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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按摩師捷運偷拍短裙妹內褲 離譜尾隨掀裙摸腿!下場慘了

台北1名按摩師搭乘捷運時偷拍正妹裙底風光,還一路尾隨對方甚至大膽掀裙摸大腿,遭判刑5個月。(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北1名按摩師搭乘捷運時偷拍正妹裙底風光,還一路尾隨對方甚至大膽掀裙摸大腿,遭判刑5個月。(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北市1名林姓按摩師去年7月深夜搭乘捷運時,見到穿著短裙的正妹小芬(化名)竟起色心,他先以手機拍攝對方裙下風光,更一路尾隨小芬錄影,離譜的是他還大膽掀起對方裙子偷摸大腿內側。高等法院日前依《妨害秘密》、《性騷擾》等罪判林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定讞。

檢警調查,去年7月22日深夜11時40分,林男在北捷車廂內看見穿著短裙的小芬,隨即拿出手機偷拍腿部,後來小芬在古亭站下車,林男立刻快步跟上,一路從地下3樓尾隨至地下1樓的電扶梯,以手機錄影功能拍攝小芬裙底、內褲等,林男食髓知味,更伸手大膽撩起短裙,撫摸小芬右大腿內側。

小芬發現被人偷摸,裙子也被掀起,立即回頭查看,赫見彎著身體的林男,手裡還拿著手機拍攝,怒炸質問「你掀我裙子偷拍!」林男眼見東窗事發,立刻刪除小芬裙底春光之影片,小芬仍立即報警,警方獲報後在林男手機內找到偷拍影片,將他依現行犯逮捕送辦。

林男供稱,自己尾隨小芬並持手機拍攝對方,但他否認偷拍內褲,亦未掀起對方裙子,更未碰觸小芬身體。不過,高等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林男確實刻意蹲低身體,拿手機從下往上拍攝小芬裙底風光,還有伸手掀開裙子及碰觸其右大腿等動作,認定林男罪證明確,依《妨害秘密》、《性騷擾》等罪判他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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