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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妹網友拒往來…恐怖男連2天闖香閨 勒頸脫褲硬上「爽完讓妳死」

正妹網友拒往來,恐怖男連2天闖香閨硬上。(示意圖/123RF)

正妹網友拒往來,恐怖男連2天闖香閨硬上。(示意圖/123RF)

一名鄧姓男子透過通訊軟體「微信」認識一名正妹,2人為網友關係,不料因女方不想再往來,他竟基於強制性交之犯意,於8月15日、16日連續2天侵入對方住處,對被害人勒頸、施暴,甚至揚言「等我爽完就讓妳死」,所幸2次均未能得逞。新北地院審理後,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判處5年2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鄧男8月15日爬窗戶侵入被害人位於新北市中和區之住處,並自現場某處取得客觀上可為兇器使用之鐵棍1支,接著手持該鐵棍站在房門口等待女子,待對方打開房門,隨即以手掐住其頸部,以此強暴方式違反被害人意願著手為強制性交行為,惟因女方藉故離開住處,鄧男始未能得逞。

隔天,鄧男先躲藏於頂樓查看女方行蹤,見她出門返家後,便下樓躲藏在4樓與5樓間之樓梯間,乘對方打開住處大門之際,徒手勒住其脖頸壓制,隨後將人押入房內,徒手打被害人臉部巴掌數次,再脫下女方褲子意圖性侵,甚至揚言「等我爽完就讓妳死!」過程中,女子趁機至陽台旁高聲呼救,鄧男畏罪逃離現場。

新北地院審酌,鄧男與被害人原為網友關係,因女方不想再往來,被告卻未能控制自己,為一己私慾,分別為上開強制性交未遂犯行,造成女子身心受創至深且鉅,惡性重大,惟念其坦承犯行、無犯罪前案紀錄之素行、之前在工地打工、月收入約3、4萬元、要扶養在療養院的母親等一切情狀,判處有期徒刑5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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