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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留言「第一必娶女」 雞排妹氣炸提告…檢曝起訴原因

雞排妹被指「必娶」控告網友,士林地檢署偵結起訴2名留言網友。(圖/翻攝自臉書社團)

雞排妹被指「必娶」控告網友,士林地檢署偵結起訴2名留言網友。(圖/翻攝自臉書社團)

女星鄭采勻藝名「雞排妹」,去年7月14日遭媒體爆出與一位開保時捷的男子出入飯店,引來網友撻伐,在臉書社團下方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鮑鮑換包包」,並以影射方式侮辱雞排妹,鄭女擷取留言,一連控告10幾人,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妨害名譽罪起訴其中的施男、高女。

原名鄭佳甄,改名鄭家純,又改為鄭采勻的「雞排妹」,去年7月遭媒體報導「保時捷男原來有女友,雞排妹新戀情遇到亂流」內容指,保時捷男的未婚妻向媒體指述,雞排妹介入兩人感情,媒體跟拍發現雞排妹與保時捷男出入五星級飯店,兩人雙手緊握,狀似親暱。

38歲施姓男子在文章公開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果然不是浪得虛名」36歲高女留言「鮑鮑換包包」,雞排妹瀏覽網頁時,看到許多負面的評價,立即截圖收集證據,一狀告進高雄地檢署,其中居住在南港的施男、汐止的高女,經士林地檢署調查,兩人均坦承留言。

起訴書指出,「必娶」諧音影射「bitch」,而「鮑鮑換包包」則是以女性貞節為代價交換財物,都屬於抽象謾罵,涉犯公然侮辱罪嫌,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