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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過世留透天厝…姊「1習慣噁爆」弟淪古代人崩潰 網曝最佳解法

父母過世留透天厝,姊1習慣噁爆。(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父母過世留透天厝,姊1習慣噁爆。(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面對台灣低薪、高房價的社會環境,不少正值適婚年齡的青年族群,如果沒有長輩幫忙,想安心結婚跟買房成家,難度越來越高。不過,一名男網友抱怨,自己和姊姊共同擁有父母過世留下的2間房子,一間自住,另一間出租,但姊姊有囤積症,房子總是堆滿雜物,就連洗衣機跟熱水器都沒有,讓他十分苦惱。

原PO在臉書社團「存錢公社」發文,「明年的我就40歲了,一直有一個問題困擾我,我跟我姐共同擁有父母過世留下的兩個房子,一個我跟她一起自住、一個出租。姐姐有囤積症,所以自住的那個房子堆滿雜物,沒有洗衣機跟熱水器(因為都壞了沒有修理,也無法修理,因為家裡堆滿雜物,多次跟姐姐溝通都無效)」。

男網友提到,「我生活總是很刻苦,每天手洗衣服,洗澡還要用燒水的,更別說煮飯,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每天經過走廊就是好幾個跨欄,然後想買什麼還得經過慈禧太后的同意,真的是夠了,所以我一直想要搬出去外面住,但是問題來了,如果我買了套房,可能就是負債的開始,繳完貸款我都幾歲了」。

原PO透露,「我將來也沒有結婚生小孩的打算,如果租房子,自己房子租別人,自己再來租別人的房子會不會很蠢?還是我留著100萬(買套房頭期大約一百萬吧?)加減住現在的房子至少生活滋潤些?想買什麼就買什麼?或是我等房客搬出去我再搬出去,希望可以聽聽大家的意見」。

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經濟允許買棟透天,樓下租人、樓上自住」、「去住現在出租的房子就好了,不用多買」、「超過10年可以請求財產權分割」、「2個房子分配一下,姐弟2人各取得一個房子,市價的差額用現金補齊給另一個。產權獨立才能自由運用,才能自由修繕維護房子,日子才能過得安心自在」。

(圖/翻攝自存錢公社臉書)
(圖/翻攝自存錢公社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