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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爆竹煙火「5不5要」 未滿12歲無大人陪同…家長最高罰1.5萬

台中市消防局查獲太平區1處越南商店違法囤積爆竹煙火達管制量約1.6倍,沒入違法爆竹煙火外,將依規定裁罰。(圖/台中市消防局提供)

台中市消防局查獲太平區1處越南商店違法囤積爆竹煙火達管制量約1.6倍,沒入違法爆竹煙火外,將依規定裁罰。(圖/台中市消防局提供)

炮竹一聲辭舊歲!春節節慶燃放爆竹增添熱鬧氣氛,但台中市消防局今天提醒,近年不當施放爆竹煙火事故頻傳,鼓勵多以爆竹音效取代,日前查獲太平區1處越南商店違法囤積爆竹煙火達管制量約1.6倍,除沒入外,將依規定予以裁罰。此外,未滿12歲兒童若施放爆竹煙火,須大人在旁陪伴,否則將處家長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台中市消防局查獲太平區1處越南商店違法囤積爆竹煙火達管制量約1.6倍,沒入違法爆竹煙火外,將依規定裁罰。(圖/台中市消防局提供)
台中市消防局查獲太平區1處越南商店違法囤積爆竹煙火達管制量約1.6倍,沒入違法爆竹煙火外,將依規定裁罰。(圖/台中市消防局提供)

消防局呼籲業者勿違法囤積爆竹煙火,並勿任意販賣給未滿12歲的兒童,並強調,12歲以下兒童施放爆竹煙火,須大人在旁陪伴,否則將處家長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此外,依「台中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0時至6時施放飛行及升空類的一般爆竹煙火,應申請專案許可才能施放。

台中市消防局鼓勵民眾,多以爆竹音效取代實際施放,安全又環保,並呼籲選購貼有認可標示的合法爆竹煙火,減量並依產品外觀使用說明正確施放,平安歡喜過好年。

台中市消防局查獲太平區1處越南商店違法囤積爆竹煙火達管制量約1.6倍,沒入違法爆竹煙火外,將依規定裁罰。(圖/台中市消防局提供)
台中市消防局查獲太平區1處越南商店違法囤積爆竹煙火達管制量約1.6倍,沒入違法爆竹煙火外,將依規定裁罰。(圖/台中市消防局提供)

消防局表示,為杜絕業者違法囤積爆竹煙火,已全面查核金香舖、賣場等爆竹煙火販賣場所,17日晚間在中市太平區查獲1處越南商店囤積販售量超出管制,總火藥量約8.15公斤、總重量約60.2公斤,達管制量約1.6倍,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依法舉發並沒入該批違法煙火,將處以新台幣12萬以上、60萬以下罰鍰。

台中市消防局宣導燃放爆竹煙火安全,製作文宣加強宣導。(圖/台中市消防局提供)
台中市消防局宣導燃放爆竹煙火安全,製作文宣加強宣導。(圖/台中市消防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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