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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將推CPPA直接售電給企業 未來10年需2兆資金

針對台灣離岸風電第三階段首要面臨的融資議題,離岸風電融資創新研討會邀集各界探討。(圖/報系資料照)

針對台灣離岸風電第三階段首要面臨的融資議題,離岸風電融資創新研討會邀集各界探討。(圖/報系資料照)

台灣離岸風電邁入第三階段區塊開發,Skyborn Renewables天豐新能源28日舉辦「離岸風電融資創新研討會」,針對台灣離岸風電第三階段首要面臨的融資議題,邀集產官學各界先進探討多元融資方案。

「離岸風電融資研討會」中的產業與研究單位均提出,離岸風電專案融資需要多元管道與創新作法,能借鏡別國經驗推出綠色金融資產證券化,才能引導規模龐大的壽險基金、退休基金尋找合適投資標的。

富邦銀資深協理林敏正提到,因基礎建設、公共建設等投資金額高、時間又長,導致不確定風險高,過去都是政府投資,但離岸風電因為有躉購制度(FIT)保障,開發商才願意投資。

隨著全球對綠電需求提升,開發商的購售電合約(PPA)原本與台電簽署,也轉向與一般企業簽訂購售電合約(CPPA);CPPA時代來臨,合約架構將會是可融資性的重要關鍵。

台灣金融研訓院助理研究員林奇澤表示,離岸風電投資主要由開發商自籌約3成資金,剩下約7成透過專案融資,1MW約需2億元。我國未來十年開發規模,至少需約2兆資金。

林奇澤提出美國太陽能資產證券化與成功案例可借鏡我國參考,而台灣的技術、相關法令已完備,想要離岸風電證券化成功需要成立SPV特殊目的專案公司與引進信用增強機制。多元的籌資管道是成功要素,除善用貸款、綠色債券、公開發行股票等工具外,綠色金融資產證券化也是未來可行方案之一。

針對台灣離岸風電第三階段首要面臨的融資議題,金研院永續金融召集人陳鴻達建議,離岸風電前期開發與建置階段投資風險最高,這時若無信用增強機制,較不適合壽險資金投資,建議仍以銀行放貸方式進行,待風場營運後有穩定發電收入,風險就會大幅下降,此時可導引民間資金投入、推動資產證券化。

他指出,國際上將各種太陽能光電或風力發電資產組合打包,再進行證券化,作法成熟。為了解決離岸風電的資金缺口,我國也可利用風電計畫中每一階段的風險差異,經由再融資的設計,讓不適合高風險的資金,也能在有限的風險下參與能源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