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男大生偷拍女同學如廁 當庭道歉獲緩刑但須接受治療

葉姓男大生偷拍女同學如廁獲台北地院判決緩刑。(圖/報系資料照)

葉姓男大生偷拍女同學如廁獲台北地院判決緩刑。(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某國立大學的葉姓男大學生,今年初偷拍女同學如廁畫面被發現,葉男在台北地院審理時,當庭認罪並打電話向女同學道歉,獲得原諒也沒有向他求償,法官依妨害秘密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付保護管束,每月須依檢方指示到醫療院所心理或精神治療1次。可上訴。

今年4月11日晚間10時許,葉男尾隨女同學進入女廁,持手機拍下如廁3秒畫面,女同學發現後,葉男馬上收起手機並躲在女廁中,女同學報警處理,葉男遭檢方起訴。

葉男向法官承認偷拍,強調案發當下已立刻刪除影片,後來也因為感到懊悔就將手機摔壞。北院認為葉男當庭打電話向女同學道歉,已獲原諒也沒有向他求償,審酌他曾服用藥物,後來一度停藥,大三後又開始服用,案發後在校接受過心理輔導6小時,故判拘同時給予緩刑機會,條件是須依檢方指示每月至醫療院院所心理或精神治療1次。

社會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