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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3寶爸上摩鐵3hr被告 反控妻逼簽「外遇同意書」:各自玩…判決結果曝

台中一名人妻控訴老公偷吃,但老公反控被逼簽署「外遇同意書」。(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台中一名人妻控訴老公偷吃,但老公反控被逼簽署「外遇同意書」。(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台中一名人妻控訴老公偷吃,和小三上汽車旅館,向2人提告求償100萬,但老公反控妻子不肯離婚,還逼他簽署同意書,同意她「可以交男朋友並且發生任何性關係」,而且妻子在外面也認識其他男子,甚至發生關係。法官審理後,判決也出爐了。

根據判決書,人妻在1999年結婚,育有3名子女,但老公卻長期維持不正常男女關係,她在2019年無意間發現一個USB,內容全是老公和小三出遊的親密照及情書,2人還去汽車旅館長達3小時,造成她心理上痛苦,難保原有婚姻生活,因此提告求償100萬。

老公反控,妻子長期對他精神虐待,而且不斷要錢,他為了維持家庭和諧,加上子女年幼,忍耐多年並長期看精神科,然而雙方溝通無效,於是在2018年提離婚,但妻子不肯還逼他簽同意書,內容是同意她可以在外面交男友,並發生關係,而妻子在外也確實隱瞞已婚身分,和其他男子有超友誼互動。至於上汽車旅館,是由於2人要處理客戶和期貨資料,女方當下身體不舒服要上廁所,加上有一些錄音資料不便在公共場所聆聽,雙方才會去汽車旅館,並無其他踰矩之事。

法院審理,人妻在婚姻關係存續中,已向老公表明,並經過對方同意,享有追求婚姻關係外,選擇發生關係的對象、與異性交往的自主權,老公容許妻子追求此種型態的婚姻關係,自然無從期待他會自我抑制。不過,即使婚姻型態不同於一般社會通念,雙方在外交往仍應互相尊重,因此駁回妻子的上訴,再上訴仍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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