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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刊爆「夜會保時捷男」 雞排妹提告求償60萬輸了

藝人雞排妹鄭采勻步出法庭。(圖/報系資料照)

藝人雞排妹鄭采勻步出法庭。(圖/報系資料照)

藝人鄭采勻(雞排妹)與日本小兒科醫生Akira結婚後,回台灣到台北地方法院出庭,控告鏡週刊去年未經求證,報導保時捷男送她去整形診所又去旅館休息,求償60萬元,台北地院28日判雞排妹敗訴、駁回訴訟。可上訴。

日前雞排妹出庭時,聽到週刊的律師提到她近日結婚消息,她忍不住眼淚掉下來,她說鏡週刊出刊當天,爆料人已對她道歉,然而,鏡週刊卻未還原真相做平衡報導,事先也沒有進行充分查證,她實在無法接受。

她說每次法院開庭她都有到,就是希望能為自己做點什麼,只要結果順利,一切就不會白費;但週刊律師則認為,雞排妹是公眾人物,隱私權應有所退讓,且拍攝處都在公共場合,報導也沒有任何影射之處,週刊不須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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