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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租契詐欺 遭判5年9個月、罰款200萬港元

圖為黎智英過去遭收押時畫面。(圖/中新社)

圖為黎智英過去遭收押時畫面。(圖/中新社)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科技園租契,被控欺詐罪的案件,今早在區域法院判刑,黎智英被判監5年9個月,罰款200萬港元(下同),要3個月內繳付,不得擔任公司管理層等資格8年,黃偉強被判刑1年9個月。

黎智英的代表律師早前辯稱,黎智英教育程度不高,雖然被告犯案時間長,但涉案的「力高顧問」佔用面積只有0.16%,不算嚴重,亦不涉及精密部署。

黃偉強的律師指稱,黃偉強並無決策權,只是執行上司指示行事,且黃有心臟問題,聽力衰退,妻子患病,令他飽受受煎熬,以致他出現抑鬱和焦慮,需要接受治療,希望法官酌情減刑。

據檢方起訴,74歲的黎智英和59歲的黃偉強,向科技園隱瞞違契使用處所,意圖詐騙科技園不執行契約權利,亦導致蘋果日報印刷及或「力高顧問」獲利,或令科技園蒙受不利。64歲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早前獲豁免起訴,以特赦證人身份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