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鍰
」 罰鍰 高雄 毒駕 食安 台北市
10月底截止!中彰投24萬車主「還未做1事」 逾期最高挨罰3000元
汽車燃料使用費今年7月起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而今年度補繳通知書已於9月底陸續寄出。據交通部公路局台中區監理所最新統計,中彰投地區目前仍有24萬多輛汽機車尚未完成繳費,補繳期限至10月31日截止,提醒收到補繳通知書的車主盡速繳費。台中區監理所表示,今年度公路養管費催繳作業已開始,補繳通知書已於9月底陸續寄送至車主戶籍地址,目前中彰投地區尚有24萬餘輛車未繳納,繳納期限到10月31日止,收到補繳通知書的車主請盡速繳費,以免逾期受罰。台中區監理所指出,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逾期未繳納公路養管費者,可處新台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若經催繳後仍未繳納,將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屆時可能扣押車主名下所有動產、查封不動產或扣薪等,請民眾特別注意。 台中區監理所透露,民眾可持紙本通知單,至超商、指定金融機構或郵局等臨櫃繳費;若通知單遺失,也能至7-ELEVEN、全家、萊爾富及OK超商,透過多媒體事務機輸入車號與身分證字號補印單據,再至櫃檯繳費。此外,還可透過官方「監理服務網」網站及「監理服務APP」,以線上刷卡或金融活期帳戶轉帳方式進行補繳;或下載其他行動支付(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永豐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元大行動、悠遊付、全支付及icash pay)等APP線上繳納,敬請多加利用,以免遲繳影響自身權益。台中區監理所長楊聰賢特別提醒,近期監理機關也會向尚未繳費的車主發送簡訊通知,簡訊短碼為「111」,簡訊抬頭顯示「個人手機末3碼」及「機關名稱」,民眾可依此判斷是否為詐騙簡訊;另監理服務網正確網址為「https://www.mvdis.gov.tw/」,請勿點擊來源不明的簡訊或連結,以免上當受騙。
近9成民眾不滿移工政策 勞動部提4點回應
針對民間團體今(15)日召開移工雇主權益記者會,勞動部回應表示,家庭雇主在聘僱移工的情境與挑戰上,確實與企業雇主有所差異,尤其聘僱過程若面臨勞務中斷,特別是家有重症失能的家庭雇主,可能承受更沉重的壓力。勞動部說明,將對相關制度與政策進行檢討,並強化與衛福部的合作,擴大公共資源與制度銜接,針對家庭雇主的實際照顧需求,提供更多公共照顧支援。針對民團提出的訴求,勞動部提出4點回應。一,跨部會研議擴大公共照顧資源與制度銜接。勞動部指出,聘僱外籍看護工的家庭若遇移工休假、失聯、重大傷病或無法工作,可能陷入照護中斷困境,政府除已編列約20億元預算提供喘息服務與短期照顧服務、兩者合計每年約52日外,接下來也會與衛福部擴大跨部會合作,盡力降低家庭雇主可能面對的照顧中斷,尤其是重症家庭。二,擴大外籍看護技能培訓。勞動部表示,已著手檢討並研議強化外籍看護照護技巧培訓,與衛福部合作,以多元方式提供外籍看護與家庭雇主更專業的照顧訓練,提升照顧品質、減少照護摩擦。三,勞動部澄清,家庭看護工不在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範圍內。勞動部說明,ART承諾協定生效後三年落實「公平招募」政策,對象主要是製造業與漁撈業雇主,家庭類雇主並未納入。四,在失聯管理方面,勞動部表示,今年已結合各產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輔導新開放行業的雇主落實選工、聘僱管理及法遵責任,並跨部會協調建立失聯管控機制。勞動部表示,面對非法市場,勞動部與內政部合作,運用科技偵防針對熱點專案查緝,並設置民眾檢舉獎金,非法容留或聘僱者依「一行為一罰」最高可處75萬元罰鍰,營利非法仲介更可能面臨最高3年徒刑或120萬元罰金,未來也將與移民署加強情資交換、強力查緝非法仲介。另外,針對失聯移工罰則,勞動部指出,《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3款及第74條已有規定,外國人因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經廢止聘僱許可後,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勞動部表示,透過上述跨部會作為,移工失聯累積數已從去年下旬近9萬5千人的高點,降至8萬8千多人,因應作為已有初步成效。
國道休息站停車收1200元罰單!他查才知1規定:開車4年都不知
長途開車難免疲憊,不少駕駛會選擇進入國道服務區停車休息,甚至直接在車上補眠,避免疲勞駕駛。不過,民眾停車休息也得留意時間限制,一名男網友近日分享,自己趁連假前往小琉球潛水,提前一晚開車南下,途中在服務區停車睡覺,沒想到隔天醒來,車上竟多了一張1200元罰單,讓他相當錯愕,直呼開車4年竟然都不知道這項規定。該名網友在IG發布影片指出,自己過去一直認為,只要開車途中感到疲累,就能將車停在國道服務區休息,這次為了配合連假行程,他決定提前一天晚上出發,途中找地方停車睡覺,等精神恢復後再繼續開車。沒想到,原PO凌晨2點多將車停進服務區後,便在車上一路睡到隔天上午9點左右。起床後,他赫然發現車輛遭開單,罰款金額高達1200元。經過查詢才知道,原來高速公路服務區及休息站都有停車時間限制,停放時間超過4小時,就可能面臨罰鍰,讓他忍不住驚呼,自己竟然到現在才知道。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也對這項規定感到意外,留言表示「竟然有這種規定」、「在車上可以睡這麼久也很強」。不過,也有熟悉相關規定的網友指出,服務區並非禁止駕駛停車睡覺,而是不能無限制長時間占用停車位,相關告示早已設置多年,也有人分享自己曾在時間限制前離開,並未遇到類似問題。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LINE 2功能快關掉!他疾呼:能救一個是一個 官方也示警. 好尷尬!員工投影桌面到大螢幕 750萬人朝聖:大型處刑現場. 沈伯洋脖子腫一顆!醫曝3大可能 警告1情況:快就醫
毒駕男遇攔檢竟「撞燈桿狂飆2公里」 卡車陣遭破窗壓制吞14萬罰單
新北市55歲李姓男子,8日駕駛懸掛他車車牌的轎車行經中和區時,遭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特勤中隊員警攔查,李男假意配合受檢,隨後竟猛踩油門開上人行道、撞擊路旁燈桿後加速逃逸;所幸沿途有熱心民眾主動指路,李男狂飆逃竄2公里後終因塞在車陣中動彈不得,遭特警強勢破窗壓制拖下車,並起出毒品吸食器,快篩後確認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依法送辦,李男更被重罰14萬1000元。保大特勤中隊員警於8日下午5時15分許執行巡邏勤務,途經中和區中正路停等紅燈時,有員警透過警用行動電腦即時查詢,發現前方一輛白色自小客車懸掛的車牌,登記資料竟然是一輛不同廠牌的藍色車輛,擺明是「掛他車車牌」,員警隨即下車敲窗喝令其靠右停車受檢。李男起初假意配合,佯裝靠邊,卻趁隙大踩油門,強行硬闖開上人行道,車身還擦撞路旁燈桿並發出巨響,隨後在鬧區街頭呼嘯逃逸,員警顧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在保持安全車距下驅車沿路展開追緝,但李男車速飛快一度失去蹤影。而其他路人見狀發現有異,在路口主動朝警車揮手大喊指引逃逸方向。李男沿途接連闖紅燈、違規行駛人行道,一路狂飆約2公里至中山路二段456號前時,終因前方車流壅塞受困車陣動彈不得。警方見機不可失,隨即衝上前實施強制破窗,合力將李男強行拖出車外死死壓制在地銬上手銬。警方隨後搜查車內,當場查扣1組安非他命吸食器,並對李男實施唾液毒品快篩檢測,結果明確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證實為毒駕。警方調查,李男因原車牌照先前已被註銷吊扣,竟向友人借調不同廠牌與車色的車牌懸掛上路,當天自知不僅毒駕又持有吸食器,深怕罪加一等才會心虛衝撞逃逸。警方當場依法移置保管該輛車輛,並針對李男毒駕、懸掛他車號牌、不服稽查逃逸、闖紅燈及駛入人行道等多項違規開出8張罰單,罰鍰總金額高達14萬1000元;全案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保大大隊長黃建樺呼籲,毒駕嚴重威脅廣大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無異於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警方將持續維持高強度打擊力道,全面掃蕩毒品與各類危險駕駛行徑,絕不寬貸;民眾若在生活周遭發現任何疑似毒品或毒駕違法線索,請勇於撥打110專線檢舉,共同守護社會安寧。
台南平交道驚見女子坐鐵軌自拍!遭保全驅離仍嘻笑 網怒:開罰了嗎
日前才有位阿伯闖入台南平交道拍火車,讓新自強列車趕緊鳴笛停下,昨天(13日)又有位女子進入平交道,直接坐在鐵軌上拿手機自拍,被保全人員制止時,還一臉燦笑地離開,讓許多網友傻眼道「開罰了嗎」、「只要沒開單永遠記不得」。臉書粉專「三鐵情報社:事故通報與鐵道事件分享」指出,13日早上有位女子闖入台南平交道,並坐在鐵軌上自拍,被保全人員驅離時,還在嬉皮笑臉,「請不要造成相關人員困擾!」粉專表示,根據《鐵路法》第57條第2項規定,行人、車輛不得擅自侵入鐵路路線及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違者依同法第70條,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若影響鐵路行車安全且情節重大,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開罰了嗎」、「這樣都沒開單喔」、「驅離上百次不如開罰一次」、「只要沒開單永遠記不得」、「還會陸續有人來拍照的,紀念鐵軌」、「台灣不缺法條,缺的是嚴格執法」、「之前高雄輕軌龍貓隧道正夯,也是一些天兵跟風亂入,現在台南鐵路要地下化了,又吸引這種?」
失控黑車2/「幽靈黑車」成治安未爆彈! 交通部、移民署別裝看不見
近年來,失聯移工駕駛汽機車肇事導致國人傷亡,受害家屬「求償無門」的事件時有所聞。四年前,臺中一名陳姓父親才在社群平台上沉痛控訴,愛女遭到失聯移工開車重撞成傷,痛批政府長期漠視移工車輛管理漏洞;不料四年過去,雲林崙背鄉日前竟再次發生失聯移工駕駛黑車撞死人的悲劇。面對接二連三的家庭碎裂與現實中無法理賠的悲痛,地方政府與專家紛紛發聲,要求中央從「制度補償」與「源頭管理」雙管齊下解決亂象。該名家長四年前痛批移工黑車狀況,現在仍續發生。(圖/臉書翻攝)失聯移工在台缺乏合法身分,駕駛的車輛多半屬於未過戶、無保險的「幽靈黑車」。一旦發生嚴重交通事故,肇事者往往當場逃逸,即便被捕,也因在台無財產、無強制險保障,導致受害國人或家屬面臨長期的醫療負擔與求償無門的悲慘困境。針對失聯移工違法行為造成本國人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現行《就業服務法》雖規定可對非法工作的失聯移工處以3萬至15萬元罰鍰,並對非法聘僱的雇主開罰15萬至75萬元,但這些罰鍰對撫平受害者傷痛與實質賠償幾乎毫無幫助。為打破受害國人求償無門的死胡同,臺中市議會過去就曾針對相關議題進行研討並給出具體建言。臺中市政府持續函文及利用中央相關會議,建請勞動部研議於「就業安定基金」用途中,增列「民眾權益受損之保障與救濟措施」。只是勞發署指出,就業安定基金由合法雇主聘僱移工繳納費用而成立,基金法定用途是為用來作為促進國人就業訓練、提升勞工福祉及外國人聘僱管理等事務,基金的管理及運用,都需經法定程序編列、審議及監督 。車禍肇事應依法究責非法移工肇事賠償責任、非法雇主連帶責任,並結合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車禍被害人及家屬獲得保險理賠、補償及法律扶助。 除了事後補償外,如何從源頭杜絕失聯移工駕駛「幽靈黑車」更是當務之急。目前滯留台灣、車主早已離境或失聯的黑車數量究竟有多少?由於缺乏實名跟蹤與強制報廢機制,政府至今仍缺乏精確統計,成為監理與治安上的巨大黑洞。上月中雲林崙背一名無照又失聯的移工,開車撞死一名正載著雙胞胎上課的母親。(圖/臉書翻攝)為了徹底斬斷不法集團建立的地下黑車網絡,警界交通專家就建議,可以仿效金管會與移民署針對戶頭凍結比照辦理,交通部可會同內政部移民署,儘速建立跨機關資料介接機制,將外籍人士的居留狀態、出境紀錄與居留效期等資料,適時介接至公路監理資訊系統。透過系統自動提示與管制作為,監理機關可精準掌握外籍人士名下異常大量的車輛登記(如一人名下多車的人頭車庫),並在移工居留期限屆至或出境前,主動促請車主完成車輛過戶、報廢或異動程序。唯有透過源頭打擊人頭車庫、搭配跨機關列管機制,才能徹底杜絕「人走了、車還在跑」的畸形亂象,還給國人一個安全的用路環境。
欣興楊梅廠爆工安意外!員工維修機台「遭夾身亡」 勞檢處勒令部分停工
IC載板大廠欣興電子(3037)桃園楊梅一廠發生死亡工安事故,一名員工在維修機台後進行設備復歸作業時,疑因彎腰撿拾地面遺留物,不慎遭機台夾傷,儘管廠方立即啟動緊急救援並送醫搶救,仍未能挽回生命。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獲報後前往調查,已針對事故區域勒令部分停工,後續將依法釐清相關責任。欣興電子當日晚間發布重大訊息證實,10月13日下午2時34分左右,楊梅一廠有員工在執行機台維修作業期間發生意外,遭設備夾傷。現場人員隨即依照廠區緊急應變程序展開救援,並將傷者送往醫院接受急救,但該名員工最終仍因傷勢嚴重宣告不治。桃園市勞檢處進一步說明事故經過,指出該名員工當時已完成機台維修,正在進行設備復歸程序。過程中,員工發現地面留有物品,於是蹲下身體準備拾取,卻在此時遭到機台夾傷。雖然現場立即展開搶救並安排緊急送醫,仍發生死亡事故。事故發生後,欣興電子依照職業災害通報規定向主管機關通報。桃園市勞檢處接獲消息後,立即派員進入廠區進行現場調查,了解事故發生時的設備運作情形及相關作業流程,並對涉及事故的工作區域依法實施部分停工處分。針對現場是否涉及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規定,桃園市勞檢處表示,事故區域已立即停工,至於涉及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的部分,將另行依法處理。相關違規情節及後續行政裁處,仍須依調查結果進一步確認。勞檢處也指出,過去3年間,主管機關針對欣興電子楊梅一廠已累計進行13次輔導及檢查等措施。此次發生員工死亡事故,後續仍將持續釐清現場作業狀況,以及相關職業安全衛生規定的執行情形。對於外界關注的行政處分與賠償問題,欣興電子表示,目前是否會遭主管機關裁處罰鍰、可能涉及的罰款金額,以及保險理賠等事項,都還有待後續確認。公司將配合主管機關調查事故原因,並研擬相關預防及改善措施,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至於部分停工是否衝擊生產,欣興電子強調,目前停工範圍僅涉及事故相關作業區域,公司整體生產及營運並未受到影響。公司也表示,將持續配合相關調查及後續處理作業,釐清此次工安事故發生的原因。
樓上太吵!他上門怒吼「可以教好小孩嗎」遭移送法辦 法院裁定出爐
新北市一名顏姓男子不滿樓上鄰居小孩頻繁在家中跑跳,多次反映卻未見改善,氣得直接上門質問,過程中因情緒激動大喊「講幾遍了啊」、「一直吵,整個早上」等語,讓樓上鄰居不滿報警,警方認為顏男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移送法辦。不過,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顏男雖然音量較大且情緒激動,但尚未逾越合理範圍,最終裁定不予處罰。根據裁定書指出,顏男與張姓住戶是新北市某社區的上下樓鄰居,顏男不滿張姓住戶小孩長期在家中跑跳,造成腳步聲等噪音,認為已經影響日常生活,因此曾多次透過物業中心反映,管理人員也曾到他家中確認是否有噪音。對此,物業中心分別在2026年7月4日、10日開立噪音改善通知單,希望樓上住戶能夠改善。不過,顏男認為噪音問題始終沒有解決,於是在2026年8月1日中午前往張姓住戶家門口質問,期間顏男大聲表示「講幾遍了啊」、「一直吵,整個早上」、「搞什麼鬼啊」、「可以教好小孩嗎」等語,張姓住戶因此報警,警方認為顏男涉嫌《社會秩序維護法》藉端滋擾,遂將顏男移送法院審理。台北地院審理時,勘驗張姓住戶提供的錄影畫面後發現,顏男質問時確實音量較大,情緒也相當激動,但整個過程並未持續太久,難以認定有長時間糾纏或刻意擴大衝突的情形。此外,顏男早在上門質問前,就已透過物業中心反映噪音問題,相關通知單也能證明他曾尋求過社區協助。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顏男的言行尚未超出一般社會大眾所能接受的合理範圍,也沒有造成住戶居家安寧秩序難以維持或恢復的情況,與《社會秩序維護法》「藉端滋擾」的處罰要件不符,最終裁定不予處罰。據了解,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規定,「藉端滋擾」並非只要因為特定事情與他人發生爭執就構成違法,還必須有藉機擴大事端、超出一般社會觀念所能容許的合理範圍,並對場所安寧秩序造成難以維持或恢復的影響,才符合違法要件,違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處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下罰鍰。
體操協會黑幕2/體操女教練掌摑扯髮遭禁賽 檢討報告DIY還只罰1年
中華民國體操協會離譜行為不只江建東阻斷選手參加世錦賽!女教練郭甯亞2019年在泰國亞洲錦標賽,公然對小選手呼巴掌、扯馬尾,國際體操總會對她作出最嚴厲的處分,回到國內,竟然只被停權一年,還暫緩執行,引發爭議,最離譜的是,當總會要求協會提出針對郭教練的「悔改與輔導報告書」,竟然由當時代理秘書長的郭女自己主導答覆。2019年6月,出身桃園的教練郭甯亞在泰國「韻律體操亞洲錦標賽」比賽現場,對著女選手呼巴掌、扯馬尾,其體罰暴行被拍攝,並遭檢舉,國際體操總會(FIG,2025年改名世界體操聯合會(簡稱 WG)主事者震怒,會同「體操道德基金會(CEF)對郭女作出最嚴厲的處分。其處分包括國際賽事禁賽五年,強制郭女接受輔導與訓練,並規定她在禁賽期間必須接受「良好行為意識」以及「兒童與青少年保護」的相關專業培訓;此培訓與矯正必需由中華台北體操協會(CTGA)負責安排與監督,且協會需向世界體操總會(前FIG)和GEF提交報告。當時FIG還要求中華民國體操協會(以下簡稱該協會),針對郭女進行為期12個月的後續追蹤監控,並定期將監控報告送交FIG和GEF備查。而且,這次CEF 進行紀律處分程序,包括聽證會、專家出席…衍生所有相關費用,都必須由郭女支付。C姓體操教練指出,國際體操總會作出如此嚴厲的處分,幾乎是史無前例,可見國際體操界人士對郭女粗暴體罰選手的行為是多麼痛恨!可是,郭女背景雄厚,國際禁賽五年,沒關係,她還可以在國內賽事混口飯吃,且吃得相當滋潤。當時與她關係匪淺的副秘書長李振興,先是陪著郭教練開記者會,向全國人民鞠躬道歉,公關危機處理後,協會竟僅罰郭女寫一張悔過書,禁任中華代表隊(國家隊)教練一年,同時也禁止她參加體操協會主辦的全國韻律體操錦標賽一年。相較國際總會的嚴厲制裁,該協會簡直在「放水」!C教練說,這是公然包庇,因為若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地方政府社會局必須對郭女開罰台幣6萬到60萬罰鍰,且體操協會得註銷其教練證,登錄「不適任教練」,永久退場,郭女將終身或數年內不得擔任國家隊、各級學校、基層訓練基地教練,甚至無法在任何私人運動場館接觸兒少學員。為了包庇郭甯亞,體操協會竟然讓家長與選手出具諒解書,暫緩執行禁賽處罰。(圖/讀者提供)更離譜的事情發生了,因為被害選手家長陳情,並簽署了聲明書,表達體諒教練是「求好心切」、不願追究並希望郭女繼續帶隊,加上中華台北代表隊於該年 七月即將出發,前往義大利拿坡里參加世大運,而郭甯亞是原訂的總教練,為了避免「陣前換將」,李振興與協會最終決議網開一面,允許郭甯亞先帶完世大運,處分待返國後再正式執行。C教練說,該協會只有更離譜,沒有最離譜。到了郭甯亞五年國際禁賽快結束之前,WG行文該協會,當時是江建東要接任秘書長的前夕,郭甯亞代理秘書長,這份必須由協會交給WG的「霸凌虐待選手及悔改輔導報告書」,理所當然由她主導內容,所謂輔導、悔改,根本是笑話一場。對此,C教練說,國際體操界大老如果知道內幕,肯定抓狂,但該協會就是力挺到底,似乎整個台灣體操界沒有她郭甯亞,就無法運作。C強調,此事處理如此偏頗,恐怕會讓國際體操界認為,台灣教練體罰與霸凌成風,完全不重視選手人權,可能還暗藏許多虐待、不合理的訓練黑幕,對台灣形象傷害非常大,他呼籲運動部重啟調查,避免類似包庇情形再度發生。
新北9人染C肝! 衛福部揪出「醫師管理漏洞」
新北市安泰淞鶴診所今年9月爆發C型肝炎群聚感染,衛福部調查後,意外揭露診所負責醫師與實際管理工作脫節的問題。醫事司8日公布醫療事故專案調查初步報告,指出負責醫師孫浩陽雖受聘在診所執行診療業務,卻未負責營運,也沒有實際管理診所。調查同時發現,診所從組織運作、感染管制到人員督導均存在系統性缺失。衛福部強調,即使實際經營者另有其人,負責醫師仍須承擔法定督導責任。依照《醫療法》第18條規定,醫療機構必須設置一名負責醫師,對機構內的醫療業務負起督導責任。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指出,這項責任不會因診所由其他人負責營運管理而消失。根據初步調查結果,孫浩陽並未確實履行負責醫師應盡的職責,因此即使另有人實際掌管診所,仍會針對其未善盡督導責任的情況究責。這起事件也讓診所內部運作問題受到全面檢視。專案小組發現,安泰淞鶴診所不僅缺乏完善的監督管理,組織層級、感染管制工作及人員督導等環節同樣存在問題。尤其醫護人員對無菌操作及感染管制的認知不足,顯示相關缺失並非單一醫療作業環節所造成,而是涉及整體管理制度的系統性問題。至於感染事件本身,9名C肝個案經病毒核酸序列比對,彼此相似度介於99.7%至100%,具有高度親源性。疾管署先前調查診所醫療環境時,已查出9項感染管制缺失,顯示診所在醫療器材使用及作業環境管理方面,存在多處不符合要求的情況。其中,針頭被留置在藥瓶橡皮軟塞上,診所也未使用安全針具;注射作業區鄰近醫療廢棄物桶,血液檢體更與個人物品存放在同一台冰箱內。這些情況均被疾管署列為缺失,也成為衛福部檢視診所感染管制措施的重要依據。針對這起群聚感染事件,新北市衛生局已依《傳染病防治法》停止安泰淞鶴診所所有業務,必須等到複查合格後才能恢復營運。衛福部則依《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啟動專案調查,調查小組已於9月9日前往診所實地調查,進一步釐清內部管理及感染管制等問題。目前調查仍在進行,衛福部預計今年11月底完成並公布正式報告。劉玉菁表示,主管機關將在報告公布6個月後再次追蹤查核,確認診所是否依照要求改善。若屆時仍有缺失未改善,依法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且得按次處罰。這起事件從最初的C肝群聚感染,進一步揭露診所醫療作業與內部監督管理的多項問題。除了現階段的停業處置,負責醫師是否履行法定督導義務,以及診所能否改善感染管制與管理缺失,都將是後續調查及追蹤查核的重要事項。
2狗走失多日靠晶片平安回家 飼主未通報遺失至少罰3000
新北市板橋區一名愛心飼主多年前自動物之家認養2隻狗狗,原本養於山區,近期因外出工作,暫時將狗狗託付給住在都市的兒子照顧,但狗狗不適應環境頻頻吠叫惹鄰抗議。父子倆只好在自家菜園圍出空地安置,卻導致2隻狗狗走失;所幸8月間2隻狗狗分別於新莊及板橋被熱心民眾發現並送交動物之家,經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透過晶片循線通知,飼主已順利將牠們接回家。新北市動保處表示,該名飼主多年前認養2隻狗狗後,原本一直將牠們安置於山區自然環境中生活,直到數個月前,考量照顧上的便利性,決定將牠們接回都市生活。不料日前飼主因突發工作需求必須遠赴花蓮,無暇親自照料,便請託兒子每日前往板橋區的菜園協助餵食與關心。然而,習慣寬闊山林空間的狗狗突然來到都市,對於被限制在籠內或繫上牽繩極度不習慣,因緊張而頻繁大叫,進而引來附近居民多次抗議。父子倆為了兼顧鄰里和睦與毛孩福祉,特地在菜園內圍出一塊專屬活動區域,未料某日前往餵食時,飼主兒子驚見2隻狗狗竟憑空消失,焦急尋找多日卻一無所獲。轉機發生在今年8月,2隻狗狗陸續被熱心民眾發現獨自在新莊區與板橋區街頭遊蕩,並隨即通報送往動物之家安置。新北市動保處獲報後第一時間為牠們掃描晶片,透過登記資料通知飼主;在得知2隻心愛的毛孩都平安無事,飼主既驚喜又感激,連忙聯繫動保處辦理領回手續。新北市動保處提醒,寵物晶片如同毛孩的身分證,民眾除了應落實寵物登記,若聯絡電話或地址有異動也應儘速更新。此外,若因工作外出等原因需託付親友照顧,務必事先確認環境安全性,避免犬隻因面對陌生環境緊張而衝撞圍籬脫逃。另外,新北市動保處強調,依《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寵物遺失應於5日內辦理遺失申報;同時也呼籲飼主應妥善管理防範脫逃,雖然本案幸運找回愛犬,但飼主疏忽導致犬隻脫逃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0條規定,將依法裁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至1萬5000元以下罰鍰。
戴工地安全帽騎車搖晃 高雄男「無照毒駕」遭重罰13萬
高雄市61歲陳姓男子近日騎乘機車,行經旗津區中洲三路一帶,因頭上僅戴工地安全帽,且轉彎未打方向燈而遭員警盤查,警方見他眼神呆滯、反應遲緩,經實施唾液毒品快篩呈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並發現他是無照駕駛,全案依法送辦,光罰鍰就高達13萬元,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毒駕)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中洲派出所員警近日執行勤務,巡邏經過旗津區中洲三路一帶時,發現陳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從巷弄駛出,不僅車身左搖右晃、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頭頂上甚至僅違規配戴一頂工地用安全帽,行徑十分可疑且涉嫌多項違規,員警隨即上前鳴笛將其攔停受檢。警方盤查時察覺陳男眼神渙散、說話支吾含糊,警方驚覺有異,立刻對他實施毒品快篩,結果呈現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實施生理平衡檢測亦未能順利通過。警方又發現陳男早已處於無照狀態,當場針對其毒駕、無照駕駛、未依規定配戴合格安全帽及未打方向燈等多項違規行為依法掣單告發,開罰金額累計達13萬100元,並當場扣車將人帶回派出所偵訊,全案依法移送法辦。
賓士違停武嶺害2百車卡住罰不了?他揭「2法條」怒轟:根本鼓勵違規
合歡山武嶺近日爆發違停爭議!1輛賓士車停在通往武嶺的唯一道路中央,導致至少200輛車受阻,連假行程也受到影響。警方事後表示,到場時車輛已經移走,且該違規不在民眾可逕行舉發的項目內。對此,網紅Cheap質疑,車主行為可能涉及危險駕駛,甚至觸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批評警方處理方式恐變相鼓勵違規。Cheap今(12日)在臉書發文指出,明明可能有其他法規可適用,警方卻只想到以一般違規停車處理。他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汽車駕駛人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可能涉及危險駕駛,依法可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相關違規也可由民眾檢舉。Cheap質疑,車輛直接停在道路中央,造成大批車流無法通行,若當時有救護車或公務車需要通過,難道不會造成危險?他認為,警方應進一步釐清車主行為是否符合危險駕駛的構成要件,而非僅以違規停車看待。此外,Cheap也提到《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指出壅塞陸路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公眾往來危險,依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Cheap批評,賓士車主的行為導致約200輛車受阻,數百名民眾行程受到影響,最後卻可能因車輛已移走而難以追究。他感嘆,若違規者不必承擔相應責任,反而讓守法民眾承受後果,並質疑警方的說法恐讓人誤以為,只要違規後離開現場,就能逃避處罰。
國慶夜「林園聖火」又來了!中油燃燒塔火光沖天 恐挨罰500萬
高雄林園中油廠區10日晚間再度出現俗稱「林園聖火」的燃燒塔火光,引發當地居民對工安及空污問題的擔憂。中油證實當晚6時47分四輕組丙烯壓縮機突異常跳車,雖然3分鐘後就恢復運轉,但製程氣體仍須導入燃燒塔燃燒。高雄市環保局稽查發現,排放過程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10萬至500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中油石化事業部表示10日晚間6時47分,林園廠四輕組C-1501丙烯壓縮機發生異常跳車,事故當下隨即進行處置,並於晚間6時50分重新啟動,恢復穩定操作。不過設備管線內殘留的製程氣體仍須透過燃燒塔進行燃燒處理,直到氣體排放完畢後火光才會逐漸縮小。高雄市議員邱于軒對此痛批,國慶日原本應該是全民歡慶的日子,林園居民卻又看見燃燒塔熊熊燃燒,連假期間仍得擔心廠區是否發生異常。她指出地方居民甚至以「林園聖火」形容這類景象,質疑中油究竟何時才能真正改善工安品質,不要讓居民每天提心吊膽。邱于軒強調中油應針對設備異常原因提出清楚說明,全面檢討設備管理、定期檢修及緊急應變機制,並提出具體改善措施,避免類似事件反覆發生。事實上,林園廠近年已多次發生設備異常及燃燒塔排放事件,今年4月17日新三輕丙烯冷媒壓縮機跳車,導致製程廢氣被送往燃燒塔處理,現場一度出現巨大火光及黑煙,高雄市環保局事後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去年3月及12月,林園廠燃燒塔也曾因安全連鎖機制啟動,出現火光及黑煙。環保局當時指出林園廠該年度累計已有7次違反空污法的紀錄,設備異常及污染排放問題持續受到關注。針對這次國慶夜的燃燒塔排放事件,高雄市環保局說明透過AI雲端監控系統,10日晚間6時55分發現中油林園廠出現火光,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確認四輕輕油裂解程序(M04)的丙烯壓縮機(C-1501)跳車,造成製程氣體導入廢氣燃燒塔排放。環保局指出稽查發現燃燒塔排放過程產生明顯粒狀物,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裁處10萬至500萬元罰鍰,同時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西門町買「2袋水果」竟要1060元!網估成本150元 他傻眼:明明可以用搶的
台北市西門町再度爆出坑殺觀光客!一名網友近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透露日前與朋友到西門町逛街,購買芒果及火龍果兩種切好的水果,沒想到結帳時竟被收取1060元,讓他相當錯愕。消息曝光後引發網友討論,不少人認為價格過高,還有人估算水果成本可能不到150元,質疑觀光商圈的水果售價是否合理。原PO發文透露,8日當天與朋友前往西門町遊玩,途中向水果攤購買芒果及火龍果,原本認為觀光區商品售價可能較一般市場高,因此沒有特別在意,直到結帳才發現兩袋水果總共要價1060元,讓他難以接受。為了讓其他人了解實際購買的份量,原PO事後將水果倒在盤子上拍照,只見芒果大約有6大塊,火龍果則有10多塊。對照購買金額,讓不少網友看完照片後直呼不可思議。原PO坦言,自己對水果行情並不熟悉,也知道觀光區的商品通常比較貴,因此並非認為水果一定要賣得便宜,而是沒想到僅購買兩袋切好的水果,竟然需要支付超過千元。原PO還透露,當時攤位附近還有兩名韓國觀光客準備購買水果。他看到後立刻朝對方搖頭,示意不要購買,希望避免其他旅客也遇到類似的消費情況。貼文在Threads曝光後,吸引大批網友留言討論,「他明明可以搶劫的,卻偏偏送了你兩袋水果」、「是貼金箔的嗎」、「還以為沒有盤子原來妳自己帶了」、「這價格分明是台灣之恥!這一點水果賣1060台幣?賺這沒良心的錢不怕被台灣人抵制嗎?」、「貴到警察也說要報警的程度」。連龍鬚糖小哥也忍不住留言笑稱:「盤子,你什麼時候來我的店?」另有網友估算,照片中的水果成本可能只有150元左右,甚至直言「他們賣一包直接賺一箱的錢欸」,也有人認為即使售價達到180元或300元,都已經不算便宜。除了價格本身,消費過程是否充分告知金額,也成為討論焦點。原PO認為,攤商應該清楚標示價格,讓顧客在決定購買前,就能了解商品實際售價,避免結帳時才發現金額超出預期。事實上,西門町水果攤價格爭議並非首次發生。今年6月,一名馬來西亞籍女子曾透露,與家人在阿宗麵線附近購買鳳梨及紅毛榴槤,兩杯水果竟被收取520元,同樣引發網路討論。當時台北市商業處會同法務局及警察局萬華分局前往稽查,發現業者雖然有標示價格,但字體不夠醒目,因此要求改善標價方式,包括放大價格字體、將標示放在明顯位置,以及結帳前主動向消費者確認金額。商業處當時表示,將持續不定期稽查相關攤商,若發現違反規定,將依《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通知限期改善,若屆期仍未改善,可依情節處以2萬元至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出國買伴手禮小心了!地勤曝4大地雷食品 違規帶入境最高罰100萬
不少民眾出國旅遊,習慣購買當地零食、特色食品當伴手禮,不過看似普通的包裝食品,可能暗藏違規成分,稍有不慎就可能挨罰。地勤人員、部落客「莉雅」近日發文提醒,返台前務必仔細檢查食品包裝及成分標示,尤其是肉類、水果、植物等產品,若無法確認是否符合檢疫規定,切勿抱著僥倖心態攜帶入境。莉雅在臉書粉專「克米&莉雅|最後登機廣播」指出,許多旅客會購買當地零食送給親友,卻可能忽略食品成分。有些商品外觀看似一般餅乾或零食,仔細查看標示後,才發現含有肉類、肉汁等可能受到檢疫管制的成分。即使含量不多,也不能因此認定可以攜帶入境。她提醒,出國購買伴手禮時,有4大類食品特別需要留意,首先是肉乾、肉鬆、香腸、火腿等肉類及肉製品;第二,含有肉塊、肉汁等成分的食品;第三,水果、植物、種子及其他可能涉及植物檢疫的產品;第四,內容物或加工方式不明、無法確認是否符合規定的食品。如果返台前才發現行李中有疑似違規的產品,或看不懂成分標示,應主動詢問檢疫人員。若確認屬於禁止輸入的農畜產品,也可依機場現場指示,使用農畜產品棄置箱處理。莉雅強調,主動申報或棄置有助於避免未依規定申報遭查獲的風險,但是否裁罰,仍須依物品種類、相關規定及現場處理情況判斷。此外,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首次最高可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再次違規最高可罰100萬元。她提醒,購買伴手禮不只要注意價格、口味與保存期限,也應先確認成分及入境規定,出發前多看一眼、通關前再確認一次,才能避免因一時疏忽付出高額代價。
3男拆車牌狂甩尾以為抓不到! 警追百支監視器逮人下場慘了
深夜馬路竟成甩尾競技場,3名年約30歲的男子為了追求速度與刺激,透過社群平台相約開車聚會,不僅事先拆除車牌企圖躲避警方查緝,還從南投一路玩到台中梧棲,在道路上大秀甩尾、燒胎等危險動作,刺耳的輪胎摩擦聲及改裝車輛引擎噪音,嚴重影響居民安寧與用路人安全。原以為拆掉車牌就能神不知鬼不覺,沒想到警方鍥而不捨追查近1個月,調閱數百支監視器抽絲剝繭,最終跨越3縣市將人逮捕,3人不僅吃上近8萬元罰單,更因涉嫌公共危險罪遭移送法辦。據了解,涉案的羅姓、楊姓及劉姓男子均年約30歲,彼此原本互不相識,透過網路社群臨時揪團車聚。3人於9月6日凌晨先前往國道3號南投休息區,駕駛改裝車輛進行甩尾、燒胎等危險行為,疑似覺得不夠過癮,隨後又轉往台中市梧棲區繼續「續攤」,將一般道路當成表演場地。當天凌晨4時許,3輛車出現在梧棲區中華路一帶,接連做出甩尾、燒胎等動作,車輛高速轉動輪胎產生巨大聲響,加上改裝排氣管發出的噪音,打破深夜寧靜,也讓其他用路人面臨潛在危險,更誇張的是,3人疑似早有防備,事前便將車牌拆除,企圖增加警方追查難度。由於現場車輛均未懸掛號牌,警方一開始難以直接確認車主身分,但清水警分局並未因此放棄追查。警方隨即成立追查方向,沿著車輛可能行經路線調閱數百支監視器畫面,逐一比對車輛外觀、行車軌跡及相關特徵,歷經近1個月蒐證,終於掌握3名涉案男子的身分及居住地。10月7日,警方持搜索票兵分多路,分別前往高雄市左營區、桃園市新屋區及新竹縣新豐鄉執行搜索,將羅男、楊男及劉男拘提到案,並查扣2輛BMW及1輛日產自小客車,讓3名原本以為拆牌就能逃避追查的男子,最終仍難逃法網。警方調查還發現,3人的車聚模式相當特殊,每次活動前才臨時成立通訊群組,透過社群聯繫集合地點,活動一結束便立即退出群組,試圖降低留下聯繫紀錄的機會。然而,即使刻意拆除車牌、解散群組,仍無法完全抹去車輛行經道路留下的影像紀錄。全案經警方訊問後,針對危險駕駛及相關交通違規行為,合計舉發8件,罰鍰總金額高達7萬9800元,並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依相關法律規定,涉案行為可能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3人後續均以10萬元交保。清水警分局強調,針對深夜改裝車噪音、非法競速、甩尾及其他危險駕駛行為,警方將持續規劃攔查及強力取締,對於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駕駛人,絕不寬貸,警方也提醒,公共道路並非賽車場,甩尾、燒胎等行為不僅容易造成車輛失控,切勿為了追求一時刺激,心存僥倖挑戰法律,否則不僅得付出高額罰鍰,還可能因此背上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彰化消防員遭控BB槍射小黑狗 消防局長:屬實將重懲
彰化縣消防局埔心分隊爆出疑似虐狗事件!1名吳姓消防員遭網友指控,涉嫌在分隊內持BB槍射擊小黑狗,甚至拿拖把毆打,導致狗狗不斷發出淒厲哀號,還出現失禁情況。另1名趙姓隊員則被指在一旁錄影、嘻笑,相關貼文曝光後迅速引發網友怒火。彰化縣消防局表示,若調查確認指控屬實,將從嚴懲處,並函請主管機關依《動物保護法》依法處理。有網友8日晚間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出,事件發生於9月27日中午左右,當時吳姓消防員在埔心分隊內部走廊,持BB槍朝小黑狗身體射擊,隨後又拿起拖把毆打狗狗。過程中,小黑狗不斷發出淒慘叫聲,甚至出現失禁情況,另1名趙姓隊員則在旁側錄,過程中還疑似嘻笑。目擊者在貼文中坦言:「我嚇得不知所措,不知道怎麼反應,怎麼會有如此可惡之人……希望廣大脆友能替狗狗發聲。」貼文曝光後迅速引爆輿論,短短11小時就累積1.7萬個讚,不少網友痛批,「對動物沒有愛心,對人類也不會有同理心,這種人不適合當消防人員」、「這種人還可以當消防員!有病拜託先去看醫生」、「若確實有惡意傷害動物、持器械虐待等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可處罰鍰或移送法辦!如果是真的,很需要被檢舉。」彰化縣消防局長施順仁8日晚間獲悉事件後表示,若經調查確認相關指控屬實,將召開考績會從重懲處,並立即將涉嫌虐狗的消防員調離原單位。此外,消防局也將函請彰化縣政府農業處動物防疫所,依《動物保護法》進一步調查及處置,強調不會對違失行為寬貸。埔心分隊分隊長也在貼文底下回應稱:「有關本案刻正瞭解事實經過,如查證屬實,依法絕不寬貸。」目前相關指控的具體情節及責任歸屬,仍有待主管機關進一步調查確認,後續是否涉及行政懲處或違反《動物保護法》,也須依調查結果認定。
外來種牛蛙差點被放生!宜蘭冬山河驚見「放生人龍」 縣府急攔下
宜蘭冬山河上游今(7)日驚傳大量放生事件。新北三重一宗教團體出動數十名信眾,載著一整車鯽魚、泥鰍、斑龜及牛蛙前往河畔放生,現場還有法師誦經,信眾排成人龍接力搬運。附近民眾發現後拍照通報,宜蘭縣政府農業處獲報後,立即會同冬山鄉公所及警方趕往現場,發現部分鯽魚、泥鰍已經被放入河中,所幸及時攔下斑龜及外來種牛蛙,避免更多外來物種進入河川生態。尚未被放生的鯽魚。(圖/宜蘭縣府提供)今(7)日上午,有民眾在冬山天照宮後方河堤道路發現,現場聚集大批信眾,旁邊還停著一輛載滿生物的貨車,隊伍中的法師穿著法衣誦經,其他信眾則一袋接一袋從貨車搬運物種,形成一條「放生人龍」,他將現場畫面拍下後分享到臉書社團「宜蘭知識+」,表示「冬山公園路一段有大量放生團體」,並已通報相關單位。宜蘭縣政府農業處接獲消息後立即派員稽查,並會同冬山鄉公所及警方到場。經調查,這批放生人員來自新北三重某宗教團體,疑似先在冬山天照宮後方空地舉辦祈福法會,結束後再前往冬山河進行放生活動。稽查人員到場時,部分鯽魚及泥鰍已經下水,其中泥鰍更已全數被放入冬山河;貨車車斗內則查獲斑龜、牛蛙及少量鯽魚,所幸斑龜與牛蛙尚未被放入河中,已被當場攔下,車上剩餘物種也被要求原車載回,實際放生數量則仍待進一步清查。貨車上的斑龜。(圖/宜蘭縣府提供)其中,被查獲的牛蛙屬於外來種,體型大且繁殖迅速,若大量進入自然水域,可能對當地原生物種及河川生態造成影響,所幸此次並未被放入河裡。農業處表示,這起放生活動已涉及《動物保護法》及《野生動物保育法》,動保法部分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野保法則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縣府後續將進一步調查實際情況,並依法處理。外來種牛蛙在貨車上尚未被放生。(圖/宜蘭縣府提供)
累犯船長重操舊業!「偽造航跡」詐438萬漁油補助 撤照加重罰千萬
政府體恤漁民經營艱困所提供的漁業用油優惠補貼,竟再次成為不法份子牟取暴利的工具。高雄籍漁船「宏吉盛號」被檢舉私自改裝航程紀錄器(VDR)偽造航跡,不到3年間向中油馬公加油站詐領優惠油品高達62次,溢領超過400萬元。澎湖地檢署日前偵結起訴,發現前任許姓船長竟是「累犯」,過去就曾以完全相同的惡劣手法詐領補助,如今竟重蹈覆轍。全案除依詐欺罪起訴外,相關單位更祭出撤照、追繳及重罰逾2300萬元的鐵腕懲處。澎湖地檢署接獲檢舉後,由林季瑩檢察官指揮海巡署澎湖查緝隊、第七岸巡隊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並結合農業部漁業署之異常航跡分析報告深入追查。專案小組於115年2月9日登船搜索,當場扣押私自改裝的「VDR衛星GPS接收器組」、「GPS甩動組」及「水平式旋轉馬達」等犯罪工具,並傳喚4人到案。檢方調查發現,許姓前任船長、俞姓現任船長與洪姓船主於112年6月以500多萬元購入「宏」船後,便由曾有前科的許姓累犯船長操刀,私改設備傳輸不實GPS訊號。他們利用馬達旋轉甩動GPS,虛增漁船於澎湖馬公、外垵及高雄旗津等港內的VDR作業時數,營造勤勞出海的假象。自112年10月至115年2月止,憑藉不實時數核算優惠油價達62次,虛報油量高達157萬3425公升,溢領補助金額高達438萬2295元,犯罪所得幾乎逼近當初購船成本。澎湖地檢署於115年9月3日正式偵結起訴,認定許姓(累犯)與俞姓兩名船長涉犯刑法第339條第2項之詐欺得利罪,並依規定聲請沒收追繳438萬餘元犯罪所得。除了刑事責任,行政懲處與稅罰也同步發動。農業部已於115年5月5日正式撤銷「宏」船的漁業執照並追繳補貼;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澎湖分局亦針對異常漁油追徵貨物稅626萬餘元,並重處補徵稅額2倍的罰鍰計1253萬餘元。算上追繳補助與補稅開罰,「宏」船集團將面臨超過2300萬元的財務重創。海巡署也再次呼籲,將持續加強海上取締與安檢強度,絕不容許有心人士以身試法。「宏吉盛號」許姓前任船長、俞姓現任船長與洪姓船主偽造航跡,不到3年間向中油馬公加油站詐領優惠油品高達62次,溢領超過400萬元。(圖/海巡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