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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選人注意:送牙線棒、棉花棒也算賄選 中和區里長30萬交保

新北檢認為發送牙線棒、棉花棒也算賄選,將中和區里長夫妻交保。(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檢認為發送牙線棒、棉花棒也算賄選,將中和區里長夫妻交保。(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中和區呂姓里長涉嫌與劉姓妻子約鄰長到辦公室座談,發放牙線棒、棉花棒禮品,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周彥憑8日指揮新北市調查處、中和警分局、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專勤隊搜索,帶回呂男、劉女等4名被告、10名證人,訊後諭知呂男、劉女各30萬元、20萬交保,簡姓及林姓被告各交保5萬元。

檢方指出,呂男和劉女為求當選,今年10月間透過簡姓、林姓鄰長邀約選民至辦公室進行座談,涉嫌以數盒牙線棒、棉花棒行賄。檢方訊後認為,呂男等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因此都諭知交保。

新北地檢呼籲候選人切勿以身試法,買票賄選涉犯重罪,必將嚴加查緝,民眾若發現賄選情事,歡迎踴躍檢舉,司法機關均會嚴格保密,還有機會獲得高額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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