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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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餵廚餘近月無解方 豬農17日起拒載清運籲政府正視困境
10月底爆發非洲豬瘟疫情後,農業部宣布「廚餘」禁止餵豬,養豬戶協助載運廚餘至焚化爐處理,政府補貼油資,相對的,養豬戶期待政府及早提出解禁對策,但至今日仍未有具體進度,還不斷加強對豬農的控管,養豬產業也無法忍受,決議17日起不再協助清運廚餘,呼籲賴清德總統、中央機關傾聽民意,及早提出有效對策。環境部統計,台灣每日廚餘量約2000公噸,又可分為「成分複雜」的家戶廚餘、約1300公噸,以及「相對好溯源」的事業廚餘、約700公噸。在非洲豬瘟爆發前,全國廚餘約6成由餵豬去化,疫情爆發後,這6成改由焚化、堆肥等方式處理,如今禁餵近1個月,廚餘養豬戶卻遲遲等不到具體解禁方案,反倒等來一次又一次的加嚴控管。環境部表示,為防止養豬戶在廚餘養豬未開放前私運廚餘,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規範所有清運車輛應在12月7日前加裝GPS,並與農業部討論相關規範及罰則。不過,因尚未討論出載運廚餘車加裝GPS設備相關規範,究竟要入法於環境部或農業部主管法令,本周五將再開會討論,並協商何時完成修法。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副署長林左祥表示,目前425場廚餘養豬場當中,絕大多數都取得事業廚餘再利用檢核,若未落實蒸煮,會依《廢清法》處6000元至300萬元罰鍰,而未取得事業廚餘再利用檢核僅10餘場,僅能處理家戶廚餘,會再研究是否有必要提高6000元的罰鍰上限。桃園養豬協會理事長林承德強調,豬農載廚餘就是餵豬,不會多載、亂倒,無法理解政府執意要求豬農車輛加裝GPS的決策;蒸煮設備加裝監控還能理解,但既然民間可配合,政府就應盡快落實,而不是事到如今還在想「監控設備參數夠不夠多、是否源自大陸」等議題,害政策落實遙遙無期。林承德呼籲,確保廚餘安全使用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屏東、彰化、台中、桃園、新竹、新北6縣市設置中央蒸煮中心,讓一切處理簡單化,往後豬農只能從蒸煮中心運出「飼料化的熟廚餘」,既可免除未烹煮風險,又可穩定去化廚餘。
打造透明、負責任寵物交易環境 新北動保處重罰違法業者
為讓每隻毛寶貝都能擁有健康安全的成長環境,新北市政府今(18)日表示,動物保護防疫處近期展開一年一度的特定寵物業查核專案,針對寵物業者進行全面檢視,共計查核425家寵物業者,確保業者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合法經營,從源頭把關動物福利。隨著寵物飼養風氣日盛,寵物買賣市場需求攀升,然而部分業者因環境管理不當、動物來源不明,不僅衍生消費糾紛,更可能造成疾病傳播風險。動保處表示,合法申請、完善照護、如實揭露動物健康狀況,是每位特寵業者必須肩負的基本責任,違規業者將面臨嚴厲裁罰。動保處指出,日前稽查人員查核一處合法寵物店,雖然店面外觀整潔明亮,但深入檢查後發現,該寵物店籠具空間過小,未依規定提供寵物相關健康與照護紀錄,且貓隻健康狀況不佳,另現場有未施打晶片的貓隻販售中,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2條規定,按同法第28條規定,裁罰籠具不符4萬元、紀錄不實4萬元、未施打晶片4 萬元,且該店多次以內部空間為私人場所為由,阻礙稽查人員進入,經動保處調閱原申請資料,該房間已納入營業範圍,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3條規定,依同法第29條規避稽查,再處以3萬元罰鍰,合計罰鍰共新臺幣15萬元。動保處說,相較之下,另一家經營多年的優良業者則成為業界典範,該店建立完善的飼養與展示管理制度,每隻貓都具備完整的晶片植入紀錄、疫苗施打證明與來源追溯資料,店內更貼心設置「健康說明卡」,方便民眾隨時查閱動物的健康狀況與背景資訊。這些案例充分說明,只要業者用心經營、確實遵循法規,不僅能有效避免違規受罰,更能建立消費者信任,提升整體產業形象與競爭力。動保處提到,根據《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業者必須申請特寵業許可證並明確標示營業資訊,同時建立完整的動物買賣、繁殖及日常照護紀錄。所有從業人員均須接受動物福利與防疫相關教育訓練,並落實每日環境清潔與通風管理,確保動物能在安全衛生的環境中生活。違反規定者將依情節輕重處以新臺幣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罰鍰,情節嚴重或屢次違規者更可能遭廢止許可,不得再從事特寵業經營。動保處也呼籲民眾在購買寵物時,務必提高警覺,主動要求查看業者的合法證照與動物健康檢查證明,確認店內動物有充足的活動空間,仔細觀察環境衛生與動物精神狀態。民眾應堅決拒絕來路不明的動物來源,共同杜絕地下繁殖場與疾病傳播的風險,用實際行動支持合法優良的業者。動保處表示,未來將持續舉辦業者教育訓練、定期輔導稽查,協助業者了解並遵守特寵法規,強化法規落實,打造透明且負責任的寵物交易環境。也特別提醒市民,購買寵物前應先確認業者合法證照,實地觀察店內環境與動物健康狀況,確保交易安全可靠,以理性態度選擇合格業者,拒絕非法繁殖場,關懷動物權益,共同守護每一條生命,讓特寵產業在法規與倫理間取得平衡,共創人與動物和諧共存的友善城市。
瓦城遷廠爆爭議!員工赴新北市府抗議 提「4大訴求」集團回應了
知名餐飲業瓦城泰統集團即將把工廠搬遷至中壢廠區,引發基層同仁不滿,今(17)日赴新北市府抗議,並提出四大訴求,包含「遷廠預告期過短」、「資遣費審查未公開透明」、「遷廠補助有落差」、「要求無法配合遷廠者簽自願離職書」等,希望公司正視。對此瓦城聲明遷廠已多次安排說明會等,並依照法規提供必要協助。新北市勞工局表示,將先啟動調解。瓦城員工今天上午到新北市府抗議,表示集團宣布工廠整體搬遷,但搬遷造成多名員工通勤距離加長、生活負擔沉重,公司在補償、審查、行政流程上的處理方式更使員工感到資訊不足、透明度欠佳,權益面臨受損風險。瓦城員工提出四大訴求,包含遷廠預告期過短、預告工資無下文、嚴重損害員工權益,以及資遣費審查標準未公開透明、公平性令人存疑,遷廠補助費有高低差異、對基層員工造成莫大歧視與羞辱,以及應直接發放非自願離職證明、避免員工被迫先簽「自願離職」。瓦城員工呼籲,四項訴求皆為維護最基本的工作保障與公平待遇,並非刻意對立,期盼公司能正視搬遷對基層員工造成的生活衝擊、提供清楚透明且合理的補償制度、公開一致的審查標準與補助基準、立即發放正確的非自願離職證明,若後續仍無改善,不排除尋相關救濟程序向主管單位提出反映,以保障自身應有權益。勞工局勞資關係科科長蕭慧敏出面接受陳情,允諾將先啟動調解,未來如調解不成立,發動勞檢確認勞工有無資遣費請求權,並呼籲公司積極處理調動爭議。勞工局表示,調動工作地不是公司可以片面決定,除不能違反勞動契約外,調動必須基於營運所必需、勞動條件未有不利變更,調動後勞工通勤距離變長,亦應提供必要協助,包括通勤工具及工時的安排等,雇主在調動前應與勞工懇切溝通,並盡可能提供交通輔(補)助等配套措施,或將增加的通勤時間視為工作時間,以調和調動對個別勞工家庭生活的影響程度。勞工局強調,若以上條件雇主若沒有兼顧,勞工有權拒絕,雇主更不能要求勞工自請離職。勞工針對調動不合法,亦可依勞基法第14條向雇主終止契約,仍屬「非自願離職」,雇主有給付資遣費的義務。倘雇主未依法於期限內給付資遣費,勞工局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違法業者名稱。此外,勞工局上週五已經受理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後續將儘速召開會議,維護勞工應有權益。同時呼籲瓦城集團,既為上櫃企業,應以大型企業的社會高度,積極提出合法、合理並兼顧勞工利益的的解決方案,讓本次遷廠調動爭議得以圓滿落幕。
館長遭爆涉職場性騷 新北勞工局:須當事人提申訴才能查
「館長」陳之漢被爆料要求員工與太太發生性關係,被控涉職場性騷擾,勞動部長洪申翰今(17)日表示,已請新北市勞工局介入調查,對此勞工局稍早指出,仍須由當事人提出申訴才能調查,目前正積極聯繫當事人。館長前員工爆料稱館長請助理拍下體傳給太太助興,還要求助理和太太發生性關係,讓助理身心受到創傷,但相關指控被館長否認。洪申翰表示,如果真的做出像員工爆料的性騷擾行為,不管員工離職與否,都能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如果查明屬實,館長身為公司代表人,將會面臨《性別平等工作法》的最高100萬罰鍰。並表示,因為該案是社會高度關注事件,已經請新北市勞工局主動查明是否有違法情事。對此,新北勞工局表示,目前正積極透過各種管道聯繫當事人,有關最高負責人職場性騷擾的個案處理,仍須由受害勞工提出申訴並提供人、事、時、地等相關資訊,主管機關才能依據事實進行查證。勞工局也再次呼籲,當事人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訴,俾便啟動調查。◎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高雄月世界山坡地驚現「發臭垃圾山」!環保局破袋檢查 源頭竟來自台南
高雄市燕巢區月世界傳出山坡地遭人丟棄垃圾,堆成了「垃圾山」,現場更飄出臭味,環保局接獲通報立即派員稽查,經破袋檢查發現是台南等地區的垃圾,疑似是不肖業者涉案,目前已向附近民宅調閱監視器,全力追查不法來源。環保局人員破袋進行檢查。(圖/翻攝自高雄市環保局官網)環保局派出清潔車清理垃圾。(圖/翻攝自高雄市環保局官網)高雄市環保局表示,環保局接獲檢舉指出,燕巢區金山往中寮之埤底巷周邊疑遭傾倒家用垃圾,旋即派員稽查,在月世界山坡地可見大量生活廢棄物堆置,經破袋檢查發現為台南等地區垃圾,嚴重影響環境品質。環保局說到,今天(17日)調派了燕巢等7個區隊13部車輛到場清理,並向鄰近民宅調閱監視器,警察局協助偵辦,以掌握可疑車輛動向,全力追查不法來源,後續將依違反《廢清法》第46條刑責規定,移送法辦。環保局指出,遭棄置之垃圾屬家庭垃圾等廢棄物,疑為不肖業者多次傾倒所致。該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除依法裁處6000元至300萬元罰鍰外,並涉犯同法第46條刑責規定,後續查獲行為人將移送法辦,以遏止非法棄置情事再次發生。環保局強調,將持續配合檢警嚴查嚴辦,絕不寬貸,同時呼籲民眾或業者不得任意非法回填廢棄物造成環境污染。市民如有發現污染情事,可撥打1999或07-7317600公害陳情專線通報,環保局會立即派員查處,維護市民健康與環境安全。
大型鐵架散落國道8車輾過全傷 安全氣囊爆開、BMW受損畫面曝光
國道1號南向46.4公里處桃園路段16日深夜發生異物掉落事故,有大型鐵架散落在內側車道,行經的8輛車子閃避不及,全都撞上受損,當中還包含一台BMW名車,更有車子的安全氣囊都爆開,讓車主直喊「太衰」,國道警方發現鐵架疑似小貨車後面蓬架,正調閱監視器以釐清掉落物車輛。根據現場畫面,鐵架和木頭板子散落在國道內側車道上,由於正當深夜、天色昏暗,有8車閃避不及而撞上,導致車輛嚴重受損,國道警方接獲報案後連忙前往處理。警方發現部分受害車輛是底盤刮傷、零件掉落,還有車子的安全氣囊都爆開,當中更包含一台要價不斐的BMW,所幸整起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而警方懷疑義務是小貨車後方蓬架,正調閱監視器以追查釀禍車輛。國道警方指出,小貨車掉落蓬架行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2款處汽車駕駛人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呼籲用路人,車輛行駛中,相關物品應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避免滲漏、飛散、脫落、掉落造成事故發生,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國道警方提醒,因為掉落物品往往會造成一些車輛為了閃避發生嚴重事故,國道公路警察局將持續加強取締下列項目一、裝載貨物超過規定。(含長度、寬度、高度及重量)二、裝載貨物不穩妥及機件脫落:(一) 所載貨物滲漏、飛散。(二) 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三) 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四) 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三、 輪胎胎紋深度不符合規定。警方懷疑掉落是小貨車的蓬架,正調閱監視器以釐清釀禍車輛。(圖/翻攝畫面)
加拿大1省廢測速照相!網紅批台灣制度成「斂財工具」:要你命還要錢
加拿大安大略省近日宣布全面廢除測速照相,引發國際與台灣網友熱議。當地政府認為,測速照相無法即時制止違規行為,成效有限,反倒淪為地方財政收入來源,因此決議取消。對此,台灣網紅Cheap發文表示,台灣的測速照相制度與初衷早已背離,直言「測速照相就是斂財工具無誤」。根據網紅Cheap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安大略省省長認為,駕駛人多在數週後才收到超速罰單,早已無助於當下行為的修正,不如從道路設計本身下手,例如設置圓環與減速帶等方式,實際改善用路安全。該省遂決議全面撤除測速照相設備。相較之下,Cheap批評台灣現行制度存在諸多問題。他指出,地方政府往往將交通罰鍰列入預算,形同「等於是先點菜,等你端上桌」,導致罰單收入不斷攀升。他以台中市為例指出,該市5年內罰鍰收入成長逾6倍,卻未見交通安全有等比例的改善。此外,Cheap也提到,罰鍰分配制度存在誘因問題。他指出,罰單收入中,地方政府可保留75%,24%作為績效獎金,僅有1%上繳中央,其中僅12%被用於改善交通安全。他批評,部分經費甚至被用於與交通無關的活動,例如辦理藝人演出與宣導活動,實際成效堪憂,「反觀英國罰款全數進『道路安全基金』,日本則是50%」。他更強調,台灣在交通管理上過度依賴監控設備,卻忽略道路條件與限速設計的合理性,導致許多路段限速不符實際狀況,形成罰單陷阱,「不去改善道路、檢討限速,只會插相機,馬路做的很寬,然後放一台相機,白癡嗎?要不然筆直四線道限速50,超速就罰你」!最具爭議的論點在於肇事原因統計。Cheap引用資料指出,超速僅佔肇事原因的2.13%,質疑測速照相的實質效益有限,卻成為大量開罰的依據。他批評,政府在交通死傷未見顯著改善的情況下,卻持續開罰收費,怒批「真的無恥,要你的命還要你的錢」。
官府拆鴛鴦1/登記結婚秒收遣返令 異國戀苦主淚控移民署破壞姻緣
全球交流頻繁的今天,跨國婚姻早已司空見慣,然而卻有一對異國戀夫妻被官府搞得走味變調,因為台灣先生和越南太太在戶政事務所登記完婚後,竟遭移民署拒絕換發「依親居留」證明,移民署還大挖太太工作「黑歷史」並拿出「廢除聘僱許可」要太太收文後14天出境,而至少1年後才能再辦依親,搞得新婚夫妻如牛郎織女必須分隔兩地,大呼折磨虐心。11月11日搖擺不定的鳳凰颱風搞得西半部路上行人狼狽異常,而台灣籍38歲的小鄭、越南籍30歲的阮妹(皆化名)這對剛新婚的新北三重苦命鴛鴦心裡更是無聲地淌血,他們出面向CTWANT泣訴,因為再過幾天阮妹就必須回到越南,「這可不是回鄉省親或蜜月旅行啊」阮妹直指竟是將被內政部與勞動部聯手「掄」出國門。這指控可大了,小鄭繼續氣憤地說,自己在台灣工作而認識阮妹,今年3月還在交往時,阮妹便因案被移民署勒令出境,自己在公部門服務稍稍了解救濟程序,趕快幫忙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暫時停止執行」,北高行裁定也准了,阮妹暫時不必被遣返,她也針對原先勒令出境的公文向內政部提起訴願,接下來漫長的官民角力無奈開打。小鄭為了安撫阮妹,5月請了個長假同阮妹飛去越南,認了岳父母又辦桌,也選了個5月20日「520」在越南當地登記結婚。而後小鄭與阮妹仍自由回到台灣,只不過外頭風聲鶴唳,阮妹在台暫時沒有工作,全靠小鄭基層公務員身分扛,也忙得沒空在台補登記結婚。10月2日訴願無奈被「駁回」,眼見阮妹很可能又要被遣返,小鄭才趕緊同阮妹在台補辦婚姻手續。首先外交部「面談」這關輕騎過關,接下來10月30日一早在三重戶政事務所,正式換發了身分證與戶籍謄本,下午興沖沖地要前往移民署新北辦事處換發阮妹的「依親居留」身分,人員卻潑了桶冷水:「女方是勞動部管制移工,準備被遣返,無法核發。」一句句刺得夫妻倉皇無語。小鄭為了婚姻四處奔走,目前訴願遭到駁回,只能進一步指望高等行政法院訴訟能逆轉頹勢。(圖/周志龍攝)那究竟阮妹有什麼工作「黑歷史」搞得被勞動部管制?原來她早前在越南原鄉從事護理工作,那裏的護理人員同台灣血汗,她嚇壞了想逃,聽聞早前到台灣的阿姨開了3間河粉店風生水起,心生嚮往也想來台灣拚事業,從台師大華語中心學起,並以「僑生工作許可」在課餘幫忙阿姨工作。2023年阮妹終於在台取得學士學位,依法由阿姨為雇主申請「聘僱許可」,原先許可證到2026沒有問題,阮妹也固守位在北市公園路的河粉總店,她的好手藝不只丙級廚師證難不倒,讓附近補習學生大讚,在台北車站小有名氣,更與在附近公部門工作的小鄭從熟客結緣,進一步發展為情侶關係。然而,2024年8月一天下午雷陣雨滂沱之際,阮妹正在店內忙碌著,台北市勞動局官員們卻上門了,原來他們接獲檢舉消息,排查發現阮妹的工作許可範疇為「經理人」,她卻正在收拾餐盤打掃,官員便依照違反《就業服務法》開了張新台幣15萬元罰單,阿姨想說好貴啊,但「財去人安樂」摸摸鼻子繳了,沒想到阮妹因此被勞動部後台「註記」,大半年後的今年3月才被突襲要求遣返,「如果不只罰錢,當時就會去訴願了」小鄭無奈認為官員「來暗的」。如今因著訴願被駁回,「暫時停止執行」的驅逐令也復活,11月1日公文又來,文到14日內阮妹必須遣返的命令是板上釘釘沒得商量,而這驅逐令一下就是3年。阮妹機票都買好了,這次回越南,婚姻還能維繫嗎?小鄭坦言,儘管《就業服務法》第74條以及《入出國及移民法》有規定,被遣返1年後其實可以依照婚姻事由申請再度來台,不過屆時婚姻會不會走味?這是異地愛侶內心最深層的恐懼;此外,1年後申請「依親」,可料想絕對是從嚴審查,官員屆時若拿自己長待台灣、阮妹被「困」在越南當說帖,直斥兩地婚姻為「假結婚」,那也真是不知如何辯白,「官大學問大啊」他無奈攤手了。跨國夫妻因移民署遣返而被迫分隔兩地,他們還走得下去嗎?彼此內心徬徨,只能過一天算一天。(圖/周志龍攝)台北市府勞動局對此回應,這間河粉店確實容留阮妹非法工作,專勤隊會同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查獲屬實,因此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4條,裁處河粉店負責人15萬元,並依《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1款規定,將阮妹移請勞動部續處,合法合規。市府官員強調,勞動局依「臺北市政府違反就業服務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裁處,其實15萬元已是「樓地板」最低罰鍰,並無投訴人所稱太針對的問題。移民署官員則重申,阮妹2024年曾在臺灣非法工作屬實,移民署依法廢止居留許可,也管制一定期間無法來臺,這是依法行政並確保制度公平與執法一致性,而戶政事務所要辦理結婚登記那是不同法規,並沒有法律競合的「打臉」問題。移民署官員續指,其實已主動告知夫妻「縮短管制期」的合法方法,目前陳情人已提起行政救濟,將由權責機關依法審認,以維護法令尊嚴及程序正義。
高雄麵店員工徒手摸麵惹議 衛生局今出面稽查
高雄鹽埕區1間麵店被民眾拍下,店員製作餐點時徒手接觸麵體,但同時手部也觸碰其他地方,讓民眾擔心有食安疑慮,而影片在社群平台上曝光後也引起討論,高市衛生局16日前往該店稽查,業者坦承確實以手觸碰麵體,但此動作是為了確認麵體硬度,稽查人員即當場要求工作人員佩戴手套,另衛生局查出該店多項缺失,已飭令業者限期改善。衛生局指出,今日派員至該餐飲店稽查,業者已投保產品責任險及完成食品業者登錄;針對消費者質疑,業者向稽查人員表示,以手碰觸麵體是為確認麵體硬度狀況以評估煮麵時間,但因業者於烹煮時手部有接觸麵體以外物品,有交叉污染疑慮,稽查人員已當場要求業者佩戴手套並適時更換手套及清潔手部。另衛生局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查察,針對作業人員未佩戴髮帽、從業人員指甲過長、未依規定健康檢查、食材未離地、未覆蓋及未分區放置、員工及清潔用品未分區、地板及工作台面設備不潔等缺失,責令業者限期改善,屆期複查未改善,將依法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罰鍰。
北市「拒測王」第8度酒駕自摔 罰單504萬、禁考33年照樣騎
曾因7次拒絕酒測被罰504萬元、遭禁考駕照長達33年的「拒測王」林彥池,14日晚間騎機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寶高路時,疑因酒後重心不穩自摔。送醫後酒測值高達0.83毫克,警方將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這也是他第8次酒駕遭查獲。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年7月公布第76次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其中拒測次數最多、罰鍰最高者即為57歲林彥池。他過去7次拒測共遭裁罰504萬元並被禁考駕照33年,其中台北市3件、共288萬元罰鍰皆逾期未繳,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新店警分局調查,林男14日晚間8時許騎機車返家途中,沿寶高路120巷行駛時搖晃不穩、緊急煞車後自摔。民眾見狀立即上前協助並通報119。救護人員到場後發現,林男胸痛、左手與右腿擦挫傷,隨即送往新店耕莘醫院治療,幸無生命危險。警方後續對林男實施酒測,數值達0.83毫克,已構成公共危險罪。因林男仍在醫院治療,警方尚未製作事故筆錄,已調閱監視器還原經過,待其傷勢穩定後將通知到案說明,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高雄廟宇遶境自封街狂炸煙火 警環「雙重開罰」最高10萬
高雄市鳳山一間廟宇8日進行遶境活動,行經前鎮區瑞北路時未申請路權卻自行封街,大量燃放煙火及鞭炮,導致整條街煙霧瀰漫、濃煙灌入店家。警方到場制止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環保局也認定違反《空污法》,將裁處1,200元至10萬元罰鍰。該廟宇在遶境過程中未依規定申請活動路權,直接於瑞北路燃放大量煙火,現場七彩煙霧四散、地面滿是鞭炮垃圾。民眾拍下畫面直呼誇張,不少店家和騎樓客人被濃煙燻得難以招架。相關影片曝光後也在網路掀起熱議,不少人批評,「店家真倒楣」、「離兩旁店家都超近,這樣放不小心竄進家裡燒起來誰賠?」、「這種糟糕的爛習俗什麼時候可以被丟掉?」警方指出,員警接報後迅速到場喝令撲滅鞭炮,並依《道交條例》第82條第1項第2款(製造濃煙妨礙視線)及第9款(未經許可在道路舉辦活動)舉發。前鎮分局也已通報消防局與環保局依法處理。環保局調查後認定,活動施放煙火造成明顯粒狀污染物,已違反《空污法》第32條,將處以1,200至10萬元罰鍰。
國道「逼車狂魔」白色轎車不滿遭閃燈 連續蛇行逼車急煞惡行全錄
國道1號南向永康路段在14日凌晨發生一起誇張的危險駕駛事件,1輛白色自小客車疑似因不滿後方車輛閃燈示意,竟整路以極度挑釁的方式不斷變換車道、蛇行擋路,甚至突然急煞企圖逼迫對方減速,整段「逼車秀」全被後方行車紀錄器完整錄下,影片隨即在社群平台熱傳,引發網友議論。根據影片內容可見,該輛白色小客車在永康至仁德段一路情緒高漲般左右切換車道,不按規則行駛也不打方向燈,絲毫未顧及後方來車安全,甚至在超車後突然急踩煞車,造成後車驚險閃避,行為相當危險,民眾隨後將影片上傳網路,並以「沿路從永康路段往仁德方向逼車狂魔」為名爆料,呼籲警方重視。國道警方獲報後立即著手調閱影像。警方指出,經初步檢視,該車確實涉及「以迫近或驟然方式變換車道迫使他車讓道」等不當駕駛行為,為釐清案情,警方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待查證無誤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製單舉發,最高可處3萬6千元罰鍰,並吊扣車牌6個月。警方也強調,國道車流快速,任何突發性變換車道、逼車、挑釁行為,都可能釀成連環車禍,危害不僅是對方,更是所有用路人的生命安全,警方提醒,駕駛變換車道時務必保持安全距離,並禮讓直行車先行,切勿因一時不滿或路怒情緒而做出危險動作。警方呼籲民眾若遇到危險駕駛、逼車、蛇行等情況,可使用「1968 App」即時通報,警方將迅速派遣巡邏車前往處置,共同維護國道行車安全。
淡水7旬婦騎YouBike過斑馬線遭機車撞傷 因「1原因」仍挨罰
新北市淡水區14日16時許發生交通事故。74歲孫姓婦人騎YouBike行經中正路一段與淡海路口時,遭51歲趙姓女騎士撞上,兩人當場重摔倒地,所幸僅受擦挫傷,雙方酒測值均為0。淡水分局表示,當時孫姓婦人騎YouBike通過行人穿越線,對向趙姓女騎士準備轉彎,雙方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因而發生碰撞。恰巧一名返程經過的員警目擊事故,隨即上前協助。警方初步調查,孫姓婦人騎腳踏車通行行人穿越道,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可處300至1200元罰鍰。詳細肇事原因與責任仍待進一步釐清。警方提醒,腳踏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下車牽行,以維護自身及他人安全。
加油「加滿」吸入一級致癌物風險暴增 醫勸:跳停就好
一般民眾到加油站加油很常聽見「95加滿」,但不只中油公司和環境部曾建議「跳停就好」,有毒物專家也警告,油箱加太滿容易導致油氣溢散,其中還含有「苯」等一級致癌物,長期吸入會增加罹患血癌風險。林口長庚醫院毒物科中心主任顏宗海指出,汽油揮發的油氣中含有苯、甲苯、二甲苯等多種有毒有機溶劑。而「苯」更是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第一級致癌物質,證實會增加罹患血癌(白血病)的風險。顏宗海醫師也提醒,選擇「自助加油」的民眾更需小心,因為不熟悉操作更容易加到溢出;專業加油員都受過訓練,較懂得如何節制加油量。而機車族還要注意,油箱加到滿溢,行駛中晃動更容易導致汽油溢出,使行進間不斷吸入從油箱口揮發出的有毒氣體,直接對健康造成傷害。過去台灣中油曾在官方臉書粉絲專頁發文指出,加油時加滿會增加「總有機揮發物(TVOC)」約3500至5500ppbv的油氣逸散;加完油之後立刻抽起油槍,加油槍管內還有殘油,會比等3秒再抽油槍,約增加26倍的「總有機揮發物」排放量。因此呼籲民眾,加油時不要太貪心,「跳停就好,以免吸入較多油氣有礙健康。」不只如此,環境部也曾說明,汽油運送過程中油箱內揮發的油氣逸散,當油氣隨上衝油槍時,會啟動油槍的油氣回收功能,一旦回收的油氣達上限時,會觸動油槍的感應裝置,誘發跳彈的反應並停止輸油,也就是俗稱的「跳停」。對此,環境部呼籲「加油跳停就好」,可以避免苯、甲苯、二甲苯與乙苯等氣體散出,以防止車主與加油站員工吸入這些氣體,造成身體健康的負擔;也可以改善加油站工作環境的空氣品質。另外,環境部也提醒,若造成油氣逸散,可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處以新台幣5000元至100000元罰鍰。
交通部擬修法!大貨車每日駕駛不得逾10小時 違規最重罰9萬元
交通部預告修法,計畫將原本只適用於客運及遊覽車等營業大客車的駕駛與休息時間規範,擴大納入營業大貨車。未來大貨車駕駛每日握方向盤的時間將不得超過10小時,且連續駕駛4小時後必須休息至少30分鐘。相關規範最快可於明年上半年上路,違者將面臨9千至9萬元罰鍰。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交通部表示,由於營業大貨車業者對所屬駕駛負有行車安全管理責任,必須妥善調配駕駛的上路與休息時間,以避免因疲勞駕駛引發事故,因此本週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之2,要求營業大貨車與營業大客車業者在調派駕駛勤務時,都必須遵守相關駕車與休息時間的規定。依照草案內容,大貨車駕駛每日開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若連續駕駛4小時,至少需休息30分鐘,如採分次休息,每次不得少於15分鐘。若因工作連續性或交通壅塞而須調整休息方式,連續駕駛時間最長仍不得超過6小時,之後必須1次休滿45分鐘。工作日之間的休息要求也將比照現行大客車標準,2個工作日間至少需休息10小時;如因排班需求縮短,則不得少於8小時,但每週最多只能發生2次,且不得連續出現。交通部指出,除了各行業需遵守《勞基法》的工時規定外,為避免大型車駕駛因疲勞而肇事,《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本就針對大型車駕駛訂有嚴格的時間限制。此次修法將大貨車駕駛納入其中,主要是因運安會在過去事故調查中建議參照大客車標準管理大貨車,且去年12月中央道安會報亦指示需加強營業大貨車管理。草案預告期為2個月,交通部表示,如程序進展順利,新制可望於明年上半年正式施行。未來若未按規定執行,將依《公路法》裁罰9千至9萬元,情節嚴重者恐被吊扣、吊銷牌照,甚至停止營運。
台灣獼猴遭私養!頸部戴項圈、鐵鍊畫面曝 台東縣農業處回應了
疑被私養的台灣獼猴脖子上套著頸圈,並以鐵鍊固定行動。(民眾提供/蕭嘉蕙台東傳真)台東縣延平鄉一處民宅遭民眾檢舉疑似私養台灣獼猴,現場可見獼猴頸部套著項圈、以鐵鍊固定。雖然台灣獼猴已降級為「一般類野生動物」,但依法不得飼養。縣府農業處表示,將會同相關單位到場查核,若情況屬實,將依法裁罰。台灣獼猴於民國108年1月9日由「其他應予保育野生動物」調整為「一般類野生動物」後,陸續傳出民眾私養情形。為避免衍生人猴衝突、傳染疾病等風險,農委會於111年9月30日公告將台灣獼猴列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縣府農業處長許家豪證實,已接獲檢舉,並已預排與相關單位聯合查察,「到場後若確認為非法飼養,將依處以相對應罰則。」台東縣去年共查處8件民眾飼養獼猴案件;經加強宣導後,今年截至目前僅接獲1件檢舉。農業處表示,依《動物保護法規定》,違者可處15萬至25萬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私自飼養野生動物,以免觸法。
北車商圈老字號小吃店「水溝蓋上洗冬粉」 衛生局要查了
台北車站商圈一間營業48年的老字號冬粉小吃攤,日前遭目擊網友爆料,業者在水溝蓋上洗冬粉,掀起大票網友關注。實際查詢該店家的Google評論,早在3年前就有民眾反映衛生問題。針對網路上的爆料,業者目前尚無回應,而台北市衛生局證實已經接獲陳情,後續將派員前往現場稽查。一名網友13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表示在台北車站商圈附近排隊買甜甜圈,沒想到卻目擊一間小吃店的人員在水溝蓋上洗冬粉,並PO出目擊影片。該篇貼文曝光後,至今已吸引183萬人次瀏覽,不少網友跳出來表示,該小吃店並非第一次被民眾目擊衛生問題:「投訴1999多次一樣沒改善,觀光客很多,超丟臉」、「油豆腐從籃子掉到水溝蓋上,阿伯還撿回去」、「在旁邊工作的我,甚至跟同事幫它創一個相簿叫『在地米粉日記』」、「這家衛生狀況一直都很抽象」。甚至有人發現Google地圖的街景畫面,水溝蓋旁同樣有裝有食材的器具、冬粉,老闆嘴裡還叼著一支菸。實際查詢該小吃店的Google評論,確實不斷有就有消費者留下評論反映衛生問題,包含「拿大臉盆裝滿熱水放在大馬路上邊淋雨邊泡豆腐」、「水溝旁處理食材」、「食品衛生要注意,洗什麼都在門口地上」、「在水溝上洗抹布」、「鍋碗瓢盆丟地板」、「豆腐掉地上,店員徒手撿起來放到其他要煮的整籃豆腐裡」、「拿大湯勺對嘴試味道,然後把勺子試完味道的那一口剩下的倒回鍋裡」等等。而店家被爆出此事後因近期無營業,因此尚未對此做出回應。台北市衛生局則表示,已經接獲民眾陳情,後續將派員前往現場稽查,若有缺失會要求業者限期改善,若複查仍未符合規定,業者恐怕將面臨6萬至2億元罰鍰。多年前就有網友反應衛生問題。(圖/翻攝自Google評論)
台北市車輛「停逾15天」將被拖吊 費用漲至1500元明年上路
台北市車位供需長期失衡,久停車輛常被詬病占用資源,造成民怨。為解決此問題,市議會法規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修法草案,將「久停」定義由原先的30天縮短為10天,貼出公告後5天即可執行拖吊,並計劃於2026年初正式實施。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說明,過去因久停車輛的拖吊作業門檻較高,加上民眾投訴日增,促使北市參考新北與桃園做法,調整相關標準。修法後,拖吊費用將從現行的900元上調至1500元,車輛每半天的保管費亦由100元翻倍為200元。新制上路後,將可望提升停車位周轉率,改善市容與交通秩序。根據停管處統計,台北市每年平均有80至90輛車因久停遭拖吊,另有約500至600輛遭張貼「紅單」警告。對此,停管處提醒民眾,如計劃長期停車,例如出國期間,可預先購買月票型停車服務,避免因違規久停而受罰。不過,此一修法也引起部分民眾質疑,認為若因出國等合理原因導致久停,被拖吊恐有失公平。有市民表示:「你要長期停車,應該自己事先找好車位,買車也該預設這點。」除久停規定調整外,市府也同步強化對電動車充電設施的監管。依2024年9月14日起生效的規定,公有路外停車場的電動車充電格位需達總格位2%以上,民營停車場則須達1%以上,否則將面臨9000元至9萬元罰鍰,並無法換發營業證照。然而,議員李明賢點名SOGO、威秀等22處民營停車場尚未達標,且營業證照即將於年底到期,質疑市府稽查作業進度是否到位。對此,停管處長劉瑞麟回應,將釐清個別業者是否已申請換證,如發現無照營業情形,將限期要求改善。台北市停管處管理及職安科科長楊遠明也補充,目前業者實際處理拖吊作業的平均成本約為1400元,與民眾支付的900元存在落差,市府每年需額外補貼約3000萬至4000萬元。此次費用調整,亦是為減少財政負擔,讓使用者支付相對合理成本。
北市米其林餐廳疑爆食物中毒! 7組顧客發燒、上吐下瀉
北市1間位於大安區獲得米其林指南推薦的義式餐廳驚傳疑似食安事件,有顧客在社群平台貼文抱怨,她在9日用餐完後,隔天上吐下瀉、發燒、全身酸痛,「基本上不是在馬桶上,就是躺在床上」。貼文一出,有至少7組網友留言表示都有出現上吐下瀉、發燒情形,質疑食安出問題。北市衛生局表示,已派員前往餐廳稽查,並要求改善冰箱門邊不潔、冷藏食材未覆蓋等缺失,至於食品檢體須1至2周出爐,若違反《食安法》將處以6萬到2億元罰鍰疑似爆發食安問題的餐廳位於大安區瑞安街,曾數度榮獲米其林指南推薦,主打披薩以及正宗義大利家常菜如生火腿沙拉、排餐、義大利麵、義式甜點等料理,頗受民眾歡迎。不過,有網友近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控,她表示9日在該餐廳與友人吃完慶生餐後,隔天友人先發病,接著換她上吐下瀉、發燒、全身酸痛,直到12日仍非常不舒服,基本上不是在馬桶上,就是躺在床上。她指出,本來以為是他們體弱,結果看了Google評論,發現不少顧客也有反映在9、10日到該餐廳用餐,回家後出現身體不適的狀況,但她懷疑目前相關抱怨評論已被隱藏。於是她在貼文詢問,「有人也是去吃完,有身體不適的狀況嗎?」沒想到貼文一出,有至少7位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在9、10日用餐後都有出現上吐下瀉、發燒等食物中毒症狀。有網友指出,他們10日晚上去用餐,同桌的3人都上吐下瀉、發燒、頭昏、腹胃痛,並強調「這間已經吃了好多次從來沒有這樣過⋯」,網友還說,衛生局有來電,看起來是有要稽查了。該網友也批,目前看起來餐廳Google評論都被刪除了,昨天看起來有7至8則留言,呼籲在查明問題之前餐廳不要再營業了,避免更多人受害。衛生局表示,有接獲民眾陳情及醫院通報,於該餐廳用餐後,出現噁心、嘔吐、腹瀉、寒顫等症狀,已立即派員前往針對人員衛生、食材處理及環境衛生等進行查核,現場查獲冷藏冰箱門邊不潔、冷藏冰箱內食材未覆蓋等缺失及未提供員工體檢報告及教育訓練紀錄、病媒消毒紀錄等,已責令業者於19日前改正,屆期複查如仍不符規定,依違反《食安法》處6萬到2億元罰鍰。衛生局指出,現場採集食品檢體2件(生火腿)、手部檢體2件及沙拉及提拉米蘇夾子檢體各1件,檢驗結果約需1至2周出爐,後續將針對檢驗結果綜合研判,如符合「食品中毒病因物質及原因食品判明標準」判屬食品中毒,將依違反食安法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高雄出現「移動炮台」男開車放鞭炮一路狂炸 三多路成煙火秀現場
高雄街頭驚現離譜一幕13日清晨,1輛白色自小客車行經苓雅區三多二路時,竟沿路燃放鞭炮,火光與白煙四起,宛如「移動炮台」上路。誇張畫面曝光後,民眾紛紛直呼「太扯了」、「這是在開慶典還是飆命?」警方已循線查出車主身分,確認為1名60歲李姓男子,將依法開罰。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當時這輛小客車在凌晨5點49分左右現身,車身不但橫跨兩個車道,還在行駛中持續燃放鞭炮。強烈的爆炸聲響在街道上迴盪,不僅嚇壞其他用路人,也一度造成交通混亂。許多駕駛被突如其來的煙霧嚇得急踩煞車,現場彷彿變成「煙火秀現場」,卻險象環生。警方調閱沿線監視器後,確認行為人為李姓男子,行徑已涉及多項違法。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2款,李男跨越車道行駛,可處600至1,800元罰鍰;同法第43條第1項第1款規定,行駛中燃放鞭炮屬「危險駕車」,可罰6,000至36,000元,並當場吊扣車牌六個月。此外,李男還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4款,因燃放鞭炮屬放置或發射有危險之物,最高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罰鍰3萬元。若檢警認定其行為已造成公共危險,還可能依《刑法》第185條追究刑責。警方表示,已掌握李男身分並通知到案,後續將聯同消防局、環保局依權責裁罰。警方也呼籲,開車上路務必遵守交通安全,切勿為博取眼球而做出危險舉動,否則「一時爽快,代價慘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