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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身心障礙男啞鈴弒父 不排除監護處分安置醫院

新店身心障礙男子弒父後,救護車火速抵達送醫仍不治。(圖/翻攝畫面)

新店身心障礙男子弒父後,救護車火速抵達送醫仍不治。(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新店區昨日晚間驚傳弒父慘案,有身心障礙的鍾姓男子疑似與父親口角,竟持啞鈴攻擊父親頭部,還淡定打給母親「通知」此事,鍾母回家後緊急通知警消到場,鍾父送醫後宣告不治,鍾男警詢後,將移送台北地檢署,如檢方複訊後認他欠缺辨識能力,不排除予以監護處分,安置於醫療院所。

據了解,行兇的鍾男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長期無業、沒有收入,平時生活和開銷都由父母照顧,昨日晚間7時許因不明原因與父親口角,一氣之下竟用啞鈴狠砸父親後腦,鍾父頭部遭受重創,當場倒臥血泊中並失去意識。鍾男還淡定打給母親,要媽媽回家「處理」,鍾母返家後立刻通知警消到場,但鍾父傷勢過重,送醫後宣告不治。

根據《刑法》第19條規定,被告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不能辨識其自身的行為違法,或欠缺辨識能力,不罰。若顯著降低辨識行為違法能力者,得減輕其刑。至於監護處分的期限,依據《刑法》第87條規定,監護處分期間為5年以下,第1次延長期間為3年以下、第2次以後,每次延長期間均為1年以下,「無次數限制」,但每年會評估有無繼續執行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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