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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騎機車不滿吸二手菸反噴芳香劑!他喊「淨化空氣」仍犯強制罪
兩名機車騎士互看不順眼,一個讓對方吸二手菸,另一個「回敬」芳香劑,後來鬧上法院,結果噴芳香劑的騎士敗在抽菸騎士當下有個「轉頭」的反應,遭法官認定涉犯強制罪,因而輸掉官司。邊騎機車邊抽菸,堪稱用路人極為厭憎的交通亂象,網友曾兩度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討伐」,提議禁止邊騎車邊抽菸或提高罰款至6千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去年年底初審通過,對於汽機車駕駛手持香菸或抽菸導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將從600元罰鍰提高至1200元。這件二手菸PK芳香劑的案件發生在2025年4月9日中午,陳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台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84巷22弄,他不滿前方蘇姓騎士一路上讓他聞到菸味,騎到對方旁邊說:「可不可以不要邊騎車邊抽菸?」,蘇姓騎士回嗆:「X你娘,甘你屁事」,講完後揚長而去。陳姓男子一邊追上去一邊掏出芳香劑,以右手催油門、左手伸長朝右側的蘇姓騎士噴芳香劑的方式表達不滿,但也因此被蘇姓騎士報案處理,經台北地檢署起訴強制罪。陳姓男子辯稱,二手菸對身體有危害,蘇姓騎士的菸味很臭,朝他前面噴芳香劑很合理;不過他也坦承,聽到蘇姓騎士回罵三字經,的確讓自己「情緒上來」。蘇姓騎士是否真的因為抽菸引發衝突?法官說,光從卷內勘驗的「案發片段」看不出來,何況兩人機車前後位置多次互換,很難確認陳姓男子一直吸到二手菸。台北地院比對監視畫面及蘇姓騎士的證詞,他自稱眼睛、鼻子、喉嚨會癢會刺痛,監視器也確實拍到芳香劑一朝他面前噴出去,他就向右撇過臉,而這個受到干擾的反應會影響行車安全,因此認定噴芳香劑構成強制罪,判處陳姓男子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陳姓男子上訴仍主張無罪,強調蘇姓騎士在前面抽菸又有菸灰從他正面襲擊,「嚴重違反呼吸安全」,也影響空氣品質,他噴芳香劑目的是淨化空氣、排除二手菸危害,無意干擾蘇姓騎士的行駛路線。高院法官也注意到蘇姓騎士轉頭迴避的動作,這代表芳香劑造成不適,也使他無法注意車前狀況,已具體妨礙正常行駛的權利。二審特別指出,就算蘇姓騎士一路上都在抽菸,頂多行政罰,不會構成可處刑罰的不法侵害,但陳姓男子「淨化二手菸」的動機與「噴別人芳香劑」的做法並無合理關聯性,社會上大多數人不會認同,最終駁回上訴,判15天拘役定讞。
2000萬交保遭打臉!中聯油脂總座余凌冲恐再押 高院撤裁定:食安風暴影響太大
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被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引爆全台食安危機,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的總經理余凌冲,日前獲台中地院裁定2000萬元交保,但檢方不服提出抗告。台中高等法院16日認定抗告有理由,撤銷原交保裁定,將案件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余是否改為羈押禁見備受關注。這起食安案件源於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沙拉油遭檢出苯駢芘含量超出法定標準,檢方認為余凌冲身為公司決策核心,涉嫌過失製造、加工有毒或有害人體健康食品,以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9日發動搜索後聲請羈押禁見;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考量余已坦承犯行,裁定以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且須定期向警方報到。高院審酌後指出,余凌冲長期擔任中聯油脂總經理,在食品業具有相當資歷、人脈及影響力,本案犯罪態樣涉及層面廣泛,不僅攸關食品衛生管理,更對整體社會食品安全造成重大衝擊。隨著偵查持續深入,余未來可能面臨龐大的民、刑事責任,原審既已認定其具有高度逃亡動機及能力,僅以交保及限制住居等替代措施,是否足以確保偵查程序順利進行,仍有疑慮。此外,高院也認為,檢察官已具體指出余凌冲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以及勾串共犯、證人的風險,並說明羈押必要性,但原審裁定未逐一回應檢方提出的相關事證,也未充分說明何以不足構成羈押理由,裁定理由明顯欠缺,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召開羈押庭,決定余凌冲是否須改為羈押。
獨/「蘇震清2.0」詐欺犯想出海酬神 法官打臉「神威無遠弗屆」
一名塔位詐騙集團的主嫌計畫今年6月前往小琉球拜廟酬神,但他因案遭限制出境、出海,向高等法院聲請暫時解禁以維護他宗教自由的權利,結果遭到駁回,合議庭提點這名詐欺犯「神威無遠弗屆」,不一定非得出海才能感謝神明。小琉球位於屏東縣西南方海面,唯一往返台灣本島的交通方式是搭船,捲入SOGO經營權收賄案的前民進黨立委蘇震清,也因弊案纏身遭限制出海,但他在2023年4度去小琉球選民服務以及為兒子助選,已違反強制處分,曾被二審法官叫回來開庭並告知往後每次去都必須得到法院同意。「蘇震清2.0」事件主角叫做李晟瑞,在萬福禪寺靈骨塔詐欺案中騙走14人血汗錢,2022年台北地院判刑24年,他不服上訴,目前仍在高院審理中,合議庭審酌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也有必要限制出境、出海,確保日後審判、執行程序可順利進行,從2025年4月14日裁定自4月15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於去年12月8日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李晟瑞想在今年6月12日到15日、19日到22日期間,與家人一同前往屏東縣琉球鄉的三隆宮、池隆宮、真武堂酬神還願,他認為這是個人宗教信仰,攸關他的「心理安全」,請法院衡量他積極配合審理與遵期到庭,並無逃匿或遲延訴訟程序的進行,他願意具保以暫時解除「禁海令」。高院指出,縱使李晟瑞之前都如期出庭,這跟他搭船出海後會不會趁機潛逃並無必然關係,因此仍有限制出海的必要,何況他一審判刑超過20年,基於人性趨吉避凶,他逃亡藏匿的可能性極高;況且「神明無所不在」,李晟瑞可誠心祝禱,以其他方式表達對神明的敬意與謝意,尚無出境、出海的急迫性及不可替代性,所以駁回聲請。
獨/她搭捷運拍張照代價12萬!還淪為法院認證「家暴女」
新北市一名曾在電視台上班的王姓女子與父母、哥哥不合又涉嫌家暴被趕出去,某天她搭捷運上班時見到哥哥,暗中拍照並傳給爸爸,她自認因為離家多年,不確定哥哥現在的長相,突然在捷運看到很驚訝,才想跟父親確認一下,但哥哥很不滿,法院保護令明明禁止妹妹有騷擾行為,因此提告。新北地院認為,王姓女子不只傳照片給爸爸還罵髒話,從她傳送的訊息可研判是蓄意騷擾,以違反保護令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高等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王姓女子在捷運上偷拍哥哥照片的代價是12萬元。王姓女子原本家住新北土城,2016年母親聲請保護令將她逐出家門,2023年7月底上午,王姓女子坐捷運見到一名戴口罩的男性乘客,認出是她哥哥,便拿手機拍下傳給爸爸,並傳訊息:「X(髒話)這是XX(哥哥的名字)」、「他在松山上班」,再傳了2次「坐等」的貼圖。王姓女子曾恐嚇辱罵哥哥,還意圖拿電擊棒攻擊,在偷拍事件發生時仍在家暴保護令有效期間,哥哥得知父親收到這些訊息,堅持報案處理,經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新北地院審理時,王姓女子強調上班途中偶遇哥哥讓她震驚訝異,當時是疫情期間哥哥戴著口罩,所以她拍起來向父親求證,會使用不雅字眼則是驚訝的意思,她並未觸犯保護令。一審法官不採信王姓女子辯詞,審酌她漠視保護令,沒跟哥哥達成和解或賠償,而且犯後態度不佳、耗費司法資源,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王姓女子上訴仍做無罪答辯,爸爸跟她關係不好,不會對她言聽計從,收到她訊息不代表一定會轉給哥哥,也不能因為爸爸和哥哥同住就認定父親必定轉傳訊息;她搬走後幾乎沒見過哥哥,不清楚哥哥長相有何變化,只憑兩人是兄妹關係就認定她不會認錯人也很牽強。高院調查,王姓女子2022年一度得到爸爸同意,暫時回家住一段時間,但哥哥對妹妹也不客氣,動不動就罵人、要求妹妹搬走,法院曾對王姓女子核發保護令,禁止哥哥騷擾她,由此可知兄妹長期不睦,雙方都有保護令可箝制彼此。二審法官指出,王姓女子傳給爸爸的訊息以髒話當發語詞,顯然有惡意,如果她只是好奇戴口罩的男乘客是不是哥哥,應該用疑問句而不是肯定句,這表示她對於哥哥的身分非常確定;加上她傳送「坐等」貼圖,可見她並未感到震驚,而是很淡定的心情。合議庭解讀,王姓女子有意藉由爸爸轉達訊息,讓哥哥知道已被她掌握上班地點和通勤方式,這是刻意要「噁心」哥哥,已達成騷擾的結果,考量王姓女子仍不認罪無從輕判,仍維持一審所判的4月。本案不可再上訴。
中正一前偵查隊長4度性侵女警辯兩情相悅 二審打臉仍判7年
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偵查隊前隊長陳彥錦遭控性侵女隊員,他不服台北地院判刑7年,但高等法院今日駁回上訴,仍維持一審刑度。本案尚未定讞,可上訴最高法院。依據一審判決,2020年8月陳彥錦就任中正一偵查隊隊長,隔一個月就趁著跟女警共搭計程車的時機摸女方大腿,後續半年共4度在女警租屋處、辦公室性侵,最後一次發生時,女警已申請調單位獲准,陳彥錦仍硬來並說出「我要妳牢牢記住我」,女方不願再吞忍,驗傷後報案。陳彥錦辯稱兩情相悅,因為他已婚又擔任主管才沒有對外公開兩人關係,他尊重女警,從未逼迫對方。女警反駁,跟陳彥錦純屬職場長官與部下的關係,並非情侶,她為此身心大受打擊,也後悔沒早點鼓起勇氣追究。女警的好友作證,女警曾說「怎會有人白天文質彬彬,晚上變成人面獸心」,晚上跟白天正義凜然、知識淵博的樣子判若兩人。被害人另外對陳彥錦提起民事求償,2025年8月一審判賠100萬6067元,全案上訴由高院審理中。
「鄭文燦愛將」朱松偉涉貪10年4月定讞!擷圖討重機、iPad 帶小三開房還索賄威而鋼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任內的經濟發展局局長朱松偉,將政府標案當作污錢工具,多次向業者收賄、索賄,除了收現金禮券,並主動要求給他iPhone、iPad、Apple Watch、大型重機等高價贈禮,甚至他帶女友開房間也要廠商買單,還討威而鋼「助興」,甚至連席琳狄翁的演唱會門票都要貪,最高法院判刑10年4月定讞,目前朱松偉並未羈押,僅高等法院2025年12月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至今年8月中,近日將發監執行。朱松偉是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博士,曾當過大學教授,後來從杏壇轉戰政壇,擔任過高雄市交通局主秘、桃園航空城總經理,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擔任桃園市經發局長。朱松偉當局長2年半可說無所不撈,包括自動車駕駛系統試運計畫、虎頭山智慧車輛採購案、振興商圈補助計畫等採購案都為他貪瀆所用,頻繁向得標廠商收受不當利益,朱松偉會擷圖網站上的蘋果的手表、平板電腦、YAMAHA重機,再傳照片給廠商,直接開口「送我」,還詢問能處理嗎?還有業者只是申請變更污染物排放權的許可證,也被朱松偉拗了2張席琳狄翁台北小巨蛋演唱會的門票。朱松偉帶小三7度飯店激戰,也叫廠商負責開房費用;有廠商因朱松偉開口要威而鋼,送台版過去還被退貨,他堅持要原廠的。一審桃園地院以貪汙罪判朱松偉13年,二審高院減為10年4月,最高院駁回上訴後,全案確定。
綠營共諜案!資深黨工黃取榮在台發展組織「危害國安」 今判刑10年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李余典的前特助黃取榮捲入共諜案,他刺探並外洩賴清德出訪行程、外交部長機密對話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的犯行,一審判10年、二審改判6年,至於發展組織的犯行涉犯《國家安全法》,另由高檢署起訴,高院今日宣判10年有期徒刑。高檢署求刑12年,高院認定黃取榮意圖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為大陸地區違反國安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審酌他發展組織的對象有2人,其中1人未遂、1人既遂,因此量刑酌減,處有期徒刑10年,並沒收未扣案的犯罪得410萬7500元。除了黃取榮,民進黨還有3名黨工淪為共諜,包括吳釗燮前秘書何仁傑、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副總統辦公室前諮議吳尚雨,台北地檢署起訴這4人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一審判黃取榮10年、何仁傑8年、邱世元6年2月、吳尚雨4年,6月25日二審判刑黃取榮6年、邱世元5年、吳尚雨3年,何仁傑改判無罪。依據檢方起訴,黃取榮2003年赴對岸經商,遭到中共中央軍委會的情報人員吸收並回台發展組織,2017年他先拉攏邱世元、再吸收吳尚雨,探得賴清德以副總統身分出訪巴拉圭的細節、下榻飯店的房號,以及賴清德之後參選總統的行程。2022年黃取榮開始滲透外交部,當時的外交部長吳釗燮與友邦使節和外賓的談話紀錄、台美貿易倡議架構、我國針對友邦斷交後的緊急應變措施全被外洩。黃取榮會使用中共情報員交付的手機洩密,裡面有一款「五子棋」APP,看似一般下棋的遊戲,但輸入帳號密碼後會切換為情報模式,以單向聯繫模式傳送機密但收不到對方訊息。
「鮑魚大亨」鍾文智遭重判未監控潛逃 法官漏給檢方裁定罰俸1年
「鮑魚大亨」鍾文智炒作TDR狂撈4億元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卻在判決定讞後棄保潛逃,當初裁定他加保2千萬元、未延長科技監控的高院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宣示裁定、未指示書記官將裁定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事後無故修改裁定內容又抽換電話紀錄,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日宣判,陳勇松罰款,其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年。本件可上訴。懲戒法院指出,陳勇松確實有移送書所稱之違失行為,辦理強制處分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的公平性,嚴重侵害檢察官抗告權,又未依規定修改評議內容及公務電話紀錄,已損及法官職位尊嚴及人民對司法之信賴。懲戒法院判決的罰俸金額比司法院建議的多2個月。法官評鑑委員會移送指出,陳勇松為受命法官,除有不當增補審理單及指示書記官抽換公務電話紀錄表之違失,尚有未依規定宣示或送達裁定正本,且屢將裁定正本未及時送達檢察官,足見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所為已損及法官之職位尊嚴、機關信譽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併參酌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以及行為動機、目的、手段及對公務秩序影響之程度暨所生之損害等一切情狀,有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及第50條第1項第6款規定,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也和陳勇松一樣遭移送評鑑,法評會認為邱忠義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考量邱忠義時任該庭審判長,事後坦承係一時失慮,當已記取教訓,其歷年考評紀錄良好,前開行為係偶發而非慣行等一切情狀,尚無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
三重滅門血案!男狠殺妻小岳母遭判3死刑 二審維持原判
三重一名26歲無業男子張泓毅2024年間在家勒斃妻子、岳母與3歲繼子,在伴屍6天後,盜領岳母存款、盜刷其信用卡,一路帶著愛犬逃亡直到被捕。案經偵結起訴後,一審國民法官判處張泓毅3個死刑,全案上訴至2審後,台灣高院9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回顧整起事件,26歲無業的張泓毅與陳姓妻子結婚後,與岳母和3歲繼子同住,但張泓毅婚後卻不思進取,不僅拒絕外出上班,還因此欠下賭債。期間,張男向岳母借款還賭債,還冒用岳母名義繼續向銀行貸款,遭岳母追討款項,張男卻因此懷任在心,於2024年4月30日至5月1日凌晨,先是趁著妻子熟睡之際,以枕頭壓臉、勒脖導致妻子窒息死亡;5月2日張男再度以同樣手法,對岳母下手,並在下午以手機充電線勒死3歲繼子。張男殺了3個人後,伴屍6天後一路帶著愛犬往南逃亡,卻不忘偷走岳母與妻子的身分證件、存摺、信用卡與印章等重要個人物品,先是從岳母帳號轉出15萬元自妻子戶頭,將款項分次提領出來,更盜刷岳母信用卡,於交友網站上儲值1899元,直到妻子的姐姐因遲遲無法聯絡上媽媽等人,緊急報警破門,才讓整起案件曝光。對此,張男的律師團主張張男的行為並無預謀、無計畫,其犯案僅有「單純扼頸」,並未達凌虐程度,其犯後更曾向心理師表達對於妻子的愧疚,顯見其有悔意,且嗜賭可治,仍可教化請求免死。但被害的陳家大女兒聽聞完全無法接受,認為唯一僅能接受死刑判決,「他有跟我道過歉嗎?」。
超商女店員大夜「喝拿鐵忘結帳」遭判刑!律師轟:某些人濫用業務侵占
一名女子去年5月在超商擔任店員期間,因支援店家大夜班連續上班18小時體力不支,在凌晨自製一杯75元的燕麥奶拿鐵後忘記結帳,遭店長提告,一審被判刑3月、易科罰金9萬元,女店員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逆轉改判無罪。對此,律師呂秋遠表示依照這案例來看,要請立法院可以好好考慮,這種偏向資本家的立法,是不是該有一些調整的空間?呂秋遠在臉書發文提到,對於辯護律師來說業務侵占是一種很討厭的罪,特別是在犯罪金額很少的情況下更是如此,根據刑法規定,業務侵占的最低基本消費額,就是6個月。「只要犯了這種罪,『原則上』,除非所謂的『情堪憫恕』,否則,就算可以易科罰金,最低也就是18萬。」那什麼是業務侵占呢?呂秋遠解釋:「只要是在工作時間內,把自己掌管的錢或者物品據為己有,就是業務侵占。例如負責結帳的超商店員,在上班時,把收銀機內的錢拿走,或是把店裡的食物飲料在未結帳的情況下使用,就會有這個問題;顧客偷走店裡的東西,這叫做竊盜,一般就是5年以下,可以拘役、可以易科罰金。如果是很低的金額,甚至可以職權不起訴。但如果是所謂的『內賊』,最低起跳就是6個月,易科罰金18萬元。」呂秋遠說因為有這樣的刑度,所以有些老闆就會得理不饒人,他舉例如員工拿走了收銀機100元,或者是吃了店裡價值20元的麵包,老闆就會要求員工賠償「天價」。表面上的理由是「我發現你這一次,但私底下你不曉得做幾次了,所以我要求你要賠償高額的金額。」但呂秋遠怒斥:「沒抓到就是沒抓到,怎麼可以用這種理由來要求這麼高額的賠償?」依照本次超商女店員的案例來說,呂秋遠表示士林地院一審依業務侵占罪判處3個月徒刑,而且還是減刑後的數字,易科罰金就要9萬元,「原本一杯拿鐵是是18萬元,現在減為9萬元,聽起來不錯,是吧?」結果二審到高院就逆轉改判無罪。呂秋遠提到高等法院的法官認為台灣的超商店員事務繁多且什麼都要會、值班時間又很長,而且夜間工作會讓人精神渙散,因此超商女店員「太累忘記結帳」、「真要偷喝會避開監視器」、「先前已預購的燕麥奶拿鐵案發時還剩26杯」等說法是有理可循的,高院法官質疑一杯價值75元的燕麥奶咖啡,應可透過內部程序處理就好,為何要來法院解決?「檢察官也奇怪,明明可以以微罪不舉的方式來處理,法院也應該看整體脈絡,貫徹無罪推定原則,為什麼對於一個過勞的超商店員這麼嚴苛?」呂秋遠進一步說明,這位雇主要求的和解金額是1萬5千元,這種金額店員怎麼可能會想和解?「但是不和解,看看一審法院的判決,9萬元。這時候,店長可能在偷笑,你看吧,不給我1萬5,最後變成9萬。」呂秋遠認為:「有些人,就是會濫用業務侵占這種最低基本消費額,即使是小錢、小東西,也要故意要求天價賠償,不和解,就讓對方背負巨額罰金,這公平嗎?」他也呼籲這種偏向資本家的立法,立法院是不是該有一些調整空間,「對於公務員貪污,立法院都修法放寬了,對於這種小額的業務侵占,難道不能考慮調整嗎?或者是,就不能考慮某些員工的苦楚嗎?」
空姐好慘2/高大成:醫學中心疑怕得罪同行 維格曾賣違法線材遭判刑後被高院改判免訴
空姐珍妮(化名)到維格醫美診所「雷射美白」造成皮膚起水泡、潰爛、掉肉,但醫好珍妮的某醫學中心卻拒絕開立診斷書,證明她是「灼傷」,對此,律師許哲維表示,珍妮的傷勢與雷射療程有「時間的緊密性」與因果關係,知名法醫高大成則表示,傷口恢復期太久了,再加上沒有新創傷,合理推論是雷射造成的灼傷,該醫學中心可能怕得罪同行,不肯說實話。幫珍妮治療的醫學中心傳訊息表示無法再診斷證明寫「灼傷」二字。(圖/讀者提供)律師許哲維指出,維格診所恐涉及「過失傷害」,他進一步解釋,該診所的雷射療程,造成珍妮(化名)被雷射過的部位起水泡、紅腫、脫皮、紫斑、掉肉,這是「典型傷勢」,其醫療行為對患者造成對身體的傷害,先不論責任歸屬,的確存在因果關係。其次,維格的療程與患者珍妮受傷有「時間的緊密性」,她剛做完療程,當月就出事,而期間也無其他外力造成侵入性的傷害,合理推論,就是雷射「高溫、高能注入顏料」的醫療過程操作不當,造成患者身體傷害。名法醫高大成研判,空姐傷口恢復期太久了,再加上沒有新創傷,合理推論是雷射造成的灼傷。(圖/林慶祥攝)知名法醫高大成博士看了珍妮傷勢照片,直接指出,此傷口應該是雷射療程造成的,第一、若有新創傷,會造成患部週邊出血、挫傷、瘀青,但珍妮的膝蓋、大腿等處並沒有,可見除了雷射之外,沒有其他的外力傷害。其次,珍妮雷射術後傷勢,恢復時間過程,通常一個禮拜,體質較差,或術後治療不到位,頂多也兩個禮拜就會好,她拖了一、兩個月,還抽血萃取自己細胞注入治療,顯然是雷射療程造成灼傷。至於該醫學中心為何不敢寫「灼傷」,高大成笑著說:「起水泡、紅腫、潰爛這些傷口的徵狀,就是灼傷造成,皮膚科醫師一眼就可以看出,不寫發生這些徵狀造成的原因,當然是因為珍妮就醫時,已經距離雷射受傷有段時間,所以後續接手的醫師可以推託,但最主要,還是怕得罪同行」。高大成建議,遇到這類醫療糾紛,最好從一發現不對勁就拍攝傷口,留下完整治療過程的照片,可供專業鑑定;其次,如果涉及治療的醫師不願意開立證明,可以到醫師公會的醫療糾紛小組尋求協助,相信會比個別醫療院所公正、客觀,也比衛生局權威、專業。事實上,維格診所並非第一次發生醫療糾紛,這家全國連鎖的醫美體系,2017年因為使用韓國進口未經核准的拉皮、隆鼻線材,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藥事法》起訴。2020年台北地院判處診所負責人林明德「過失而販賣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醫療器材」,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可易科罰金;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81萬沒收。判決書指出,林銘德於2012年6月27日起至216年2月18日間,於維格診所之官方網頁中刊登「4D埋線隆鼻MISKO」之廣告,並向羅比珍妮公司或新健公司購買MISKO埋線1816條、MISJU埋線900條,以每件MISKO隆鼻手術4萬元、MISJU拉皮手術5萬至8萬元之價格,聘任不知情的吳姓醫師,醫師為W姓等10名女客戶施作MISKO隆鼻或MISJU拉皮手術。維格醫美診所透過律師表示,該診所有告知醫療風險,且使用主管機關核准之醫療儀器與藥物,經患者簽署同意書,始做雷射,無患者指控之情形。其次,雷射療程後之外觀與恢復期,雖經醫師術前告知,仍可能與患者預期不同而有誤會,非該診所樂見。然患者術後有不適或疑慮,該診所均秉持責任態度,提供後續照護,但不知為何患者第一次回診時,拒絕診所護理,且拒絕再回診;該診所強調,將會持續與患者聯繫,期取得雙方共識。2026年7月1日更新當事人林銘德委由律師來函聲明:當事人所涉違反藥事法一案,因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判決而免訴確定,並無遭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及沒收新台幣281萬元,維格診所更無賣違法線材而遭判刑。編按:醫療器材管理法第83條規定:自本法施行之日起,醫療器材之管理,應適用本法之規定,藥事法有關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不再適用。高等法院認為,藥事法第84條立法理由針對因過失販賣、供應等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係處以刑事罰,然考量該過失行為之倫理可歸責性較低,實務上多予被告得易科罰金之判決,復考量刑罰謙抑性,爰認以行政罰究責即為已足。
綠營共諜案二審判輕 趙少康:賴清德你不覺得丟臉嗎?
去年爆出的綠營共諜案,台灣高等法院25日認定,民進黨前黨工黃取榮、邱世元、前副總統賴清德辦公室諮議吳尚雨3人犯罪明確,輕判3年至6年不等徒刑,前外交部長吳釗燮辦公室諮議何仁傑則為人頭角色、罪證不足,改判無罪。對此,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今(26)日表示,「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你真的不覺得丟臉嗎?」「民進黨還有什麼臉談抗中保台」,趙少康於臉書發文表示,去年民進黨一口氣被抓出四名共諜。民進黨黨工、總統府機要、外交部機要,府院黨全部都有。當時一審判決出來,大家還覺得太輕,結果昨天二審一出來,才讓人傻眼,居然出現改判無罪、減輕刑期。趙少康說,看完高院改判的理由更讓人生氣。高院說,有人只是「人頭角色」,不是共犯。如果照這個邏輯,以後詐騙集團是不是也不用抓了?車手被抓到,是不是都可以說自己只是人頭角色,只是負責領錢、負責轉交,都不算共犯,那以後檢警還辦什麼案?趙少康指出,還有更離譜的,高院還認定這些共諜交付的文件「不是秘密」,說刺探總統行程只是「私人探詢」。看完自己都不知道高院到底是在審案,還是在幫被告找辯護理由。趙少康表示,明明整件事情證據確鑿,也有金流,該認罪的人也認罪了。結果二審不但沒有從重量刑,反而出現改判無罪、減輕刑期的結果,叫社會怎麼接受。趙少康提到,中共滲透台灣,這是事實,而且只會越來越嚴重。但民進黨在做什麼?一天到晚罵在野黨是中共同路人,一天到晚幫別人戴紅帽子。說難聽一點,在野黨有什麼機密可以給人?趙少康表示,真正握有國家機密、外交資訊、行政體系資料的是誰,就是執政黨。結果現在看到一個一個共諜,出現在民進黨裡。抓到之後,不但沒有重判殺雞儆猴,甚至還越判越輕。最後,趙少康說,「我就想問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你真的不覺得丟臉嗎? 」
心碎警察節!所長遭女毒蟲拖行殞命 遺孀現身高院淚崩:兒一直問爸爸在哪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巡邏時,發現30歲女子陳嘉瑩駕駛車輛行跡有異,遂上前盤查,不料竟遭陳女開車拖行,最終撞上護欄殉職。新北地院今年2月作出判決,一審判處陳女死刑。全案上訴至二審,劉宗鑫妻子現身高院參與庭審,悲慟表示今天是警察節,兒子問「爸爸在哪?」讓她深感心痛。檢警調查,陳嘉瑩於案發當天吸食「喪屍煙彈」等多種毒品後開車上路,因違規停車在新北地檢署附近遭劉宗鑫盤查,擔心身上的毒品露餡,隨即猛踩油門逃逸;劉員為制止陳女,不顧自身安危死死抓住車窗與方向盤,遭拖行數百公尺後撞上護欄殉職。案發後,陳嘉瑩被依殺人等罪起訴,今年2月遭判處死刑。全案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15)日開庭審理,劉宗鑫妻子現身參與庭審,並在高院外悲痛落淚,哽咽表示,今天剛好是警察節,但「兒子一直問爸爸在哪裡」,令人鼻酸。此外,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也到場聲援,希望司法能還給家屬公道。另一方面,陳女今日被提訊出庭時,面對媒體詢問是否知道今天是警察節、會不會對警察感到愧疚,以及未來是否還會吸毒等問題,全程未發一語,未作任何回應。面對法官訊問,陳女仍否認涉犯殺人罪,主張自己的行為不構成殺人,認為僅涉及傷害致死罪責。
黃子佼被判緩刑4年!今赴北檢報到執行「保護管束」程序
黃子佼日前被查出在硬碟中私藏共2341個兒少性影像,一審法院依相關罪名判處8個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案件上訴後,他積極與被害人尋求和解,最終在二審階段與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高等法院因此改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並宣告緩刑4年,同時附帶條件,包括須向公益機構或團體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完成3場法治教育課程,黃子佼今也赴北檢報到,執行保護管束程序。據《壹蘋新聞網》報導,該案於今年5月7日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確定,黃子佼免於入監服刑,但仍須接受保護管束。他今(11日)依通知前往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並配合檢察官指示,後續將依規定履行保護管束義務,同時完成180小時義務勞務與3場法治教育課程。不過,他目前另涉及肇事逃逸案件,若後續經法院判決有罪,先前所獲緩刑資格仍可能被撤銷。報導補充,黃子佼過去以節目主持人身分活躍於演藝圈,曾主持金鐘獎等大型典禮活動,也曾在2022年受司法院邀請,擔任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前的形象宣導大使。然而在隔年MeToo事件延燒期間,他被爆出涉及性騷擾未成年少女,雖檢方調查後未予起訴,但後續偵辦過程中查扣其設備,發現內含大量未成年性影像。起初他認罪並獲緩起訴處分,並繳交國庫120萬元及撰寫1200字悔過書,但此結果引發社會輿論強烈反彈,最終經高檢署再議後撤銷原處分,發回北檢重新調查。檢方進一步清查後確認,相關影像中的被害人均為未成年,且發現黃子佼自2013年2月12日起便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並自2017年8月8日起在相關論壇購買性影像,其中年紀最小的被害人僅10歲,因此依無故持有兒少性影像等罪嫌將其起訴。案件在北院審理初期,他一度否認犯行,其律師亦提出法律不溯及既往等抗辯主張無罪,但法院最終仍判處有期徒刑8月。後續上訴階段,他改為認罪,並完成與被害人的和解與賠償,最終獲高院改判緩刑,但仍需履行相關社會勞務與法治教育義務。
高檢署不上訴兩點理由揭密 NONO二審判2年6月糟了!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遭控7次性侵、猥褻6名女子,一審認定成立一次強制性交未遂,判2年6月徒刑,高等法院上月駁回上訴,昨天是上訴期間最後一天,高檢署決定不上訴,希望NONO趕快抓去關。檢方起訴指出,NONO加入藝人吳宗憲所組的「憲憲家族」後知名度提升,自民國97年至102年間利用自身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涉嫌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強制性交未遂等罪高檢署指出,一、本件被告陳宣裕所犯妨害性自主案件,關於部分告訴人經第二審法院維持第一審所為無罪諭知部分,認無合於刑事妥速審判法第 9 條規定而得為合法提起第三審上訴之理由,不再提起第三審上訴。二、至第一審法院就被告所犯強制性交未遂而科處有期徒刑 2 年 6 月,第二審法院以第一審科刑並無違誤或不當而駁回檢察官上訴部分,核其理由難認有何違背法令之情事而得為提起第三審上訴之理由,此部分亦不再提起上訴,俾判決早日確定以利執行。
鼎泰豐隱藏服務太狂!全家實測「人臉擺盤」打包 回家開盒驚見神還原
排骨炒飯也有表情 網友親驗鼎泰豐都市傳說鼎泰豐的高品質服務早已名聲在外,但近日流傳的一項「打包都市傳說」再度引發社群熱議。一名母親昨(9)日與家人前往鼎泰豐聚餐慶祝母親節。席間小兒子提起,網路曾流傳若將餐點在盤中擺出特定形狀,服務人員打包時也會貼心地維持原貌。為了驗證這項傳聞,這家人突發奇想,將尚未食用的排骨炒飯、小籠包與煎餃,在瓷盤中拼湊成一張逗趣的「人臉」造型,並請服務人員協助打包。台北101鼎泰豐總是門庭若市擠滿排隊人潮。(圖/記者鍾釗楨攝影)開盒瞬間家長笑翻 細膩服務體現職人精神這名母親在社群平台 Threads 分享實測結果,直呼「真的長一樣耶!」雖然經過返家的車程搖晃,餐盒內的食材位置略有位移,但從對比照片可以清楚看到,兩顆小籠包作為眼睛、煎餃作為嘴巴,與排骨炒飯的相對位置幾乎被原封不動地移入外帶盒中。這種在忙碌節日中依然不減細膩度的服務,讓原 PO 全家感到驚喜萬分,不僅為母親節增添了趣味,也讓網友紛紛讚嘆鼎泰豐對細節的極致追求。霍諾德來台爬台北101,也到鼎泰豐用餐,讚不絕口。(圖/翻攝自 Brett Lowell IG)熱心網友發出提醒 別讓品牌美意變成勞務負擔隨著貼文在網路瘋傳,不少網友大讚「這服務也太有心」、「炒飯看起來好有戲」。然而,也有部分評論認為不應刻意刁難第一線工作人員。有網友逆風指出,母親節等重大節日是餐廳最忙碌的時刻,若每位客人都要求「拼圖式打包」,恐怕會加重基層人員的負擔。對此,原 PO 溫馨回應,這僅是聚餐間的小發現,即便服務人員未按原樣擺放也絕對不會介意,並特別感謝現場同仁的辛勞付出。大缺工時代,餐飲龍頭「鼎泰豐」祭7萬5搶廚師。國道級品質控管 打包細節背後的標準化流程事實上,鼎泰豐對於打包服務確實有嚴格的標準化作業流程(SOP)。為了確保外帶餐點的風味與賣相,服務人員在裝盒時皆需遵循特定角度與層次。這次的「人臉傳說」雖是客人的隨興之舉,卻意外檢驗了鼎泰豐員工在節日壓力環境下,仍能維持高度服務熱誠的企業文化。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神預言!李筱峰25年前示警「攻台先佔立院」 藍白大砍軍購驗證先知. 2億天價保金換不到自由!名模錢帥君男友郭哲敏 遭高院裁定延押2個月. 台電新Logo美學大戰!聶永真反擊「低能假帳號」 怒喊:我值得更好的
美國解密文件掀外星熱!台灣「嘉明湖螳螂人」傳說再起 鑑定真相曝光
川普下令解密百份檔案 美國防部公開UAP神祕面紗美國國防部因應總統川普的指示,近日正式於官網公開首批共161份關於「不明異常現象」(UAP)的解密文件,此舉在全球掀起外星生命討論熱潮。這批跨越數十年的檔案包含軍方備忘錄、阿波羅登月計畫紀錄及多起民間目擊報告。川普強調,公開文件是為了回應民眾長久以來的好奇心並展現政府透明度。值得注意的是,美國前總統歐巴馬在今年2月受訪時曾直言「外星人是真實的」,雖自嘲未曾親眼見過,但這番話無疑為這波解密行動埋下伏筆。馬斯克在達沃斯幽默自嘲:我就是外星人。強推「星際移民」,要把生命帶離地球。(圖/翻攝自X平台 @elonmusk)稜線上出現神祕半透明黑影 嘉明湖外星人事件驚動全台隨著全球對未知生命體的關注度攀升,台灣網友紛紛翻出2011年轟動一時的「嘉明湖外星人」案例。當時一名警員在台東嘉明湖登山巡邏,隨手拍攝山景後,驚見照片稜線上站著一個四肢細長、比例怪異的人形生物。該生物呈現半透明質感,外觀與周圍景致格格不入,站姿僵硬且手指部位疑似長有蹼狀構造。由於其獨特的外型與神祕氛圍,讓該事件迅速登上各大媒體版面,成為台灣登山界與幽浮愛好者口中傳頌不衰的經典奇聞。台灣「嘉明湖螳螂人」傳說再起,鑑定真相曝光,照片是真的,沒有經過修圖。(圖/翻攝自台灣飛碟學會─UFO-外星人臉書)原始圖檔送美鑑定獲認證 螳螂人剪影並非後製惡作劇根據「台灣飛碟學會」過去的資料顯示,這張充滿爭議的照片當年曾被送往美國相關機構進行專業鑑定。鑑定結果顯示,該原始照片檔案並無任何修圖、變造或合成的痕跡。專家分析,照片中的神祕生物呈現半透明狀態,與國外目擊報告中描述的「螳螂型外星生命」極為神似。雖然鑑定結果僅能證明「照片真實性」而非直接證實「外星人存在」,但「未經後製」的權威背書,讓嘉明湖神祕生物的身分至今仍是難以解釋的懸案。墨西哥不明飛行物學者傑米·莫桑(Jaime Maussan),將其宣稱的「外星人」遺骸帶到墨西哥國會驚世全球。有人認為國會「認證」增添可信度,但莫桑造假黑歷史也受爭議。(圖/翻攝自X平台 @Sergeluna_S)科學與傳說的邊界 人類對未知文明的好奇永無止盡嘉明湖因湛藍如鏡的水色被譽為「天使的眼淚」,而外星人目擊事件則為這片高山湖泊增添了超自然色彩。儘管目前主流科學界仍保持保留態度,認為可能是光影錯覺或特殊的自然景觀折射,但在美國大規模公開解密文件的當下,台灣這起獲得「數位鑑定」支持的案例,再度引發大眾對外星文明是否曾造訪台灣的熱烈討論。川普與外星人示意圖。川普8日下令五角大廈公布大批UFO檔案,但外界質疑此舉旨在轉移目標,讓公眾暫時不再關注川普所深陷的政治問題。(圖/翻攝自X平台 @itswpceo)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共軍內部評估外流!台灣若無人機到位 解放軍攻台毫無勝算. 神預言!李筱峰25年前示警「攻台先佔立院」 藍白大砍軍購驗證先知. 2億天價保金換不到自由!名模錢帥君男友郭哲敏 遭高院裁定延押2個月
黃子佼案正式定讞判1年6月須服180小時勞務 與37受害者和解成緩刑關鍵
藝人黃子佼涉入「創意私房」未成年性影像案,最高法院今(7日)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黃子佼因購買、持有2341個未成年不雅影像,一審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8個月;二審則考量其認罪、與37名被害人全數和解並完成賠償,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處1年6月徒刑、緩刑4年,須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及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在採證、認事及量刑裁量上均無違法,檢方主張不應給予緩刑,以及黃子佼主張未違反個資法等理由,均不符合第三審上訴要件,因此駁回雙方上訴,全案確定。判決指出,黃子佼自2014年2月12日註冊成為「創意私房」論壇會員後,長期購買、蒐集並下載37名女童及少女裸露胸部、性器官及性交行為等性影像。即便《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於2023年2月17日增訂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刑責後,他仍持續以行動硬碟保存相關影像與個資。此外,黃子佼另涉及持有10名未成年、共503個性影像部分,因目前無法確認被害人身分與實際年齡,日前已由高院退回台北地檢署,另案持續偵辦中。 《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NONO性侵案「二審駁回上訴」!維持2年6月徒刑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捲入性侵指控風波,案件歷經偵查與二審審理後,高等法院今(23日)稍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的結果。檢方原先認定他對6名女子犯下性侵相關罪行並提起公訴,但法院審理後,僅認定其中1次強制性交未遂成立,其餘部分未獲採信。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2023年5、6月間,台灣#MeToo運動從社會各界延燒至演藝圈,直播主網紅「小紅老師」當年6月表示,已整合多名受害女子的指控並向檢方提告。檢方隨即展開調查,台北地檢署於同年8月指揮搜索NONO住處,並查扣手機、筆記型電腦等相關證物。訊後,檢方諭令以50萬元交保,同時核發保護令,禁止其接近或騷擾被害人。整起事件中,共有10人提出告訴,案件曝光後亦引發輿論譁然。在偵查階段,台北地檢署認為其中3名告訴人的指控因證據不足,作出不起訴處分,其餘7名被害人的部分則因管轄權移轉至士林地檢署續行偵辦。士林地檢署於2024年5月完成偵查,認定NONO利用藝人身分與知名度,於2008年至2013年間,多次以介紹工作或錄影後邀約吃消夜為由,將被害人帶至住處、飯店或車內等私密空間,進而實施性侵或猥褻行為,甚至在過程中說出帶有性羞辱意味的言語。檢方認定其共侵害6名被害人,涉及7項罪名,據此提起公訴。然而,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後,未完全採納檢方指控,僅就其中一案認定構成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6月徒刑。對於此結果,多名被害人認為量刑過輕,遂提起上訴。案件進入二審後,高等法院於去年10月首次開庭,NONO出庭時仍維持一貫低調態度,身穿白襯衫與黑長褲並配戴口罩,對媒體提問不予回應。最終,高院認定一審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外,NONO尚涉及另1宗案件,內容為涉嫌對2名女子進行性侵與猥褻。該案最初由士林地檢署作出不起訴處分,但經被害人聲請再議成功後,案件被撤銷並發回續查。士檢於去年8月重新偵查後,改為提起公訴,目前該案仍在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中,尚未作出判決。◎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惡龍翻盤夢碎!張錫銘拚假釋逆轉吞敗 高院打臉發回重審
曾犯下殺人、擄人勒贖等重案的「惡龍」張錫銘,不滿假釋遭駁提起行政訴訟,一審認定矯正署審查有瑕疵撤銷處分;但二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判決大逆轉,認為原判決未釐清被害人意見即裁定,認定一審判決有誤,改判張敗訴,並發回重審。張錫銘1995年至2005年間犯下多起重大刑案,遭判無期徒刑確定,入監服刑近20年,期間已申請假釋逾20次均遭駁回。矯正署認為其犯行情節重大,且多數案件未與被害人或遺屬達成和解,仍有再考核必要,因此不同意假釋。不過,一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審理時發現,矯正署在審查假釋過程中,「被害人或遺屬意見」欄位竟沿用2018年函詢檢方未獲回覆的舊資料,長達6年未再追蹤補齊,導致資訊不完整,認定矯正署審查程序有明顯瑕疵,撤銷「不予假釋」處分,並要求重新審議,但未直接判准假釋。矯正署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審理後認為,一審在未充分釐清被害人或遺屬意見的情況下,即認定處分違法,並撤銷「不予假釋」處分,其判決基礎仍有不足,因此改判張錫銘敗訴,並將案件發回更審,要求進一步調查釐清相關意見後再行判斷。全案仍待後續審理「惡龍」,張錫銘能否成功爭取假釋,目前存在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