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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二輪車納管!上路舊車「明年底前掛牌」免付450元規費

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需掛牌才能上路,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始得行駛道路。(圖/報系資料照)

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需掛牌才能上路,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始得行駛道路。(圖/報系資料照)

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11月30日起正式納管,新車須領牌及投保強制險,否則最重可罰3600元,已上路舊車則有2年緩衝期。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舊車若選擇提早掛牌,自11月30日至明年底前,可免徵450元牌照和行照規費。

據統計,全台約有65萬台無牌照微型電動二輪車,今年5月4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公布後,本月30日起正式納管,需登記、領用、掛牌照才能上路,且上路務必戴安全帽、最高限速25公里、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擅自改裝、駕駛須滿14歲。

若未領牌上路,將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14歲以下禁止騎乘,違者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若騎乘未經審驗合格微型電動二輪車將沒入。另法令施行前已經購買的電動自行車,需在2年之內換號牌。

今年1到8月微型電動二輪車事故死亡人數為33人,較去年同期減少38人,但肇事件數有5800多件,比去年同期高出近千件、增加約18%。

公路總局今公布規費減免措施,舊車在明年底前完成掛牌,將可免收牌照300元與行照150元的規費,鼓勵民眾提早來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