執行裁罰規定,相關業者其後透過洪文宗交付現金新台幣50萬元行賄,並以協會捐款名義掩飾資金流向。檢方去年依不違背職務收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歐珀,並對其求刑24年2月及罰金新台幣5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其應執行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徐慧諭則因涉詐領助理費及侵占等罪,遭判處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洪文宗因過世,公訴不受理。全案仍可上訴,後續發展備受關注。
李貞秀爭議延燒 民眾黨中評會不排除祭除名處分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近期爭議不斷,除直播發言引發黨內不滿外,今(3)日再傳出她疑為高虹安涉貪案檢舉人之一,相關消息在黨內引發討論。據了解,民眾黨中評會預計於4月9日開會,將針對相關爭議進行處理,不排除採取更嚴厲處分。黨內人士指出,李貞秀近期言行已引發部分黨公職不滿,包含發言失當與爭議性爆料等事件,影響黨形象。依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22條,若於社群媒體發表不實言論傷害他人名譽,最重可處停權處分;若情節重大,則可依第36條經中評會決議予以除名。此外,外界傳出李貞秀可能涉及高虹安助理費案檢舉一事,若屬實,恐引發「內部吹哨」爭議,進一步衝擊黨內信任基礎。對此,黨內仍待進一步釐清相關事實。據悉,李貞秀日前在中評會面對勸退聲浪時態度強硬,未表達退讓意願,並強調將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相關情況也使中評會後續處理更受關注。針對外界議論,李貞秀今(3)日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敬畏上帝,盡忠職守,好人一生平安」,其辦公室則說明該發文係針對國際局勢,與黨內爭議無關。民眾黨內部人士表示,後續將依程序處理相關案件,是否祭出除名處分,仍須待中評會會議決議。
京華城案一審錄音錄影公開播送 北院:今10點上架
台灣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貪案一審遭判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台北地方法院今(31)日表示,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之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經北院114年度聲字第3245號裁定准予實施公開播送,將於上午10點於司法院指定之網站或平台公開播送。北院指出,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之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經北院114年度聲字第3245號裁定准予實施公開播送。北院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及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之規定,定於115年3月31日上午10點於司法院指定之網站或平台公開播送。北院表示,公開播送網址連結如下:https://tpd.judicial.gov.tw/tw/lp-11915-151.html。
張啓楷力挺柯文哲 強調藍白團結
台灣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貪案一審遭判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引發各界關注。民眾黨嘉義市長參選人張啓楷表示,該判決結果超出一般人預期,並強調司法公正與透明對社會信任至關重要。張啓楷指出,司法機關作為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其判決應具備清楚且充分的證據基礎,才能讓社會信服。他認為,此次判決引發外界高度討論,未來仍需透過司法程序持續釐清相關爭點。他進一步表示,面對社會關注的案件,應理性看待司法審理過程,同時保障當事人的基本權益。他強調,民主社會中不同意見應透過制度機制表達,避免情緒對立擴大。談及未來政治局勢,張啓楷認為,藍白之間的合作與溝通仍具重要性,關鍵在於凝聚共識、回應民意,讓政策與治理更貼近人民需求。張啓楷也提到,過去參與選戰期間,感受到許多民眾對公共議題的關心與期待,顯示社會對公平正義與良好治理的高度重視。他表示,未來將持續傾聽民意,致力推動城市發展與民生改善。
柯文哲判刑引黨紀爭議 民眾黨火速修準則增「特殊情事」但書
京華城等案一審宣判後,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遭判17年徒刑,引發外界關注其黨內處分問題。由於民眾黨原有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17條,明定涉貪污、圖利等罪者可予以除名或停權,外界質疑是否會啟動黨紀機制。對此,民眾黨今(27)日表示,柯文哲案件已由黨內緊急應變小組定調為「政治迫害」,因此不會涉及退黨或黨紀處分。民眾黨強調,黨紀制度是用來處理違反廉政倫理的情況,不適用於遭政治打壓的同志。不過,民眾黨也在同日悄悄更新紀律評議裁決準則。最新版條文顯示,第17條新增但書:「但經中央評議委員會認定有重大之特殊情事者,不在此限」,為原本應處分的情況保留例外空間。根據黨內公告,該修正已於2026年3月27日由中央評議委員會通過。中評會主委李偉華也證實,這次僅針對第17條進行調整,新增例外條款。此次修法時機與柯文哲判決高度重疊,引發外界對於制度是否「量身調整」的討論。民眾黨則強調,相關修正為制度補強,並非針對個案。
命理師昔預言「柯文哲66歲走空亡17年」 網挖影片朝聖:準到令人發毛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6年。有網友挖出當初命理師周映君就預言,柯文哲66歲的命格走入「空亡」,衰運長達17年,如今判決出爐後,大批網友再度翻出影片朝聖。柯文哲判決結果出爐後,過往一段命理預言影片再度引發討論。命理師周映君曾於2018年1月在節目《新聞挖挖哇》中分析柯文哲命格,當時指出其連任台北市長機率高,但不可能在2024年總統大選中脫穎而出,並表示若預測錯誤,願意退出命理界。柯文哲涉貪一審被判17年。(圖/黃耀徵攝)周映君當時進一步說明,柯文哲命格在農曆6、7月出生者屬於較旺格局,但在66歲後運勢將轉弱,進入所謂「空亡」階段。她指出,依其命理判斷,該階段屬於運勢低潮期,且持續時間較長。此外,周映君於2024年10月在另一節目《命運好好玩》中補充,傳統上「空亡」多以15年計算,但隨著現代人壽命延長,相關週期可能延伸至17年。由於周映君預言的「空亡」17年與柯文哲被判刑期相符,許多網友紛紛表示,「影片最後艾菲爾老師也講17年,冥王星經過水瓶座(獅子座對宮)要走17年」、「來朝聖,周老師太準了」、「一直以來我都非常喜歡周映君老師,從他以前到現在周老師算柯文哲都是有根據的,太厲害了周老師佩服你算的如此神準,這麼多命理專家我只服周映君周老師」、「周老師神準!直接空亡17年!準到不行」。
柯文哲一審速判17年!陳揮文拿鄭文燦相比:他懂得躲政治追殺
台北地方法院於26日就京華城容積率及政治獻金相關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判處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判決結果出爐後,引發各界對司法審理進度與個案差異的討論。針對此案,媒體人陳揮文在節目《新聞大白話》中表示,柯文哲一審遭判17年,小草們不要太難過,因案件仍在上訴程序中,最終結果尚未確定。他指出,司法審理存在變數,後續二審結果仍可能出現不同判斷。陳揮文也舉例指出,新竹市長高虹安先前一審因貪污罪遭判7年,但案件進入高等法院後,經不同合議庭審理,改判無罪。他認為,司法程序中合議庭組成不同,可能對判決結果產生影響,柯文哲未來在二審階段,仍有翻盤空間。此外,陳揮文提到,與柯文哲同樣涉貪的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雖比柯文哲更早遭起訴,但其案件已經換了3個法官,至今尚未完成一審判決,甚至仍未終結辯論,兩案審理進度差異明顯。陳揮文進一步表示,鄭文燦被起訴這1年多行事低調,未公開進行直播或接受專訪,也未指控總統賴清德打壓,或是對2026、2028表態。陳揮文認為,這樣的作法有助於降低外界關注,直言「他知道要怎麼躲掉民進黨的政治追殺。」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至今尚未完成一審判決。(資料照/方萬民攝)
柯文哲遭判17年影響2028選舉?律師曝「唯一的可能」 內政部這樣說
台北地方法院於26日就京華城容積獎勵及政治獻金案作出一審判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貪污、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由於刑度超過10年門檻,引發外界關注其是否仍具備參選2028年總統的資格。對此,內政部也回應了。判決內容指出,法院認定柯文哲收受賄款210萬元成立,其中貪污罪部分判處13年徒刑及褫奪公權6年;另涉公益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分別判處2年及3年6個月;背信罪則判處2年6個月。數罪併罰後,最終合併應執行17年徒刑。全案目前仍可上訴,尚未定讞。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若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因此,在一審判決維持的情況下,柯文哲參與2028年總統大選恐面臨法律限制。不過,內政部晚間回應指出,本案仍處於上訴程序,且距離2028年總統選舉登記時間尚有一段期間,是否具備參選資格,須視「登記當下的最新判決結果」,並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依法審認。換言之,若未來二審改判刑度降至10年以下,或案件出現其他變動,在判決尚未確定前,仍可能保有登記參選的空間。整體而言,柯文哲是否能投入2028年總統選舉,仍存在變數,關鍵在於後續司法審理進展。此外,律師劉韋廷也分析指出,依現行法規,只要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使尚未定讞,在法律上即可能喪失總統候選人資格。他認為,目前一審17年的結果已形成明確門檻,若欲參選,「唯一的可能,是在登記參選之前,二審已經出來,而且刑度被改判到10年以下。」劉韋廷進一步指出,即使未來出現刑度下降的情況,是否恢復參選資格,仍可能存在法律爭議。制度設計原意在於防止重大犯罪者參選,而非單純依最終刑度數字判定,因此不排除未來可能引發更進一步的法律爭議,甚至上升至憲法層次討論。
飆粗口、丟水杯 「非典型被告」柯文哲開庭駁火回顧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貪案今(26)日下午宣判,在審理過程中多次情緒激動、言詞強烈,與一般被告表現大相逕庭,被外界形容為「非典型被告」。庭審期間,柯文哲多次將案件與政治情勢連結,質疑檢調辦案動機,甚至在庭上批評檢察官,並爆粗口飆罵不雅字眼,引發現場關注。他亦曾指控案件與政治因素相關,質疑司法公正性。在審理過程中,柯文哲不僅對蒞庭檢察官言詞激烈,亦曾當庭對審判長發言,要求法官「在獨處時想一想」、「10年後怎麼看這個案子」,言行引發議論。此外,庭上也出現多次衝突場面。2025年8月一次開庭時,檢方提出補充理由書,柯文哲閱讀後情緒失控,除出言怒罵外,還將水杯丟向檢察官,甚至將文件拋向空中,出現「狀紙滿天飛」情況,震驚在場人員。同日庭審結束時,其妻陳佩琪亦一度衝向法庭對法官高聲質疑「他做了什麼事」,造成短暫混亂,經勸阻後才恢復秩序。整體審理過程中,柯文哲多次強調自身清白,並批評司法制度與辦案方式,其強烈言行與一般被告在法庭上的克制態度形成鮮明對比,也讓整起案件備受外界矚目。
柯文哲判17年 歷年貪污政治人物刑期一次看
前台北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與政治獻金侵占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其中京華城案貪污部分判刑13年,全案仍可上訴。隨著判決出爐,歷年因貪污遭判刑的政治人物刑度也再度引發討論。回顧過往案例,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因風災重建工程收取回扣等罪,累計判決刑期達656年4月,最終裁定應執行21年2月;前總統陳水扁涉及龍潭購地等案,三審定讞合併執行20年,並科罰金與褫奪公權10年。另外,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一審判處12年6月,目前仍在上訴中;無黨籍前立委蘇震清因SOGO案收賄,被判10年、褫奪公權5年;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圖利案,一審判處8年6月徒刑。在其他案件中,前營建署署長葉世文因貪污案最終判刑8年6月、褫奪公權4年定讞;新竹市長高虹安則因詐領助理費案,一審依貪污罪判7年4月,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6月,目前仍有爭議並持續上訴。此外,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華亞科案收賄新台幣500萬元遭起訴,檢方建請判刑12年,全案尚未定讞。整體而言,柯文哲一審判刑17年,在歷年貪污政治人物案件中屬於中高刑度,也使相關案件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焦點。
一審判17年柯文哲2028吹了 蔣萬安籲司法別雙標:民眾眼睛雪亮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26)日表示,自己還沒看到京華城案判決書,但任何判決其實都背負著民眾的期待,司法應本於事實且不可「雙標」,但看看政府對朝中共諜、國營事業高管涉貪案,光起訴標準是否一致大家心中就有答案,畢竟「民眾眼睛是雪亮的」,政治追殺氣氛之濃,民眾都感同身受。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下午兩點半宣判,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以4罪起訴求刑28年6月今天一審宣判,4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判處15年6月有期徒刑。台北市長蔣萬安(圖)呼籲司法毋枉毋縱。(圖/方萬民攝)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起訴書續指接下來涉有不法介入,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柯文哲案宣判後「場外」支持者集結抗議表達不滿。(圖/方萬民攝)細看北檢起訴罪名,稱柯文哲涉及四項罪名中,包括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不法利益以護航京華城取得違法容積獎勵;另有兩件公益侵占罪共計不法獲利6,834萬,其一有侵占基隆市副市長邱珮琳經手轉交的600萬元政治獻金,其二是利用木可公司侵占6,234萬元政治獻金;最後一件則是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款項來支付民眾黨幹部及員工薪水,被控涉犯背信罪。起訴書進一步控訴,柯文哲明知違法卻介入並護航威京集團獲得20%容積獎勵,讓威京集團因此獲得約可獲得121億,此即為不法獲利。蔣萬安重申,民眾期待本於事實、釐清真相的司法、勿縱勿枉地判案,不可以讓民眾有雙重標準之感,自己也會在黨部安排架構下因著「藍白合」佈局持續支持藍白合作。※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判17年 郭國文:司法調查不分藍綠白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由於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若涉及重罪且一審判決達10年以上刑度,將喪失參選資格,形同宣告柯文哲參選2028總統之路夢碎。對此,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表示,在民進黨執政之下,司法調查從來不分藍綠白,呼籲在野陣營勿藉此煽動情緒進行政治攻擊。郭國文認為,柯文哲相關案件自偵辦至今歷時近兩年,如今透過判決結果,應該讓社會有一個交代,也盼外界對司法體系的攻擊與社會撕裂能夠告一段落。他進一步指出,柯文哲並非第一位因涉貪或圖利遭判刑的政治人物,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強調民進黨政府指針下,司法調查想來不分藍綠白。他並呼籲藍白政治人物,不要將支持者當作工具,藉由煽動情緒進行政治攻擊。此外,本案其他被告亦分別遭判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處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並併科罰金2000萬元;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15年6月有期徒刑;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因圖利罪判2年、緩刑3年;前台北市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判6年6月、褫奪公權3年;前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判1年3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其餘涉案人員方面,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因背信、公益侵占及違背職務收賄罪,判4年6月有期徒刑;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因公益侵占及不實會計憑證罪判2年4月;會計師端木正則因偽造文書罪判1年有期徒刑。
中油前高層涉貪逃亡落網 王淺秋質疑國營事業管理失靈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收取廠商回扣新台幣2160萬元,一審遭判25年徒刑,卻在宣判前鋸斷電子腳鐐逃亡,24日落網。事件引發各界關注,媒體人王淺秋25日對此提出質疑,直指國營事業管理與監督機制恐存在長期問題。王淺秋在政論節目《大新聞大爆卦》中表示,徐漢案是否僅止於目前揭露金額仍待釐清,並質疑類似案件是否反映長期累積的制度性弊端。她指出,若缺乏有效監督,可能導致部分人員產生錯誤觀念,進而衍生貪瀆問題。她進一步批評,國營事業在過去具備穩定收益基礎,但近年營運表現與相關爭議頻傳,外界難免質疑內部治理是否出現問題。她也呼籲相關單位應強化調查與制度改革,釐清責任並提升透明度,以重建社會信任。此外,針對徐漢能在電子監控下仍逃逸一事,王淺秋認為,現行監管措施是否足夠,亦值得檢討。她指出,相關制度若無法有效防範風險,將影響司法與執行公信力。
前仁愛鄉長吳文忠涉貪潛逃 遭通緝並聲請沒收百萬保金
前南投縣仁愛鄉長吳文忠任內涉收取工程回扣逾新台幣200萬元,遭法院判刑18年6個月確定,原定今(2026)年2月發監執行,卻未依期報到,傳出早已出境潛逃。台中地檢署已發布通緝,並聲請沒收其新台幣100萬元交保金。檢方指出,最高法院於113年8月14日駁回部分上訴確定,案件於同月28日送交地檢署執行,並於113年12月3日首次發布通緝;另部分案件經台中高分院於115年3月2日確定送交執行後,檢方於3月6日再度併案發布通緝。經查,吳文忠於2021年2月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但早在2023年2月即從桃園機場出境,至今未返台。由於未依規定報到服刑,檢方除發布通緝外,也依法聲請沒收保證金。法院審理認定,吳文忠在2018年就任鄉長後,利用工程與採購標案收取5%至15%不等回扣,涉貪金額超過新台幣200萬元。一審判處18年6個月徒刑,二審改判18年10個月,最終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定讞。目前檢警已持續追查其行蹤,並透過相關管道追緝歸案。
躲金針山民宿享受!中油貪官徐漢逃亡生活曝光 司機陪同還有心情指導種花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遭控涉貪,卻在一審宣判前4天剪斷電子腳鐐逃亡,檢警於24日傍晚在台東太麻里金針山上一處民宿將其逮捕,徐落網時身邊還有自稱司機的男子相伴,他甚至還有心情指導民宿老闆種花造景,全案依法送辦,相關案情仍須釐清。徐漢19日被發現棄保潛逃,其電子腳鐐在屏東萬巒被破壞棄置,他則於3、4天前,在司機陪同下抵達台東,選擇位置偏僻、路況泥濘且未營業的農莊落腳。因司機有入住紀錄,他向老闆宣稱「大哥身體欠安需要靜養」,民宿老闆認為對方可能是需要幫助,未嚴格要求登記身分證件,讓2人入住2大床的房間,他們則是深居簡出,日常生活物資都委託老闆購買。據了解,徐漢在藏匿期間生活簡單,除了每日在山區步行運動、滑手機掌握外界動態外,其餘時間還有心情與民宿老闆討論園藝配置,指導如何栽種、如何造景,讓民宿老闆誤以為他是單純上山靜養的長輩,而徐漢總戴口罩,加上民宿老闆平時不太看新聞,未曾發現他是棄保潛逃的通緝犯。檢警則鎖定其行蹤,24日傍晚見時機成熟、攻堅逮人,先是派出員警偽裝遊客探查情況,司機察覺氣氛有異想要通報,隨即大批人馬湧入將其壓制,徐漢還以「我有心臟病」為由要求警方別壓太大力,全案依法送辦。
抓到了!前中油執行長逃亡4天落網 徐漢藏身台東被捕
前中油執行長徐漢涉貪數千萬元,一審宣判前夕剪掉電子監控環鍊棄保五百萬元潛逃4天,今天下午在台東被捕,解送橋頭地檢署歸案。徐一審遭判25年徒刑。橋頭地檢署指出,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執行長徐漢,因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於橋頭地院裁定具保並接受科技設備監控期間,於115年3月19日一審宣判前4日,涉嫌毀損電子監控設備後逃逸。橋檢隨即指派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嚴維德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楠梓分局、台東縣政府警察局、海巡署成立專案小組全力追緝,115年3月24日在台東縣太麻里緝獲徐漢到案,全案刻由該署嚴維德檢察官偵辦中。
中油前執行長徐漢涉貪潛逃 判25年徒刑並通緝
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嫌收賄新台幣2160萬元,卻在宣判前4天剪斷電子腳鐐潛逃。高雄橋頭地方法院昨(23)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其25年徒刑、褫奪公權9年,並沒收全部不法所得,同時發布通緝。判決指出,徐漢涉嫌透過下屬與中間人向廠商收賄,金額高達新台幣2160萬元,案件自民國111年起遭檢方偵辦。然而他於本月19日棄保潛逃,法院開庭時,法官與庭務人員多次呼喚其姓名仍未到場,最終仍依法宣判。除刑責外,法院也裁定沒收其犯罪所得新台幣2160萬元,並沒收新台幣500萬元交保金。由於徐漢未到案執行,已正式列為通緝對象。此案也引發外界關注電子監控機制。前立委郭正亮在節目中質疑,過去配戴電子腳鐐的個案監控嚴密,但徐漢卻能剪斷設備潛逃,相關單位是否存在管理疏失,有待檢討。事件在網路上引發熱議,不少網友批評司法監督機制不足,也有人質疑量刑與執行落差。不過,實際刑度仍須依現行法律規定與法院審理結果為準。目前相關單位已展開追緝行動,後續發展仍有待觀察。
中油「最貪執行長」徐漢涉貪2700萬 一審前人間蒸發!法院重判25年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嫌貪污2700萬元,被外界稱為「最貪執行長」,卻於一審前夕剪斷腳環,消失在屏東萬巒,目前行蹤不明。橋頭地院今天(23日)宣判,就徐漢所犯收受賄賂之10罪,分別量處7年10月至14年不等之有期徒刑,另就其所犯財產來源不明罪量處有期徒刑1年6月,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5年,褫奪公權9年,並沒收扣案之2,160萬元犯罪所得。橋頭地院表示,徐漢未滿20歲即進入中油公司工作,從最基層契約人員做起,一路晉升至執行長,迄因本案遭羈押停職止,年資40餘年,卻自108年間起,藉由其擔任執行長對各採購案之審核權限,及對所屬之管理監督權與人事權,透過白手套、下屬或自己直接向各廠商索賄或收賄,使各廠商為求得標或順利履約、請款而屈從行賄,直至111年1月遭查獲時為止,共收受現金1,686萬8千元之賄賂,另有473萬2千元的不明財產,合計2,160萬元,惡性甚深。橋頭地院依徐漢各次犯行之犯罪手段、各採購案之決標或預算金額、受賄金額多寡,就其所犯收受賄賂之10罪,分別量處7年10月至14年不等之有期徒刑,另就徐漢所犯財產來源不明罪量處有期徒刑1年6月,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5年,褫奪公權9年,並沒收扣案之2,160萬元犯罪所得。另一方面,徐漢經橋頭地檢署提起公訴後,經法院諭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嗣因法定羈押期限幾近屆滿,而於112年6月7日命被告具保500萬元後停止羈押,並命限制住居於其戶籍地即高雄市楠梓區、限制出境及出海、定期報到、不得對本案其他共同被告及證人有任何騷擾、接觸或不法侵害行為;另自114年5月19日起,對徐漢實施科技監控,即配戴電子腳環,且命被告於每週三、週六晚上9時至11時,在其住家持科技監控手機自拍後傳送至科控中心,完成電子報到。不料,徐漢依法院命令於18日晚間自拍傳送至科控中心完成電子報到後,法院於翌日接獲科控中心通知,被告之電子腳環遭到拆卸,地點在屏東縣萬巒鄉附近,立即於同日下午製作拘票,函請檢、警、海巡署、移民署等相關單位協助拘提,並因拘提未果,依法完成通知具保人程序後,於20日上午11時裁定沒收保證金500萬元,並發布通緝。橋頭地院指出,被告徐漢經本院命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經本院傳喚應於本案宣判時到庭聽判,卻無正當理由未遵期到庭,且經本院發布通緝,已涉犯刑法第161條之1棄保潛逃罪,因而於宣判同時,依職權向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