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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最大在野黨領袖遭檢方傳喚 被認為藉由第三人收賄160億元

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領袖李在明遭檢方傳喚,預計10日將到案為自己的收賄事件說明。(圖/翻攝自韓網)

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領袖李在明遭檢方傳喚,預計10日將到案為自己的收賄事件說明。(圖/翻攝自韓網)

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的黨代表李在明遭到檢方傳喚,他2015至2018年擔任京畿道城南市長時涉嫌在以變更土地為條件,要求斗山建設等6間關係企業向職業足球隊「城南FC」繳納160億韓元的後援金,並透過第3人收賄撇清關係。

綜合韓媒報導,水原地方檢察廳城南支部刑事3科,根據《特定犯罪重刑法》於上月底通報了涉嫌向第三者行賄的李在明作為嫌疑人出庭。這也是韓國首度有最大在野黨領袖遭到檢方傳喚調查,李在明也證實此事,表示他將於10日上午10時30分(韓國時間)出席接受調查。

李在明過去在2015到2018年擔任城南市市長時,被檢方認為他以變更土地為利益交換條件,城南足球俱樂部(城南FC)接受企業捐助,向企業提供優惠待遇,共160多億韓元的後援金,其中建商斗山建設捐助42億韓元、最大入口網站Naver也捐了39億韓元,而當時城南FC的球團實質經營者就是李在明的心腹、城南市政策秘書官鄭晉尚(정진상)。

檢察機關指出的城南FC捐贈案件,是警方2年前的調查得出的結論,但李在明本人表示很難理解檢方的行為,但有信心面對並再次證明自己的清白。

共同民主黨也發聲認為,檢方傳喚李在明是執政黨對於在野黨的政治報復與政治打壓,但黨內「反對李在明」的一派則認為,李在明應將個人的司法風險與黨切割,不應讓整個黨承擔他的司法風險,因此呼籲李在明應該卸下黨代表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