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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景田不滿遭緊急搜索 高院批他翻牆駁回抗告

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涉及賄選案,不滿遭檢調緊急搜索,抗告遭高院駁回 。(圖/報系資料照)

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涉及賄選案,不滿遭檢調緊急搜索,抗告遭高院駁回 。(圖/報系資料照)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涉嫌替新科議員林杏兒賄選,蕭不滿遭檢調緊急搜索,向高院提起抗告,高院認為蕭當時翻牆逃逸,明顯想規避訴訟程序,另外他的太太不確定北投房子是誰的,因此檢調緊急搜索沒問題,駁回蕭的抗告,而且不可再抗告。

蕭景田涉嫌與國民黨士林、北投黨部執行長曾繁川替新科議員林杏兒現金買票,被控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檢調去年12月21日前往蕭位在彰化、北投等住處搜索,他聽到聲音後,隨即翻越後牆逃逸消失12天,上月3日由律師陪同到案,士林地院最後裁定以1500萬元具保,但須限制住居,禁止與本案共犯、里長接觸。

蕭景田不滿遭檢調緊急搜索,認為搜索時並非緊急情況,他也沒有湮滅或隱匿證據,遂向高院提起抗告。高院則認為,法院已核准搜索蕭在彰化和天母的住處,但對於北投住處的所有權是誰的就不清楚,但該處是蕭的辦公室且為親戚北上的住宿地點,加上當初搜索約談蕭時,蕭還翻牆逃逸,明顯想規避訴訟程序,因此可列為搜索標的,駁回蕭的抗告,不可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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