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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2年內3度毒駕欠33萬入獄沒錢繳 母辛苦顧麵攤每月代償3000元

楊姓男子2年內3度毒駕,欠下33萬元罰鍰沒錢繳,楊母經營麵攤生意不好,仍願意每月分期代償3000元,執行人員也同意寬款執行。(圖/翻攝照片)

楊姓男子2年內3度毒駕,欠下33萬元罰鍰沒錢繳,楊母經營麵攤生意不好,仍願意每月分期代償3000元,執行人員也同意寬款執行。(圖/翻攝照片)

台南一名楊姓男子2年內3度毒駕被警方逮到,總計遭裁罰33萬元,他遲未繳納早已逾期,入監服刑後更是拿不出錢,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楊男名下萬餘元存款被扣,連帶經營麵攤的母親也被拖下水,楊男母親坦言生意不好,僅能代兒每個月分期償還3000元,執行人員見對方生計確有困難,也同意分期繳納減輕負擔。

該案由台南市交通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2月初先發出執行命令,扣押楊男帳戶內1萬460元存款,20日前往楊男戶籍地實際訪查,發現現址是一間麵店,由楊男母親經營。

執行人員告知來意後,楊母回應兒子正入獄服刑,先生則因經商失敗信用破產,就靠她經營麵店維持一家生計,店面也是租賃而非自有,加上近年疫情還有餐飲業競爭影響,生意並不好,但既然是兒子闖禍,她願意幫忙處理,但能力有限,希望能分期償還。

執行人員訪查後發現楊家經濟狀況確實拮据,法理外不乎人情,同意寬緩執行,可由楊母每月代繳3千元;台南分署也呼籲,農曆春節將至,餐敘場合多,飲酒後應多利用大眾運輸、指定駕駛或計程車代步切勿開車,共同維護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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