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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嫩妹店員「我xx很大」逼當女友 怪男下場慘了

男子1天騷擾女店員4次,士檢依跟騷法起訴。(圖/本報資料照片)

男子1天騷擾女店員4次,士檢依跟騷法起訴。(圖/本報資料照片)

江姓男子日前經過新北市某服飾店,看到裡面的女店員年輕貌美開始不斷騷擾,1天內連續前往該店4次,並以「我xx很大!」、「要不要當我女朋友」等言詞騷擾對方,最後遭拒還腦羞成怒,嗆聲:「抓妳頭去撞牆!」、「妳沒被殺過嗎?」士檢日前依跟蹤騷擾罪起訴江男。

起訴指出,江男對服飾店女店員心生愛慕,2023年1月9日凌晨1時,在被害人收拾準備打烊時闖入,向女方表示:「小姐,借根菸來抽?」女方回絕沒有後,江便以猥褻眼神盯著被害人,過了很久才離開。

9日中午12時許,江又跑到店裡假裝買衣服,又向女店員表示「我滿喜歡你的,要不要當我女朋友?」、「我是來看我未來女友的」,後來更說:「我xx滿大的」,讓被害人十分不適,轉過頭不想再看到江,江此時「見笑轉生氣」,嗆聲:「抓妳的頭去撞牆!」、「如果讓我哭,我也會讓妳哭!」最後悻然離去。

9日傍晚6時,江男第3度前往該店,被害人一看到他便露出不悅、害怕等表情,江不滿表示「妳那是三小表情?」接著走近站在梯子上整理貨品的被害人,伸手觸摸對方的鞋子,女店員嚇得向後縮,江卻嘻皮笑臉表示「以為我要推妳?我沒有哦…」待了約10分鐘後才離去。

同日晚間11時,江又跑到服飾店說要買衣服,被害人一看到他便退開,了解狀況的女店長此時上前,表示要江離開否則報警,腦羞的江此時又嗆聲「報警啊,我沒在怕,還是妳要「抱緊」?」因女店長嚴詞要他離開,江後來更表示「妳是沒被殺過嗎?」讓2女忍無可忍報警。

警方到場後將江逮捕,因有店內監視器為證,江只能坦承連續4次到店騷擾,檢方根據被害人證詞及影像,認定江反覆、持續性騷擾被害人,涉犯跟蹤騷擾及恐嚇危害安全罪,依法起訴並請法院從重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