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
」 柯文哲 京華城 高院 緩刑 貪污
獨/「護理師不輕易哭」她通勤扭傷痛哭 臺安醫院拒職災補償遭打臉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醫療財團法人臺安醫院一名護理師上班途中扭傷腳踝,4個月後離職,她對醫院提告主張通勤職災及8個月無法工作的損失,總共索賠55萬1329元,一審認為勞工上下班過程中的風險不在僱主管理範圍,也無法事先預防,判決醫院勝訴免賠,不過二審有相反的看法,加上護理師室友作證說「護理人員不會隨便掉眼淚」,但她事發當天講電話求救時卻哭出來,足以佐證確實因通勤受傷不良於行,因而改判醫院賠償醫藥費11萬2925元,全案確定。陳姓護理師2020年6月入職臺安醫院麻醉科,月薪5萬7750元,工作內容需要長時間站立、走動與協助運送病患;她每天出門上班從捷運新店站搭到小巨蛋站,轉公車到敦化國小,再走到對面醫院。2021年2月25日上午,陳姓護理師下公車走人行道時,路面不平害她拐了一下,原本以為問題不大繼續上班,當天下午開始痛、出現瘀青而且走路有困難,回家冰敷消腫,隔天用彈性繃帶固定照樣上班,228連假待在家冰敷,3月1日依然痛到受不了,看骨科門診建議休養2週,之後去大醫院照超音波,發現右腳踝前距腓韌帶斷裂,應休養6週,不過她直到3月11日才開始請假。2021年7月31日,陳姓護理師自請離職,從受傷到辭職這段期間發生什麼事,雙方各說各話。陳姓護理師主張,多次請求安排轉調靜態職位遭拒,醫院要她正常回院上班甚至安排異常班別,她必須找同事換班,而且單位主管和人資對她施壓又態度冷漠,她難以承受多重壓力無奈請辭,越想越不甘心,對醫院提告「給付職業災害補償」,求償醫藥費11萬6683元、以原薪資計算2021年8月到2022年3月無法工作的損害46萬7775元,兩筆合計55萬1329元。臺安醫院反駁,陳姓護理師上班途中受傷與她的職務無關,並非職災;院方為陳姓護理師安排適性評估門診,她拒絕,也不嘗試輕便工作,最終才會離職,既然勞動契約已在2021年8月終止,不能在離職後求給付工資補償。台北地院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安法施行細則》認定,勞工執行職務或從事相關行為而生病、傷亡才能稱為職業災害,上下班途中車禍或發生其他意外,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雖定義為「職業傷害」,但傷病審查準則的性質是行政命令,不能拘束法院的判斷,而且它是用來提供勞保局判斷傷病給付的標準,屬於社會共同保險機制,與勞基法規定最低勞動基準的立法目的不同。一審法官認為,勞工通勤風險只有勞工本身最有能力避險,僱主不能事先控制防範,也無從納入支配管理範圍,勞工上下班受傷,僱主沒有補償的責任,所以臺安醫院一毛錢都不用賠。就在北院宣判前4天,最高法院出爐一份判決,案情與本案極為相似:北醫護理師上班車禍請求職災補償,最高院強調「勞工無通勤,即無法提供勞務」,完整保護勞工通勤過程,才能完善維護勞工的生存權。這成為陳姓護理師上訴救命符,高院引用最高院這件判決意旨,工作通勤發生死傷也是職災,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護理師勝訴,獲賠醫藥費11萬2925元,工資補償部分因為她自行離職不是醫院要她走,不得請求。高院為查證陳姓護理師上班途中扭到腳,以證人身分傳喚與她相識6年的室友。室友回憶,事發當晚6點多,發現手機很多通陳姓護理師的未接來電,回撥通話時,她邊哭邊講受傷經過,因為沒辦法從捷運站走回家,請室友騎機車去接送;室友提及護理人員不輕易落淚,也從沒看過陳姓護理師哭,當天卻聽到她哭泣的聲音,所以印象特別深刻。
竹北虐童案二審判決出爐 堂兄弟施虐、男童追車遭拖行 葉展皓潛逃柬埔寨
健身工作室負責人葉展皓及堂弟葉博爾,涉嫌與教練鍾豈陞凌虐、毆打一對年僅4歲、5歲的小姊弟,男童遭遺棄路邊後,追車抓住車門把手,反遭拖行受傷,醫護人員發現其身上布滿新舊傷勢,才揭發整起案件。台灣高等法院認定一審判決並無不當,駁回上訴,維持葉博爾6年6月、鍾男1年2月徒刑;葉展皓則已棄保潛逃,遭檢警通緝。本案發生於2024年8月,一名單親母親因工作繁忙,將當時年僅5歲、4歲的子女交由同事葉展皓、葉博爾協助照顧,鍾姓教練也參與其中。未料,原本應該保護孩子的照顧者,竟多次以管教為由,要求姊弟罰站、毆打他們,甚至強迫長時間進行平板支撐,還將施虐過程拍下來分享。同年9月下旬,3人又將姊弟帶往偏僻山區,將女童綑綁在樹上毆打,並重擊男童腹部、胸部。面對孩子哭喊求饒,3人不僅未停止施暴,還以戲謔態度對待,讓原本應受呵護的幼童身心飽受折磨。10月間,葉展皓、葉博爾竟將男童留在路邊,隨即開車載著女童離去。男童驚慌之下追車,伸手抓住車門把手,卻遭車輛拖行,造成生殖器嚴重挫傷及全身多處撕裂傷。男童送醫後,醫護人員察覺他身上有多處新舊傷勢,通報相關單位,整起虐童事件才因此曝光。檢方偵辦後,依違反兒少法及刑法傷害、凌虐、剝奪行動自由等罪嫌起訴。新竹地院審理後,判處葉博爾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鍾豈陞1年2月;葉展皓原以300萬元交保,卻於去年3月28日開庭當天清晨搭機潛逃柬埔寨,遭發布通緝。案件上訴後,高院合議庭指出,姊弟案發時僅4歲、5歲,身心發展尚未成熟,對成年人具有高度依賴性,原應從照顧者身上獲得安全感,卻在短短數月內反覆遭受傷害與凌虐。法院並指出,兩名幼童事後出現焦慮、憂鬱傾向、社交退縮及惡夢等創傷反應,心理傷害不容忽視。高院審酌,葉博爾僅坦承部分犯行,鍾男則否認為共同正犯,兩人至今均未與被害人及家屬和解或賠償,犯罪造成的損害尚未獲得填補,因此認定一審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量刑等方面均無違誤,駁回相關上訴,維持原判。判決部分罪刑仍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債主找嘸人請法務部前專委代查 他回報「禁見」二審仍無罪
法務部綜合規劃司前專門委員羅吉旺退休後受友人所託,找矯正署查證某位李姓男子是否關在看守所,並傳送「有--禁見--銀行法」的訊息給友人,新北地檢署起訴羅吉旺涉犯洩密罪及個資法,但新北地院認為,羅吉旺代問訊息時已經不是公務員、沒得到任何好處,而且他不清楚友人詢問動機是討債、也不認識李姓男子,沒有損害李姓男子的動機,一審判決無罪,高等法院今天二審維持原判。羅吉旺在2017年7月到2020年7月期間擔任法務部綜規司專委,督導國會聯絡組、新聞公關組業務,另外會協調聯繫矯正署相關業務。羅吉旺有位蕭姓友人,需要向李姓男子討債卻找不到人,在2021年2月23日傳訊息給羅吉旺,內容包括:「我一個朋友說在裡面,編號○○○,名,李○○」、「大哥如果想查詢人在台北看守所的狀況有門路嗎?」當時羅吉旺已退休,仍請矯正署代為查詢,並回傳「有--禁見--銀行法」給蕭姓友人,東窗事發後,新北檢認定羅吉旺利用自己對矯正署台北聯絡處承辦人的影響力,指示不知情的承辦人查詢收容人個資,涉嫌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提起公訴。新北院調查,羅吉旺向矯正署詢問前,不清楚蕭姓友人找李姓男子目的是討債,他也不知道李姓男子是誰,無從認定有「損害被害人之財產、名譽、自由、身體、生命」等利益意圖存在;加上當時羅吉旺已退休,並非基於職務或業務上知悉或持有李姓男子的在監資訊,他的行為並未觸犯洩密罪或非法利用個資罪,今年6月判決無罪。高院審理,仍認為羅吉旺未犯法,今天駁回檢方上訴。
獨/前主播當營運長月領6萬被FIRE 怒告女星老闆卻慘敗
號稱28歲就年薪400萬的前主播黃惠蘭,2024年合作女星張鈺凰,掛名她公司「風霈國際傳媒」的營運長,每個月領6萬元,領了將近1年後,張鈺凰不再付錢,兩女為此撕破臉,黃惠蘭提告主張自己是風霈公司員工卻遭到無故解僱,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以及按月給付6萬,不過台北地院查出,黃惠蘭所領的「薪水」都由另一名女子收受而且有註明顧問費,從張鈺凰與黃惠蘭的對話看不出雇主指揮監督勞工的互動方式,可認定雙方是委任關係並非僱傭關係,判決張鈺凰勝訴免賠。黃惠蘭曾在民視、鳳凰衛視等電視台播新聞,與富商男友交往不到半年就閃婚離開主播台,但丈夫因金融風暴事業重挫,她一度慘到只剩12元,後來又得知枕邊人外遇,豪門婚姻10年告吹,黃惠蘭走出婚變低潮,在大稻埕百年老屋開餐廳成為老闆娘。張鈺凰從模特兒轉型演員,演出《世間路》、《愛上千金美眉》等電視劇之前,已與歌手蘇見信未婚生女卻為男方星途隱瞞實情,曾引發軒然大波,2010年與籃球國手蕭偉傑結婚,並退居幕後轉為經紀人、製作人,2020年成立風霈文化有限公司,2025年變更為現有名稱。黃惠蘭自認2024年5月中開始跟張鈺凰共同經營風霈公司,以營運長的身分對外牽線廠商、進行商業合作,月薪是6萬元,但兩人對於公司發展方向意見不合,2025年6月她問張鈺凰為何上個月薪資還沒入帳?張鈺凰說已在4月底解聘她,讓她感到錯愕,即使表明沒收到正式通知、仍有意願提供勞務,張鈺凰仍不理她,無預警把她退出LINE工作群組,還發律師函終止合作關係,她申請勞資調解沒共識,逼不得已才提告。藝人張鈺凰(左)轉幕後開公司,找前主播當營運長卻引發勞資官司。(圖/翻攝Threads/yvonnechang5876)張鈺凰的說法卻是另一個版本,她借重黃惠蘭的媒體專業經驗,從2024年6月到2025年4月每個月付6萬元顧問費,並同意黃惠蘭使用風霈營運長的頭銜,實際上黃惠蘭自己有開公司,不會為風霈工作,也不受她指揮監督,只是會參考黃惠蘭從資深媒體人角度所提出的看法;兩人拆夥是因為黃惠蘭想進軍中國大陸的短影音直播帶貨市場,邀她加入但遭到拒絕後,黃惠蘭從此無心當顧問,她才終止合作關係。北院調查,風霈公司每個月匯6萬元都不是匯入黃惠蘭名下,而是她指定的郭姓女子帳戶,匯款資料都附注「顧問費」;黃惠蘭的名片雖寫營運長,但只看職稱無法佐證她是受僱員工,張鈺凰曾以通訊軟體對黃惠蘭表示「你不要分心其他」、對於黃惠蘭的提案回覆「先不要」,但一般委任合作關係中討論工作也會如此,這幾句話不代表張鈺凰以老闆身分發言、黃惠蘭以員工身分接受管理。對於黃惠蘭主張風霈公司為她投保勞健保,可證實她是受僱員工,法官指出,勞工保險條例和勞退條例的參加者都不限勞工,不能因為風霈公司為黃惠蘭投保,就認定雙方是僱傭關係。黃惠蘭追討欠薪27萬、確認自己是風霈公司員工,以及公司從2025年7月29日發律師函當天起算按月給付6萬,都被法院駁回。本案尚未確定,可上訴高院。
名湯違建2/藍營議員曾當老闆! 年底挑戰5連霸涉貪蒙塵
坐擁桶後溪山水美景的烏來名湯溫泉會館長期霸佔228坪國有地,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更揭露業者佔地蓋違建已超過20年,是否有門神護航才如此無法無天?依據法院調查,烏來名湯前兩任負責人分別是新北市四連霸議員邱烽堯,以及邱烽堯父親、前中和市長邱垂益,邱家勢力深耕中和,邱垂益更將人脈延伸溫泉鄉烏來,曾讓區民賄選案嫌犯到烏來名湯寄放及轉交賄款,如今父子倆再被「法院認證」佔國家便宜。邱烽堯是國民黨新北市第6選區(中和區)議員,2010年初試啼聲,雖以選區吊車尾之姿進議會,但後勢看漲,2014年衝到第二高票、2018年第三高票,2022年則以24932票、選區第3高票連任成功,要在今年年底大選挑戰五連霸。邱烽堯的父親邱垂益曾在2006年擔任中和市市長,2010年台北縣升格改制新北市後,獲派第一屆中和區區長。父子傳承政治香火,本該政壇佳話,但邱垂益、邱烽堯被抓到,在中和安樂市場開發案賤價出售318坪土地又入股建商,涉嫌圖利8千多萬元,新北地檢署2022年6月起訴貪污罪,一審判刑邱垂益10年、邱烽堯3年6個月,上個月二審宣判,仍維持相同刑度。邱烽堯政治前途蒙上重罪污點,不過新北市選委會指出,判決定讞前仍可參選,他可藉由上訴保住續任民代的資格,但隨著占地違建爭議曝光,負面形象再添一筆。檢調偵辦烏來區民代表賄選案,發現烏來名湯是「賄款轉運站」。(圖/翻攝烏來名湯Wulai Spring Resort臉書)本刊掌握,新北市城鄉局為處理烏來名湯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規定,在2014年7月發函給國有財產署,資料顯示溫泉會館負責人就是邱烽堯,當時他已當選議員,後來有申請承租會館佔用的國有地,卻因為逾期未補正資料遭註銷申請,也被國產署認定從未合法承租土地。烏來名湯長期霸佔國有地蓋違建,前兩任負責人是邱垂益、邱烽堯父子。(圖/本刊影音組)2019年7月,烏來名湯負責人變更為邱垂益,但依據檢調偵辦烏來區民代表賄選案的內容可知,其實邱垂益接手前只是給兒子掛名,他才是實際經營者,有區民賄選案被告透過邱垂益的關係,把烏來名湯當「行賄轉運站」,將賄款裝紙袋寄放櫃台,轉交給同案共犯。賄選案多名被告分別遭判5月至4年10月定讞,邱垂益僅以證人身分出庭,可說全身而退,但到了烏來名湯違建案,他成為「國家討債對象」。國產署提起拆屋還地訴訟時,最初因為邱垂益是老闆,將他列為被告,但2023年5月負責人已換成白月裡,因此國產署在2025年4月25日追加白月裡為被告,並於2025年9月22日對邱垂益撤告。邱垂益雖不再擔任名義負責人,烏來名湯仍得為違法占地付出代價,法院判決應拆除占用區域的地上物,騰空返還國產署,並從2025年1月1日起按月給付租金120元,目前累積2640元。邱垂益(左)、邱烽堯(右)在中和安樂市場開發案涉嫌圖利遭判刑。(圖/報系資料照)本刊10月5日於安樂市場圖利案被告限制出境將屆而開庭訊問時,前往高等法院直接詢問邱氏父子回應,邱垂益一聽到烏來名湯溫泉會館,秒回「那個不是我的事了,我已經轉給地主了」,記者追問白月裡跟你沒有關係?邱垂益回答「沒有,她是地主,還給她了」。邱烽堯與邱垂益搭同一輛車,見到父親先被堵訪,他走到高院入口旁邊背對記者,以為可低調避問,不過記者早在他下車時就認出,仍上前發問烏來名湯,邱烽堯回答「那個我不瞭解」,記者再問之前當負責人只是人頭嗎?他並未答話,走進法院開庭。
人妻稱聊色情找成人插畫靈感 露骨對話被認定侵害配偶權 判賠13萬
台中一名從事藝術創作及成人插畫工作的人妻,被丈夫指控婚後與多名男網友頻繁聊色情話題,甚至互傳露骨訊息,她手機被發現裸照、自慰及性交影像,夫求償300萬;妻則辯稱,這些「色色行為」係為找靈感,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私密影像無法證明女主角就是人妻,但露骨對話已逾越一般社交尺度,構成配偶權侵害,判賠13萬元,全案確定。判決指出,這對夫妻2017年4月結婚,丈夫指控妻子自2024年3月起,經常透過微信與多名男子互傳曖昧訊息,不僅挑選男性禮物,還曾與其他男子合八字,互動已非一般朋友往來。丈夫主張,妻子同年6月15日前往菲律賓期間,他遠端登入妻子的帳號,看到手機內存有多張裸露照片、自慰影片及性交影像,另發現妻子與暱稱「T〇」的男子大談性話題,甚至與另一名男性友人傳送親密訊息,包括「要用美色pay嗎」、「我要指名十分鐘租借男友哄睡服務」等內容。丈夫認為妻子的行為已破壞夫妻間共同生活及婚姻信任,造成自身精神痛苦,因此對妻子及多名男子提起民事訴訟,求償30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人妻與部分男子的互動已超越一般社交往來,足以破壞夫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判人妻單獨賠償15萬元,另與其中一名男密友連帶賠償5萬元,其餘被告則免賠。人妻不服上訴,主張丈夫未經同意遠端登入帳號取得資料,已侵害她的隱私權;她也辯稱自己從事成人插畫創作,平時搜尋情欲圖片、與網友討論尺度較大的性話題,都是為了刺激創作靈感;手機內的性交、裸露照片也都是從網路取得,不能據此認定她與他人有不當關係。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配偶間違反婚姻忠誠義務的證據本就不易取得,本案丈夫的取證方式符合比例原則,因此相關資料仍具有證據能力。不過,法官檢視丈夫提出的私密影像後認為,裸露照片及自慰影片無法證明影中人就是人妻,性交照片也未拍到當事人臉部,無法單憑影像認定妻子確實與其他男子發生性關係。但法官認為,人妻與男密友間的部分對話,內容明顯涉及性暗示,且與成人藝術創作並無直接關聯,已超出一般社會通念可容忍的異性社交範圍,足以侵害丈夫的配偶權。高院審酌雙方身分、經濟能力及侵害程度等情況後,將人妻原本15萬元的賠償金降為8萬元,另維持她與男密友連帶賠償5萬元,合計13萬元,全案確定。
王令麟當「獄中總裁」無罪關鍵曝光 高院:送禮不等於行賄
台北監獄前副典獄長蘇清俊貪污案一審重判16年,今天二審大逆轉,高等法院指出,不能因為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身分特殊」、與監獄人員往來密切,就認定請託或送禮等於行賄,仍得審視雙方是否具有犯意及對價關係,但檢方舉證不足以說服院方,因此改判無罪。合議庭強調,刑事訴訟採無罪推定及嚴格證明原則,檢察官負有證明被告犯罪的責任,必須提出足以使法院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程度的證據,才能認定被告有罪;但檢方提出的證據無法證明被告間收受或交付的財物、不正利益,與蘇清俊、趙崇智、祖興華等監獄人員的特定職務行為具有《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收受賄賂罪所要求的對價關係。高院認為,蘇清俊接受王令麟、胡曉菁等人提供禮品、宴飲、住宿、現金等利益,並協助處理特別接見、監舍安排、外役監、傳遞訊息及其他受刑人在監事項,部分請託或協助行為縱有不當,甚至涉及監所管理、公務員倫理或行政責任問題,仍要證明這些行為屬蘇清俊的職務行為或基於職務產生的實質影響力。蘇清俊調任綠島監獄後,對台北監獄相關事務已無法定職權,之後僅基於私人交情、同僚關係或一般人脈請託,不能僅因蘇清俊具有矯正機關首長身分,就認定所有影響力都是他的職務影響力,也不能僅以長期交往、餽贈及請託情形,就認定成立收賄罪,因此對蘇清俊為無罪諭知。二審判決指出,既然檢方無法證明蘇清俊、祖興華所收受相關利益與特定職務具賄賂對價關係,就不能只憑王令麟身分特殊、胡曉菁與矯正人員往來密切,確曾請託、送禮,就推認兩人行賄犯意及對價合意,所以也判王令麟、胡曉菁無罪。
黃子佼履行180小時義務勞務、3場法治教育!緩刑條件均完成
藝人黃子佼因網路購買、收藏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檔案,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並獲宣告緩刑,目前已進入緩刑執行階段。台北地檢署依照法院所訂的緩刑條件,自8月起安排黃子佼密集前往新店戒治所執行義務勞務,主要負責環境清潔工作,截至9月已完成180小時的義務勞務。此外,黃子佼也在7、8、9月分別接受1場法治教育,共完成法院要求的3場課程。黃子佼這起案件源自2023年間遭爆料涉嫌以演藝圈專業人士身分,藉故接近並騷擾未成年少女。檢警最初調查相關性騷擾指控時,認為相關罪嫌不足,未料進一步追查後,卻意外發現黃子佼早在2013年2月12日便註冊加入知名偷拍論壇「創意私房」,並自2017年8月8日起在論壇儲值、購買性影像。檢方調查發現,黃子佼購買的影像涉及未成年人,其中年紀最小的被害人僅10歲。相關影像數量龐大,黃子佼將下載的檔案儲存在容量達4TB的硬碟內,案件因此從原先的性騷擾指控,進一步擴大成為涉及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的刑事案件。案件一審時,黃子佼否認犯案,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相關罪責判處有期徒刑8月。黃子佼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到了二審則改變態度認罪,並與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完成賠償。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改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不過考量相關情節及黃子佼後續認罪、與被害人和解並完成賠償等因素,宣告緩刑4年。高院判決同時要求黃子佼在4年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並須完成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台北地檢署則在7月通知黃子佼報到,隨後依照法院確定判決所列的緩刑條件進行執行。從8月開始,黃子佼被安排密集前往新店戒治所執行義務勞務,依每日安排工作6小時或8小時,主要負責環境打掃及清潔工作,至9月已完成法院要求的180小時義務勞務。法治教育部分,他則在7月、8月及9月各接受1場課程,至此已完成法院所要求的3場法治教育。隨著義務勞務與法治教育均已完成,黃子佼目前進入緩刑期間的保護管束階段。未來4年內,他仍須依觀護人的指示不定期報到,說明日常生活及相關近況,並接受觀護人監督。如果在緩刑期間未再觸法並遭判刑,依目前判決所定的緩刑條件,原本判處的1年6月徒刑即不須實際執行,黃子佼也就無須入監服刑。
王大陸助女友討債判刑6月上訴爭清白 法官「靈魂拷問」全場笑了
新北地檢署起訴藝人王大陸洩漏閃兵集團主嫌入獄個資、協助女友討債也違法蒐集個資,新北地院一審判刑6個月,檢方及王大陸都提上訴,今天二審首度開庭,王大陸仍無罪答辯,強調自己只是找好友游翔閔幫忙,再拉一個群組讓女友對接游翔閔;法官對王大陸「靈魂拷問」,想確認他是不是因為游翔閔人脈廣、常找游翔閔幫忙?王大陸連忙澄清「沒有常常」、「就這次」,意外讓全場笑翻。檢方認定王大陸兩度違反個資法,一次是他付360萬給閃兵集團代辦免役,集團主嫌「小黑」陳志明卻因入獄失聯,他先託朋友幫忙找人,之後透過警方得知陳志明正在坐牢,便跟朋友說不用找了,因為小黑「進去關了」、「有一堆前科進去」。王大陸女友、網紅闕沐軒現身高等法院。(圖/黃耀徵攝)另一次是王大陸得知女友闕沐軒想討回被騙的400多萬,需要找到潘姓詐騙犯的下落,他打算透過游翔閔處理,但游翔閔不認識闕沐軒,所以在微信成立三人群組「失去的,一定要拿回來」,但檢察官發現,闕沐軒洩漏潘姓詐騙犯個資給游翔閔,游翔閔再委託四海幫堂主陳子俊購買詐騙犯家人個資,並回報在群組。一審認定,王大陸追查「小黑」現況並未觸法,但他協助女友討400萬的過程已涉犯非法蒐集利用個資,對王大陸情侶檔都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檢方上訴請求一審無罪部分改判有罪、有罪部分量刑太輕應加重判刑。台北市刑大隊偵三隊前代理隊長劉居榮出庭。(圖/黃耀徵攝)王大陸今天出庭否認犯罪,他只是問朋友,有沒有人認識小黑?想請朋友找,後來得知小黑入監,就跟朋友說不用再找;因為「女友也被騙錢」,他為了幫闕沐軒討回來才找游翔閔處理,自認只是拉一個群組,沒有過度參與,「因為這件事與我無關」,律師補充,王大陸偶爾看群組,20天才回訊息,僅出於禮貌表達感謝和辛苦,沒指示找潘姓男子的家人討債,更沒要求違法蒐集個資。受命法官孫沅孝整理不爭執事實的時候,念出游翔閔是王大陸好友,因為黑白通吃、人脈廣,王大陸常找游翔閔幫忙。王大陸聽到這立刻表示「沒有常常」,法官問他會找游翔閔幫忙嗎?他說「就問問」,法官反問不然找游翔閔做什麼?王大陸才說,會找游翔閔幫忙「就這次」。閃兵集團主嫌「小黑」陳志明由法警押解到高院。(圖/劉松霖攝)闕沐軒事先擬好稿子在庭上陳述,她在2020年被潘姓男子騙走400多萬元,潘姓男子在獄中多次寫信,承諾出獄一定償還,所以她無條件和解,後來算了一下出獄時間,2024年年初仍沒潘姓男子的消息,才請游翔閔幫忙尋人,想討論還錢的事,她從未指示找對方家人或蒐集他人個資。同案被告、時任台北市刑大偵三隊代理隊長劉居榮因偽造案由查詢個資,一審遭判1年4月,二審開庭時表明願意認罪,希望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希望跟陳志明調解;高院今天有提訊陳志明出庭,他回應可以安排看看調解,對於本案其他事宜則沒有意見。
周玉蔻爆晶華滾床案二審改輕判 張淑娟難接受「下跪痛哭」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30)日下午召開「張淑娟抗議高院針對周玉蔻烏龍爆料二審輕判」記者會,張淑娟也特別出席。張淑娟對於判決結果難以接受,講到一半突然起身下跪痛哭,懇請法官還公道。台北市長蔣萬安2022年參選期間,主持人周玉蔻、名嘴蔡玉真爆料其父蔣孝嚴曾與前中姐張淑娟在晶華酒店「滾床單」,台北地院以加重誹謗及違反個資法各判1年6月有期徒刑,高等法院29日改判周9個月,蔡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張淑娟表示,她昨天看到判決是無法說話的,今天就是要來說對方有多惡劣,完全做偽證,整個案子都很清楚,電視台竟還這樣做,這些人還非法利用個資,判決結果真的讓她覺得很折磨,簡直是場災難,希望法院硬起來,別輕輕放過,應該去想被害人有多心痛,這是她唯一請求。張淑娟強調,她跪求中華民國的高等法院的法官還她清白,不要再讓資深媒體人興風作浪,「我沒有滾床單」,懇請高等法院的法官不要縱放累犯,「求你們還我一個公道,我真的求你們還我一個公道」,她在家裡已經賞了自己100個巴掌,情緒低落到無法出門,法官若低頭,等同讓司法產生破洞,懇請高等法院還自己公道。 王鴻薇指出,這個案子是四年前發生,她對這個案子,非常同情,也非常憤怒,這個案子是在選期間拿來炒作、操作的議題,不良媒體人將無辜的人捲入案情,當連續劇操作。王鴻薇也說,這個案子過去了四年,沒想到二審出爐,兩個當事人都被減刑,這就是張淑娟今日出席控訴的主因,二審對當事人輕判,是在鼓勵不良媒體做這種操作嗎?她相信這對張淑娟來講是折磨。
王文洋老師買小提琴賴帳8年!拖他「救援」無效 法院判還518萬
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的小提琴老師張鎮洲捲入跨海購琴糾紛,他在2018年向英國小提琴商買了2把總價518萬元的小提琴,拖5年沒付錢,還聲稱英商透過他賣了一把2.4億元小提琴給王文洋,也沒付他佣金970萬,兩筆債務可以相抵,不過台北地院判決張鎮洲應付518萬給英商,高等法院今天再判張鎮洲敗訴。王文洋是前台灣首富王永慶二房長子,身價高達千億元,為了收藏小提琴不惜砸下重本,在本案審理時,意外曝光他曾在2013、2014年間花800萬美金(換算新台幣2億4264萬)購買AntonioStradivari Sunrise小提琴。本案原告是英國倫敦一名62歲小提琴商Leonhardt Florian,他控告張鎮洲2018年購買「Joseph Gag-liano Naples c1800」、「Carlo Ferdinando Landolfi, Milan 1762」2把小提琴卻始終沒付錢;張鎮洲雖在2023年簽下協議書,同意支付14.1萬英鎊(新台幣518萬),之後仍繼續欠債,因此Florian要求張鎮洲履行協議。張鎮洲一審敗訴後,上訴主張Florian威脅他,如果不簽協議書,就不歸還他寄賣的1736年史特拉底瓦里小提琴,所以那份協議不能拿來當證據;張鎮洲再提Florian靠他仲介才賣琴給王文洋,卻未依約將買賣價金的4%(32萬美金,新台幣970萬)付給他作為佣金,這筆佣金可以抵銷他欠英商的購琴款。高院合議庭指出,Florian要求張鎮洲簽協議書,是確保債權的合理作法,不能稱之為「脅迫」,至於張鎮洲寄賣的小提琴能否歸還,屬於債務不履行的另一個問題。張鎮洲提出他和Florian從2013年到2024年的對話紀錄,想證明Florian有邀他合作交易,但二審法官看完認為,雙方對於王文洋看上的小提琴售價為何、佣金多少、利潤平分等細節都沒達成共識,Florian多次強調,賣琴給王文洋並非跟張鎮洲合作完成,張鎮洲可拿佣金只是他單方面說法,既然不存在32萬美金的佣金,就無從用來抵銷他積欠的14.1萬英鎊。高院判決張鎮洲應給付14.1萬英鎊給Florian,本案可上訴三審。
周玉蔻炒新聞「助長假訊息流竄」 高院判她入獄關鍵曝光
節目主持人周玉蔻爆料台北市長蔣萬安父親蔣孝嚴與前中國小姐張淑娟在晶華酒店滾床單,今天二審宣判9個月有期徒刑,高等法院指出,一審判刑1年半「明顯偏離行情」並不公平,因此撤銷原判決,但考量周玉蔻是本案主導者,案發前連日鋪哏、案發後明知張淑娟要提告仍不罷手,身為資深媒體從業人員卻未善盡查證義務、助長假訊息流竄,「本不應科以得易科罰金之刑」改判9月,周玉蔻若不上訴,勢必得入獄服刑。依據二審判決,2022年9月間,周玉蔻在民視「辣新聞152」節目公開張淑娟個人資料,指涉張淑娟是蔣孝嚴婚外情緋聞案女主角、逼迫蔣孝嚴離婚、利用特權任職華航1個月就飛國際線,蔡玉真則以來賓身分附和周玉蔻,兩人涉犯非法利用個資及誹謗罪,這些言論無關公共利益,不具有公益辯論價值,而且張淑娟淡出公眾視野已久,無從及時澄清,周玉蔻、蔡玉真的言行導致張淑娟名譽及隱私受到重大損害,甚至罹患創傷後壓力疾患、焦慮適應等症狀。高院並不認同台北地院對周玉蔻與蔡玉真都判1年半,因為蔡玉真並非主導者,也沒有非法利用張淑娟個資,刑度不應該跟周玉蔻一樣,而且蔡玉真認錯有悔意,已不再從事媒體業,所以撤銷原判改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二審合議庭對周玉蔻說重話,她身為資深媒體從業人員,具有相當社會影響力,本應善盡查證義務,竟為炒作新聞,利用部分客觀事實,夾雜不實或未經合理查證的內容,以時間錯置、資訊拼湊及扭曲脈絡的方式形成特定敘事,使不實或真偽不明的訊息具有相當真實的外觀,透過電子傳媒及社群平台迅速廣泛散布,助長假訊息流竄,侵蝕自由言論市場的事實根基。高院法官批評周玉蔻是本案發動者、主導者,在本案發生前逐日在節目中鋪哏、預告,逐步鎖定張淑娟,得知張淑娟表示提告後仍不罷手,不應量處可易科罰金的刑度,而且周玉蔻有誹謗前科,仍未謹守職業分際,犯後又否認犯行,難以認定她有悔意,因此判刑9個月。
柯文哲官司進二審 陳佩琪籌備國際記者會:相信英文比賴清德、林佳龍好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件,一審遭判刑17年,上訴後目前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高院9月8日首度開庭,先就政治獻金案進行準備程序。柯文哲妻子陳佩琪25日接受政治節目專訪時透露,自己已花一段時間籌備國際記者會,希望向外界說明立場,並表示有信心面對國際媒體,「我相信我的英文會比賴清德、比林佳龍都還好。」談到二審進展,陳佩琪表示,柯文哲目前已不太願意投入大量時間研究案件內容,因為他認為即使花時間鑽研,也無法左右司法結果。陳佩琪則對法院處理方式表達不滿,並以「法官像上帝一樣」形容司法權力,批評羈押、延押等決定對當事人影響甚大。陳佩琪也回憶,柯文哲先前遭羈押於土城看守所期間,曾有管理人員見到他後情緒激動落淚,也有人向柯文哲打氣。她聲稱,監所方面後來要求相關人員在柯文哲離開房間時面向牆壁,避免與他有所互動。對於自己一路以來最感到懊悔的事情,陳佩琪表示,就是當時沒有召開國際記者會。她說,若要站上國際場合說明案件,就必須具備足夠的表達能力,因此這段期間持續訓練口條、整理思緒,也希望提升面對群眾發言的能力。陳佩琪同時對案件偵辦期間的資訊公開方式提出質疑。她表示,受到偵查不公開等限制,家屬難以完整向外界說明自身立場,並認為若外界只能接觸部分資訊,容易產生資訊落差。她也批評台灣媒體環境,宣稱多數媒體立場偏向綠營,使夫妻兩人的說法難以充分傳達。至於為何考慮召開國際記者會,陳佩琪表示,自己敢向國際社會說明,是因為相信夫妻兩人的清白;如果自身立場站不住腳,召開國際記者會反而可能暴露弱點。她認為自己在口語表達、面對群眾等方面已有一定準備,也希望藉此對台灣司法現況表達看法。不過,國際記者會目前尚無確切舉行時間。陳佩琪表示,高院現階段先處理政治獻金部分,京華城等案件後續如何審理仍待觀察,因此將視二審進展及結果,再決定下一步行動。談到自身準備情況,陳佩琪表示已籌備相當長一段時間,對自己的英文能力也頗有信心,直言「我相信我的英文會比賴清德、比林佳龍都還好」。
酒駕撞死運將遭求償700萬!藝人邱軍轉當裝潢工 願先賠200萬
歌手邱軍前年基隆酒駕撞死計程車司機,一審判刑10年,他和檢方都上訴,今天二審首度開庭,邱軍仍認罪但希望法官給他從輕量刑的機會,對於死者家屬求償700萬元,他願意先賠200萬元;唱紅「運轉人生」的邱軍因酒駕案被迫中斷演藝生涯,他坦承如今在木地板工程公司當學徒,會盡量籌錢。2024年12月27日,邱軍在基隆某餐酒館喝完啤酒和小米酒後開車找女友,途中撞到兩名計程車司機造成一死一傷,他明知目擊者追上攔截照樣開走,沒有報案處理。今年4月29日,基隆地院以肇逃致死、酒駕致死等罪名判處10年有期徒刑,宣判當天,邱軍親自聽判,並表達可以接受判決結果,會盡量跟被害人家屬和解。話雖如此,邱軍對於10年有期徒刑仍嫌太重,對科刑部分上訴,檢察官同樣對量刑無法認同而上訴,希望二審加重判刑,理由是邱軍肇逃後修車意圖掩飾犯行,而且他一審期間提出先付350萬,但他形象全毀、不能繼續當藝人賺錢,和解金履行能力未經實際調查。邱軍的委任律師表示,一審判刑遠高於類似案件,沒與死者家屬和解成為從重量刑的因素,所以希望二審可在家屬仍拒絕和解的情況下,先行給付賠償金,縱使沒達到700萬元,邱軍會依據能力所及來賠錢;一審時邱軍四處借錢才籌出350萬,其中150萬因為親戚不借了,邱軍目前有能力支付的金額是200萬。今天還有個插曲,邱軍在開庭前20分鐘抵達高等法院,大批媒體問他對二審的看法,他明明見到鏡頭圍堵仍「照逃」,聽到問話毫無反應,宛如大家認錯人,他自顧自飄過高院大門走向台北地院,即使媒體一再提醒他走錯了、已錯過高院門口,他仍充耳不聞繼續走,經記者確認得知,原來邱軍跟律師約北院見面,再一起走到高院,才會出現追問「遊魂」的詭譎場面。
才風光宣布參選議員!網紅瀟湘公子遭通緝投案 檢方不准易科罰金直接發監
曾任警職的網紅「瀟湘公子」蕭湘瀚日前才風光表示欲參選桃園市第一選區市議員,未料卻傳出其先前因恐嚇危害安全案,遭桃園地院判處有期徒刑5月定讞,並因通知未到而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還有另案遭高院判刑有期徒刑1年2月定讞。儘管蕭男18日主動前往龜山分局投案,並準備15萬元準備繳清易科罰金,但蕭男複訊移送地檢署後,檢察官駁回其易科罰金聲請,直接將蕭男發監執行。據了解,蕭湘瀚退下警職後常與在職員警發生衝突,並將過程PO上社群平台而聲名大噪,並因恐嚇危害安全罪,遭桃園地院判刑有期徒刑5月定讞,儘管可易科罰金,但蕭男因通知未到而遭到桃園地檢署通緝。18日上午,蕭湘瀚一早準備15萬元前往龜山分局投案,強調自己「遭司法迫害,沒有逃避,是主動到案」,本就要前往地檢署繳納易科罰金,是因太多媒體關心,才決定前往投案,員警也依規定上銬移送桃園地檢署;然而蕭湘瀚其後續因辱罵員警與衝撞員警等罪,遭高等法院判刑有期徒刑1年2月,經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於17日駁回定讞。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確認蕭湘瀚因恐嚇危害安全罪遭判刑有期徒刑5月定讞,儘管可易科罰金,並經執行科通知未到案,於9月16日發布通緝,審酌其所犯為對員警妨害公務之犯行,究其前案紀錄,有多次類似行為遭警方移送,佐以其多次對員警興訟之紀錄,即其另因駕駛車輛妨害公務執行之犯行,經判決有期徒刑1年2月確定,勘認若准予易科罰金,有難收矯正之效及難以維持法秩序之情事,爰依刑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不准其易科罰金之聲請,依法送監執行。
獨/「鐵拳教育」台灣版!單親媽救病兒狂扁惡少 法官也同情
新北三重一名40幾歲單親媽接到13歲兒子的友人求救,有一名16歲惡少明知她孩子急需服藥卻搶走藥袋再丟垃圾桶,當場氣哭她兒子,這位媽媽飛奔到場,直接教訓起惡少,鎖喉、賞巴掌、推頭撞牆,見到惡少拿手機想錄影就打落地面;惡少被扁仍嘴上不饒人飆三字經、嗆單親媽是智障,事後還跟朋友說,如果單親媽沒報警一定會打她。新北地院認為單親媽硬逼惡少留下接受教訓,造成惡少「極大身心壓力及恐懼」,以強制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高等法院指出,從惡少謾罵單親媽和事後反應可判斷,他根本沒在怕,而且他欺凌單親媽兒子的行為已構成霸凌,但即使如此,單親媽為了替孩子出氣而實施「鐵拳教育」,仍應為觸法負責,改判拘役20天、緩刑2年,等於給單親媽一個不留前科的機會。單親媽姓鄭,13歲兒子姓李,李姓少年跟16歲馮姓惡少因打球認識。馮姓惡少以大哥自居,叫李姓少年跟著他混,動不動就給李姓少年觀看有人拿球棒打頭的影片,藉此立威,但兩人後來交惡埋下本案導火線,在案發前一天,馮姓惡少曾當面羞辱李姓少年「小學生」、「可憐之人」。2024年7月8日下午4點多,李姓少年與林姓友人逛迪卡儂三重門市,正好馮姓惡少也去那,他向林姓友人提議,如果願意跟李姓少年絕交,可以賺到一支手機;李姓少年後來跟林姓友人到頂樓籃球場打球,馮姓惡少繼續騷擾,搶李姓少年的球自行投籃。當時李姓少年因為扁桃腺發炎耳朵聽不到,必須按時服藥,他去迪卡儂咖啡廳準備吃藥時,馮姓惡少搶走藥袋並高高舉起,李姓少年個頭比較矮,怎麼跳都拿不回來,更眼睜睜見到藥袋被丟入垃圾桶,因而崩潰哭泣。鄭姓單親媽接到兒子朋友電話,馬上搭計程車前往,一下車就衝過去質問一群在門口聊天的少年,是誰欺負她兒子,確認是馮姓惡少之後招數盡出,包括掐脖子、鎖喉、呼巴掌、掰頭及猛力推往牆壁,把馮姓惡少鎖在牆角不讓人走,直到警方過來,馮姓惡少才得以脫困。馮姓惡少告鄭姓單親媽,新北地檢署起訴妨害自由、傷害、毀損共3罪,一審期間因達成和解,馮姓惡少具狀撤告,僅剩強制罪須審理,新北地院判決單親媽拘役30天。二審法官有不同想法,依據相關事證可知,馮姓惡少蓄意排擠、戲弄李姓少年,使他處於敵意環境中,顯然就是霸凌;家長得知孩子遭受霸凌,心急氣憤乃人情之常,一審並未審酌馮姓惡少打壓李姓少年已達到霸凌的程度,他被單親媽報復是不是多少要怪自己?也沒去考慮單親媽動手時受到多大的刺激,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拘役20天並諭知緩刑。「鐵拳教育案」高院審判長謝靜慧、陪席法官鄧鈞豪,恰好是新北國中生楊承勳割喉案的二審法官。馮姓惡少另以少年事件處理法接受少年法庭審理,裁定最輕微的保護處分:訓誡,意思是法官約犯案少年和家長到場「聽訓話」,命令他不可以再犯。
保母瞞虐童、一審誤認保證人 陳尚潔委任「人權律師」拚無罪
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嫌漏報一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凌虐案,台北地院認定她居於保證人地位卻犯下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疏失,以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檢方上訴、陳尚潔也上訴,今日下午二審開庭,陳尚潔堅持清白,她的辯護律師、轉任前素有「人權法官」之稱的錢建榮表示,一審誤設保證人地位並擴張陳尚潔的社工義務,應判無罪。二審法官先詢問雙方上訴意旨,蒞庭檢察官顏郁山說,對原審過失致死的量刑上訴,一審判2年屬於「法定刑中度偏低」;至於陳尚潔涉嫌不實登載工作紀錄獲判無罪的部分,檢方上訴請求改判有罪。高院法警為維持秩序與抗議民眾溝通。(圖/周志龍攝)陳尚潔一審請兩位律師,二審律師團增加新戰力錢建榮,他也是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貪污案的辯護人,對於高院受命法官今天先處理一審有罪部分,打算請陳尚潔回答哪些事實爭執、哪些不爭執,他認為應使用起訴書所載的犯罪事實來訊問,但當法官開始逐段確認時,錢建榮又有意見,不希望法官引用一審判決列出的犯罪事實。陳尚潔做無罪答辯,辯護律師表示她是「收出養」社工,收出養義務都有執行,每月一次家訪也有陪同剴剴;陳尚潔並非「安置」社工或「兒少保」社工,原審擴大她的義務,誤設保護人地位形成。錢建榮說,劉彩萱刻意隱瞞虐童,陳尚潔無從察覺,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
盲信保母疏於通報!兒盟社工陳尚潔害死剴剴 今二審開庭
台北市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凌虐114天慘死,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因疏於通報涉嫌過失致死遭起訴,台北地院認定她具有「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的保證人地位」,與剴剴之死有因果關係,在今年4月判刑2年,今天下午二審首度開庭,外界關注陳尚潔是否維持無罪答辯或為了避免入獄而認罪妥協。陳尚潔在開庭前13分鐘現身,在民眾高喊「重判陳尚潔」、「為什麼不救剴剴」的抗議聲之中走進高院。「剴剴案」共起訴4人,劉彩萱、劉若琳保母姊妹長期凌虐被害人又樂在其中,分別遭判無期徒刑及18年,從一審到三審刑度相同,今年7月判決定讞;北市文山居托中心訪視員林心慈因一邊工作一邊進修太忙,無法依規定訪查7天內上傳資料,所以在訪查紀錄上的日期作假,涉犯偽造文書,她出庭時已認罪,希望有緩刑機會。陳尚潔是本案唯一不承認犯行的被告。「剴剴戰士」聚集高院門口抗議。(圖/周志龍攝)依據一審判決,兒盟社工陳尚潔承辦兒童收出養、家庭聯繫、訪視輔導、出養前身心狀況追蹤等業務,她收到剴剴的案子後,安排給劉彩萱全日托育,並透過樹鶯社福中心社工共同承擔追蹤,以確保剴剴受到妥適照顧;陳尚潔可掌握剴剴收出養資訊全貌及資訊傳遞支配力,排除家屬親自監督或其他外部單位及時介入救助的可能,應有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的保證人地位。北院合議庭指出,陳尚潔三度訪視剴剴,明知孩子受傷、消瘦、悲傷、掉牙判若兩人,還是盲從劉彩萱卸責之詞,怠於監督、踐行保證人地位,放任保母姊妹變本加厲,最終導致剴剴死亡,陳尚潔依法應及時向主管機關通報兒虐警訊,犯下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因此判刑2年。
京華城扣押土地四度抗告成功 因北市府做了這事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聲請扣押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的建案土地四度獲准、又四度遭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最新裁定於昨日(15日)出爐,關鍵是台北市政府今年5月撤銷京華城細部計畫,20%容積獎勵是否還在,有進一步釐清的必要,發回台北地院更裁。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嫌在京華城案圖利威京集團121億元、收賄210萬元,並侵占民眾黨6734萬政治獻金、非法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捐款支付競總員工薪資,一審判17年;其中京華城土地在偵查期間即遭到扣押,鼎越公司四度抗告都成功。高院裁定指出,檢方認定本案扣押的土地是不法利得,但北市府今年5月22日撤銷京華城細部計畫案,並回溯至2021年11月2日零時起生效,所謂的20%容獎目前是否仍存在、數額或範圍為何、存在形式為何等事項都尚未確定,這攸關扣押原因及必要性的判斷,必須進一步探究查明;北院未及斟酌裁准扣地即非妥適,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
獨/IKEA爆衝突!垃圾桶用到超髒才退貨遭拒 男客砸傷女主管
連鎖家具賣場IKEA爆發奧客退貨傷人糾紛。一名男子去IKEA新莊店買垃圾桶,用到超髒才帶回賣場退貨遭拒,他當場暴怒,拿垃圾桶砸女主管之後打算「肇事逃逸」不等警察來,拉扯之際又弄傷女主管,新北地院判處拘役30日,雙方二審和解,高等法院改判男客人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定讞。IKEA未拆封商品60天內可全額退費,卡友的退費優惠期更長達365天;即使是已拆封商品,只要物品完整、無使用痕跡也可全額存至卡友的退款卡,退貨政策較一般賣場寬鬆許多。潘姓男子2024年9月17日下午到IKEA新莊店退貨,但他帶來的垃圾桶標籤已撕,垃圾桶蓋、桶身、底部多處髒汙未清還有刮痕,當時賣場由劉姓女主管出面說明退換貨規定,並告知這個垃圾桶無法退貨;潘姓男子越聽越怒,先丟桶蓋再扔桶身,意外砸中劉姓女主管左手。劉姓女主管報警後,見到潘姓男子砸完垃圾桶閃人,立刻追上攔截,雙方在賣場門口發生第二波肢體衝突,潘姓男子拉傷劉姓女主管右手,此時保全現身一起阻止他離開,等警方到場;女主管就醫驗傷,左前臂表淺擦挫傷、右上臂與右前臂表淺擦挫傷,因此到新莊分局提告,新北地檢署以傷害罪起訴。一審審理期間,劉姓女主管指責潘姓男子亂砸垃圾桶已影響賣場營運和她上班的情緒,也對她造成傷害,希望法院從重量刑;新北院考量兩造沒達成和解、潘姓男子不認罪,量處拘役30天。潘姓男子上訴仍無罪答辯,他認為醫師沒診斷劉姓女主管「生理機能確有受損」、他只是拉扯沒毆打、女主管的傷是因為硬拉他才造成,所以他沒有觸犯傷害罪。高院合議庭完全不採信潘姓男子的辯詞,但考量他丟垃圾桶砸傷被害人並非蓄意而是不小心,加上他二審期間調解成立,因此撤銷原判決判拘20日。IKEA女主管其實有表達原諒潘姓男子,同意判緩刑,二審判決特別說明為何不給,潘姓男子犯後態度始終如一,上警局、地檢署、法院一二審都不承認犯行,直到高院辯論終結之後才和解,這代表他並非真心覺悟後悔,也難保他沒有再犯之虞,所以沒得緩刑,該罰的還是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