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家宏
」 律師 蘇家宏 遺產 繼承 遺囑
豐原5口遭詐騙走上絕路!律師揭「3大解法」:只要活著就有希望
台中市豐原區1處民宅2日驚傳5口命案。對此,蘇家宏律師也在臉書粉專發文呼籲,「房子、車子、存款可以沒有,但人只要還活著,就還有希望。」並針對債務與詐騙問題提出關鍵建議,鼓勵債務困境者堅持尋求合法途徑解決問題,「若你身邊有人也正被債務或詐騙壓得喘不過氣,請給他一點勇氣與陪伴,並把這篇文章分享給他。」看到台中豐原一家5口因投資詐騙與債務壓力走上絕路的新聞,蘇家宏律師感到無比沉重。他深知,在詐騙案件頻傳的台灣,這恐怕不是單一個案。許多人因投資陷阱賠光積蓄,甚至被逼至絕境。然而,他強調,無論情況多麼絕望,生命只有一次,若有人正處於類似困境,請務必記住:你並非無路可走。 若懷疑自己遭遇詐騙,蘇家宏律師建議立即採取行動:停止付款、保存對話紀錄與轉帳證明,並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警。透過法律途徑確立被害人角色,才能在複雜的詐騙案件中保護自身權益。 面對越滾越大的債務,他提醒可善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中的「更生」與「清算」制度。即使不知從何開始,也可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協助,逐步釐清債務狀況。此外,讓債權人透過法院程序追討債務,反而能進入理性處理階段。法院將依債務人資產比例分配清償,債權人僅能依法追討,不得脅迫或傷害債務人。 若面對債主恐嚇或暴力威脅,蘇家宏律師強調,欠債不代表債權人能逾越法律界線。無論是砸店、砸車或人身威脅,皆涉犯恐嚇罪或傷害罪,債務人應立即報警並保存證據,檢方將依法追究犯罪行為。 他更鼓勵債務人主動聲請法院調解,透過公正第三方協商還款方案,或許能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平衡點。即使調解未果,也能讓債務人意識到自己並非孤立無援。 最後,蘇家宏律師也呼籲,物質損失或許難以避免,但只要活著,希望就存在。債務亦有時效消滅的規定,若債權人未在15年內主張權利,債務人可依法免除還款義務。他期盼社會大眾多關心身邊受債務所困者,給予支持與勇氣,並傳遞正確的法律觀念。有債務不代表失去尊嚴,法律始終是保護弱者的力量。生命的劇本,從選擇堅持的那一刻起,便能重新改寫。

父過世留千萬土地「借貸上百萬」 年輕人超憂心!律師給4點建議
債務處理繁瑣複雜,尤其對一個剛出社會的人來說,更是不容易。一名剛畢業的年輕人,遭逢父親過世,加上父母早就離婚,他只能獨自處理後事,結果發現父親除了留下土地,還欠了上百萬債務,讓他瞬間感到茫然。對此,蘇家宏律師對症下藥,給了4點建議。蘇家宏律師在臉書分享案例,提到一名年輕人畢業不久,久未聯絡的父親突然過世,因為父母早離異,後事全得由他處裡。從國稅局遺產資料來看,父親留下10幾筆家族共有土地,價值1000萬左右,但父親用土地作擔保,借貸2、300萬,未顯示於政府紀錄,擔心土地難賣、不知道父親有多少債務,怕繼承後負債超過遺產價值,擔心無法變現土地、無力償還導致信用受損。蘇家宏律師首先想給這名年輕人一個溫暖的擁抱,「他非常勇敢地獨自面對這一切」,接著給了4點建議:1、依法陳報遺產清冊,限定繼承的重要性目前繼承遺產是「全面限定繼承」,父親的債務僅需於遺產範圍內償還,超過的部分不必負責,也不影響個人信用,但必須要依照法律規定在父親過世3個月提出遺產清冊,依照法院裁定登報,請父親債權人在公告期間內陳報債權,並且依法申報遺產稅並繳交完稅(或辦妥免稅),償還債務後,才可以分配取得父親遺產。2、私人債務的面對與確認政府遺產稅清單通常僅列出政府登記的不動產及金融機構的債務,私人間的借貸不會主動出現在清單中,因此民間債務必須自行確定。建議立即透過法院「限定繼承」公告程序,讓潛在債權人於一定期間內提出債權證明。如有代書主張曾借款300萬元,並設定抵押權,可請對方提出借款單據,以及資金流向確認是否真有此事,如果有所疑慮則可透過法律訴訟程序解決。由於一切依法行使,償還所債務後再繼承土地,最終結果也不用自己掏腰包還款,而是由繼承遺產內的範圍清償父親債務。3、家族共有土地的處理-出售、保留與都更若繼承土地屬家族共有持分,可出售土地持分給親友,或得聲請法院進行共有物分割,如經法院判決變價分配,可透過公開拍賣處理土地取得現金。如果共有房屋或土地位於都市精華地帶,建議找專家評估都更的可能性,或確認是否可以透過危老重建或合建分屋的方式,讓土地變黃金。4、慎重評估後再做決定是否拋棄繼承如果評估後,負債應該大於資產,或是負債與資產差不多,不想花時間處理繼承債務處理,那就必須把握繼承開始起3個月內的關鍵時刻,辦理拋棄繼承。如果決定要面對處理,也要依法辦理陳報遺產清冊的限定繼承程序。最後,蘇家宏律師喊話:「面對父母留下的,不只是財產或債務,而是一份勇敢承接人生的功課」。

贈房給女兒「不想分女婿」? 律師列3種過戶方式:這招省稅又能保財產
不少父母為配置財產,會提前將房地產過戶給子女,卻難免對已婚的子女有所顧忌,擔心未來如果離婚,房產恐因「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最後要分一半給女婿或媳婦。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指出,關鍵就在「父母怎麼給」,分析3種過戶模式,發現「遺囑指定繼承」最划算。父母親想將名下房地產過戶給「已經結婚的女兒」,但擔心萬一未來如果女婿要離婚,房地產是否就要分女婿一半?蘇家宏在個人臉書提出這情境,從法律上來看,女婿並不能主張房子的一半權利,但是房子的價值的一半是否會被女婿拿走,就要看父母親如何把房地產過戶給女兒。蘇家宏列舉3種過戶的方式來比較,強調「直接贈與房地產給女兒」或「每年贈與現金,再由女兒購買父母親名下房地產」的結果並不相同:一、父母直接贈與房地產給女兒(一)夫妻財產部分:可以有效排除未來女婿分產。父母親直接贈與的房地產,屬於女兒無償取得得財產,所以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範圍,此房地產在女兒離婚時不會列入分配,女婿不能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二)稅務部分:1. 贈與稅以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通常低於市價。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若超過,依10%、15%、20%累進課稅。2. 房地合一稅:不課徵(因屬「贈與」非買賣)。但未來若出售此房地產,將以實際在市場上的交易價格,扣除取得成本(以贈與當時的公告價格計算房地成本,不是父母親原始購買房地的價格)來計算房地合一稅,由於房地的公告價遠低於市場價格,而且若房地價格上漲,通常會有相當的房地合一稅。3. 土地增值稅:僅適用一般稅率(並不能用自用土地稅率)。(三)適合情形:想一次就完成贈與,比較擔心女婿分財產問題,而不擔心房地合一稅的父母。二、父母每年贈與現金,再由女兒購買父母的房地產(一) 夫妻財產部分:屬於女兒以父母贈與的現金去做「理財」的行為,如未來房地價值高於當時的購買價(父母贈與的現金總額),高出來的部分仍可能被女婿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舉例來說,女兒以2440萬元購買父母親的房地產(女兒資金來源是父母親的贈與),未來如果離婚,多數法院會認為此房地產是婚後財產,先鑑定該房地產價值,如果價值是3440萬元,再扣除父母親贈與的2440萬元,其餘1000萬元屬於婚後財產的增值,依法屬於女兒的夫妻剩餘財產,要跟女婿做分配。此外,也有法院依照個案判斷,認為此房地是贈與財產的變形,而不需要列入剩餘財產。所以蘇家宏健議,女兒購買父母的房地,未來不想要讓女婿主張夫妻剩餘財產,買賣價格就要盡可能跟市價相當。(二) 稅務部分:1. 贈與稅不計算,因為是女兒購買的行為。2. 房地合一稅:關鍵在於女兒用多少錢購買父母的房地,以及出售時機。房地合一稅會先計算有多少所得(成交價額-取得成本-相關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所得的稅基)再計算要繳多少稅(課稅所得稅基x稅率=所得稅)。因此父母親可以決定用多少錢賣房給女兒,讓取得成本變高,就會減少課稅所得,此外女兒也可以持有較長時間,讓稅率比較低(45%、35%、20%與15%),或符合自用住宅相關條件者,課稅所得可扣除400萬元免稅額,稅率也用最低的10%計算。舉例來說,父母每年可利用每人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夫妻兩人合計可達488萬元,夫妻合計一年贈與女兒的免稅額度可達488萬元,兩年共計贈與976萬元。以此類推,逐年贈與現金給女兒累積購屋資金,有效分散贈與稅負擔。如果女兒以2928萬元購買父母親名下的房地,女兒的資金來源全部來自父母親的贈與,父母如果想要完全免稅,運用每年免稅額贈與現金,大概需要6年的時間,488*6=2928。如果父母運用部分免稅額,其餘父母所贈與的現金繳交贈與稅也是一種方法。3. 土地增值稅:看父母親本身是否符合自用稅率決定。(三)適合情形:適合長期規劃、分年贈與且希望未來出售稅負較輕的父母。綜合來看,蘇家宏分析,若希望節省當下的贈與稅且一次完成,直接贈與房產較好;若想分散稅負、降低未來出售稅負,且有時間規劃,逐年贈與現金讓女兒以自行購屋的方式更合適。還有第三種方式,若父母親名下的房地產是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蘇家宏建議,可用遺囑指定由女兒繼承,女兒依照《繼承法》取得後,未來出售並沒有房地合一稅,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時間點也以繼承時做計算,會比較省錢,女婿也無法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所謂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計算夫妻「婚後」的剩餘財產差額,還要排除繼承、無償取得以及慰撫金的部分。小心吃到金屬碎屑!IKEA「1產品」出包 全額退款急召回知名百貨「集體撤櫃歇業」爆欠債600萬 市府出手了蝴蝶沒來「南部雨狂炸」專家揭原因:要等到明天

連三起汽車暴衝駕駛全78歲 命理師曝「壞九」易逢「生死關」
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5月19日下午發生重大車禍,78歲(虛歲79歲)余文正老翁駕車衝撞停等紅燈的機車及正在過馬路的學生,釀成3死12傷的悲劇。余文正老翁於5月31日(農曆五月五日「五毒日」)清晨7時許,宣告急救無效離世,余翁因傷重遲遲未能做筆錄,如今車禍原因,恐也終將成謎。 這起3死12傷的悲劇,若駕駛身亡,相關法律問題該如何解決?遺族就拿不到賠償了嗎?律師蘇家宏曾表示,若這位78歲的駕駛人過世,只能就他名下的財產求償,不能跟他的兒女或太太名下的財產取償。不管民事還是刑事都要去處理,只是刑事上,「要針對活的人才能處理」。從民事上來看,若駕駛人已經過世,侵權行為仍要賠償,看法院判多少,從他遺產裡面去做賠償,繼承人就要替他面對民事求償,用遺產支付,而不是用繼承人的錢。若繼承人拋棄繼承,法院就會看下一個順位繼承,若沒有順位繼承,法院就會找遺產管理人來處理。不過,強制責任險還是要依法給付,依現行法規,每位亡者可獲200萬元理賠,傷者則依受傷程度有最高20萬元給付。若駕駛有保第三責任險,受害家屬亦能透過民事訴訟求償。 知名命理師楊登嵙教授年初即預言:2025年歲次乙巳年,乙為木,木蛇年,巳為火,木生火。木為生物、病菌、病毒,火為爆炸、戰爭、火災、地震。所以,今年病毒、地震、爆炸、戰爭、關稅戰,甚至連政治的「大罷免」都硝煙四起,火藥味十足。這三位駕駛都是虛歲79歲「壞九」,且今年運逢「沖太歲」,容易「暴衝」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無法彌補的憾事!台北市肇事的駕駛與新北三峽、高雄前鎮暴衝案的駕駛相同,都是78歲(虛歲79歲,民國36年次,生肖屬豬)。今年114年,歲次乙巳蛇年,民國36年次,生肖屬豬,蛇豬相沖、今年運逢「沖太歲」,而且79歲,就是民俗所稱的「壞九」,往往會有「生死關」,身體健康不佳,脾氣暴衝,甚至容易出現「路怒症」,導致憾事發生,如今一一印證命理及民俗的預言!

國庫4個月收逾6600萬無人繼承遺產 律師揭「被充公」2關鍵
財政部國庫署日前公告,2025年截至4月底,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賸餘現金繳入國庫共計14件,總金額逾6600萬元。知名律師蘇家宏指出,大多數人以為遺產「一定」留給親人,事實上有兩點沒有成立,遺產就會被充公;對此,蘇家宏律師提醒5點,不只親友能當繼承人,甚至可以捐給公益團體。蘇家宏律師在臉書發文提到,今年截至4月全台已有14件無人繼承遺產繳入國庫,總金額超過6600萬元外,其中一筆更多達3485萬元。蘇家宏律師說出許多民眾的疑問「為什麽會有這麽多『無人繼承』的遺產,成為國庫的收入?」,並點出2個關鍵,民眾多半以為遺產一定會留給親人,實際上沒有法定繼承人和沒有寫遺囑,遺產就會被充公。因此蘇家宏律師列出5點提醒,「如果每一個人都有寫遺囑的話,就可以把遺產留給你所愛的人」,對象可以是親友,也能夠做公益捐給一些團體,這樣遺產就不會被充公。而蘇家宏律師也說,不少人認為現在還年輕,老了再說,「但是誰也不知道人生哪一天才是最後一天?」萬一等到病重或老了,「還有能力寫遺囑嗎?」1.你的法定繼承人沒有想像中的廣法定繼承人只有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如果他們都不在了,那麼你就沒有法定繼承人能夠繼承你的遺產了。兄弟姐妹的小孩,不是你的繼承人。叔叔伯伯阿姨,不是你的繼承人。2.一份法律文件,就能延續家裡的愛!阿姨、叔叔、堂、表、侄、甥都不是法定繼承人,但是可以寫一份合法有效遺囑,讓他們也可以成為「繼承人」,就算沒有血緣,連襟、妯娌、摯友、閨蜜,也都可以藉由遺囑成為「繼承人」。3.單身族,可以盡情擁抱這個世界。單身沒有子女,未來如果沒有其他法定繼承人,法律上就沒有特留分的限制,可以把財產全部給你所愛的人,也可以全部捐給公益團體。 4.關心身旁的親友我不是鼓勵大家去爭取遺產,而是讓沒有法定繼承人的朋友,讓他們知道,未來一生的努力與積蓄,不是理所當然的送進國庫。我們一生的努力,可以用遺囑傳承給我們所愛的人,他會感覺到你的愛,不是更有意義與溫度嗎?5.此刻,就是立遺囑的最好時刻有愛就要說,有愛就要行動。就算遺產想要捐給國家,也是甘心樂意的安排才是,而不是因為沒安排好而被充公。

三峽78歲翁駕車暴衝害3命! 律師建議家屬「盡早做1事」
新北市三峽區19日下午發生一起重大車禍,78歲余姓男子駕車行經國光街、國成街口(北大國小旁)時並未減速,撞上路人及多名才剛放學的學生,釀成3死12傷慘劇,其中2名死者為三峽國中女學生、另1名則是接小孩放學的40歲洪姓女騎士。對此,律師蘇家宏感嘆,失去親人的痛苦,不管是怎樣的賠償或多少時間,都無法還給家屬公道,但仍建議親屬能先做5件事,包括盡早聲請「假扣押」,鎖住肇事者名下的資產,以避免被告脫產。蘇家宏在臉書發文表示,一個孩子養了10多年、愛了10多年,也期盼未來孩子的人生很美好,好像人們的生命也無限的延伸,「但是就在這一瞬間,生命就消逝了,父母的生命也嚴重的崩落,這樣的痛苦,是怎麼樣的賠償或多少時間,都沒有辦法給父母公道的」。蘇家宏說到,生命這堂課真的很難,人的生命無價,但無法使時光倒流,讓這樣的遺憾不發生,此時要做的事情很多,而法律就是其中一種必須:1、受害人可以先請求車輛強制責任險的給付。2、針對每一個不同狀況的受害人,向78歲的駕駛人求償。3、聲請「假扣押」,避免被告脫產。一旦發生重大車禍,擔心被告脫產,應盡早聲請「假扣押」,鎖住肇事者名下的資產、避免資產被轉移脫產。4、提起刑事告訴,施以實質壓力。除了民事賠償,可同步提起刑事告訴,讓對方面臨坐牢等刑責上的心理壓力。5、透過法院進行調解。民事與刑事之外,也可走調解程序,有時更能促使對方家屬出面,從家族層面給予實質的賠償與和解。蘇家宏指出,若這位78歲的余姓駕駛人過世,只能就他名下的財產求償,不能跟他的兒女或太太名下的財產取償,「希望駕駛人能夠清醒,釐清事故的原因,也坦然面對所發生的憾事,全力的賠償每位被害人或家屬」。

遺產稅1600萬繳不出! 律師曝「2招」解決方法
在不知情之下繼承遺產,會是什麼體驗?一名網友家人過世後,留下幾百萬現金、房屋與土地,扣除免稅額後遺產稅高達1600萬元,嚇得他直呼「根本繳不出來」,對此蘇家宏律師試算發現,該網友繼承的遺產市價可能超過3億元,還分享2招解決方法。根據網友在Dcard的發文,他家人過世遺產稅高達1600多萬,但月薪也才6~7萬元,年薪頂多100多萬出頭,直言根本繳不起,還自嘲表示「除了賣肝賣器官以外都可以」,還透露得知繳不起遺產稅可能被罰錢,好奇一直罰錢是否會害遺產被充公?針對原PO的疑慮,恩典法律事務所蘇家宏律師也分享觀點,他認為應該要先「感恩」有遺產可以繼承,因為根據遺產稅1600萬元反推,依照當時遺產稅課稅稅率,1億元要繳稅1250萬元,由此能得知原PO課稅遺產淨額超過1億元,由於超過1億元的遺產稅率是以20%計算,細算得知課稅遺產淨額應該是1億1750萬元,也意味著繼承的遺產價值可能超過3億元。蘇家宏分析,原PO繼承的「遺產總額」至少超過1億3277萬元,扣除其家人只留下幾百萬元的現金,其他遺產總額1億2000多萬以上都是由不動產的價值計算出來的,由於在遺產稅中不動產是以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價格來計算,而原PO家人留下來的遺產大部分是在中部,考量中部房地的市價與公告價可能落差3倍左右,推估繼承的遺產市價可能高達3億6000萬元。他指出,依照原PO的情況其實有2種解決方法,一種是遺產稅可從「現金遺產」來做繳納,可以跟國稅局申請,即可持國稅局核發的稅單去銀行辦理,將所繼承的銀行存款來繳納遺產稅,其餘的遺產稅額應繳金額如果超過30萬元,倘若現金繳納有困難,可以用不動產向國稅局申請抵繳,由於不動產計算遺產稅是以公告價計算,抵繳時也是以公告價來抵繳。蘇家宏提醒,土地的公告價與市價的差異,會讓繼承人不想用土地來抵繳遺產稅,因為只要繼承土地後,未來賣掉所能獲得的價格將比抵繳的稅額還高,例如持有一筆土地公告價1500萬元、市價4500萬元,與其用土地抵繳1500萬元的遺產稅,不如湊錢繳清1500萬元遺產稅後,繼承這筆土地後出售,所得4500萬元扣掉1500萬元的稅款還能多3000萬元,相對會是更好的做法。蘇家宏指出,遺產稅單核發後如果有困難,無法在法定繳納期限內繳稅時,可以在繳款期間內申請延期2個月繳納,假設應納稅額超過30萬元,可以在納稅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不超過2個月,此外分期繳納要依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分別加計利息。根據他的說法,繳納遺產稅的金額主要來自4個途徑,第一個是從遺產中的現金來繳納,或是實物抵繳;第二個是拿繼承人自己的錢來繳納;如果不願意用不動產抵繳,可以先找尋不動產的買家,簽妥買賣契約書,約明買賣價款先用來繳清遺產稅,之後辦理過戶。網友或可向銀行借錢,湊足繳清遺產稅的款項;如果家人有事先以投保人壽保險的方式,指定作為保險受益人,預先保留繳交遺產稅的金額,屆時可以持除戶謄本、死亡證明書等文件向保險公司請領保險金,以保險金繳交遺產稅。 房市交易恐創7年新低! 大老曝海嘯第一排動向:改做Uber eats 買下13.5%高投報屋 住戶秒退租!AV帝王傻眼:我被坑了 祖厝被強拆、竹東如九龍城?科技首都城市治理失靈

毒駕逆向猛撞康橋學生! 律師:「這方法」可將惡駕駛處以最重刑罰
康橋國際學校秀岡校區22日舉辦「單車環島成年禮」活動,車隊卻在行經彰水路三段時,遭一名吸毒的蕭姓男子駕車逆向衝撞,導致7名學生受傷送醫,傷勢最嚴重的擊劍冠軍顏姓學生昏迷指數一度僅剩3。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蘇家宏痛批,吸毒駕車等同去殺人,我們不能容忍任何一位毒駕,「目前我們有國民法官的制度,在重大刑事案件中,人民可以發出我們的正義之聲,將這些『草菅人命』的毒駕,處以最重的刑罰」。蘇家宏昨(25)日下午在臉書粉專「蘇家宏律師」發文表示,最近發生了康橋學生遭吸毒駕駛逆向衝撞的車禍事件,而在2024年7月13日凌晨,有位值勤的25歲年輕員警,也被一位毒駕逆向高速撞死,「小孩沒有了一個好爸爸,妻子沒有了一個好丈夫,國家少了一位忠心護衛人民的警察」。「吸毒後開車,已經不只是單純不能正常駕駛的惡行,更可能是殺人的犯罪。」蘇家宏直言,吸毒的人明知不能夠開車,開車後可能會撞死人的結果,還執意去開,駕駛就像是坐上車去殺人,「這樣的行為我們沒有辦法容忍」。蘇家宏感嘆,孩子們遵守規矩在道路上騎腳踏車,警察在路上執行勤務,卻會發生不應該出現的意外,只因為有人不斷的酒駕、毒駕,讓人們生活在恐懼中,「但是這些毒駕,卻沒有任何恐懼?竟然敢繼續駕車上路」。對此,蘇家宏說到,台灣目前有國民法官的制度,在重大刑事案件中,人民可以發出正義之聲,將這些「草菅人命」的毒駕,處以最重的刑罰,「這些吸毒後,仍然執意開車的駕駛人,他們沒有理由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有人已經在他們『故意』的疏忽下,失去了寶貴的生命,失去了至親!我們不能容忍任何一位毒駕!不要再失去任何一位我們最愛的人!」貼文曝光後,許多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毒駕酒駕等同故意殺人,應判重罪重罰」、「酒駕、毒駕都該是零容忍!而且更該從重量刑,小學生都知道喝酒不開車,但很多成年人卻無視,就是因為刑責太輕了」、「發生車禍時,喝酒、吸毒的人頂多輕傷,無辜受害者都很慘…這是什麼道理?他們應該以殺人罪起訴」、「太放縱吸毒者了才會這樣,該修法了」、「政府對酒駕、毒駕的律法太輕了,很多無辜的受害者」。

小心!尪過世「太太直接領存款」是犯罪 律師提2罪名示警:再親都不能領
在一般老百姓的觀念裡,當一對夫妻中丈夫先過世了,那麼丈夫的財產,理當可由太太自行支配取用。不過恩典法律事務所的蘇家宏律師提醒,不管與死者的關係再親近,在對方往生後直接提領對方帳戶內的存款,都會涉及觸犯刑法中的「偽造文書」與「侵占罪」。那怕往生者生前就寫下遺囑,表明「過世後同意家人將存款領出」都不行。行政院法規會則指出,家屬在親人過世後,需先備妥死亡證明等相關資料,到戶政機關辦理除戶登記,再向國稅局申報及繳納遺產稅後,繼承人始能辦理分割、處分遺產。蘇家宏律師24日在臉書粉絲專頁發布影片,普及法律知識。他在影片中被提問:「先生過世後,太太可以領他的存款嗎?」對此,蘇家宏律師解釋,在一個人過世之後,他的名字就不能使用了,因此不管是他的妻子、小孩、母親,都不能直接去提領他名下的存款。甚至就算先生生前特地立下遺囑,表明「同意家屬領出存款」都不行。若家屬直接提領走他的存款,就會觸犯偽造文書罪,若是依花用的目的研判,還可能觸犯侵占罪。蘇家宏律師補充說明,就算家屬提領死者的存款,是拿去支付喪葬費、繳遺產稅都不行,「法律是很嚴謹的,縱使你有什麼動機、原因或怎麼使用的方式,再正當也沒辦法。只能說……萬一被抓到,刑度會比較減輕,畢竟是情有可原。」根據《東森財經》報導,恩典律師事務所的林正椈對此補充說明,從法律上來看,只有本人或經過本人授權的人,才能夠動用其帳戶裡的金錢。因此在死者過世之後,顯然已經無法再授權給其他人,其生前的授權也會因為死亡而消滅。因此任何人若不是主張繼承,就不能再對死者的帳戶做提領的動作,否則就可能涉犯《刑法》的偽造文書、印文罪與侵占罪。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行政院法規會指出,家屬在親人過世後,應先備妥死者的死亡證明書等資料,到戶政機關辦理除戶登記,再向國稅局申報及繳納遺產稅。完成以上手續後,繼承人始能辦理分割、處分遺產。倘若繼承人在辦妥前述除戶登記等事項前,需要提領被繼承人生前帳戶內的存款,以支付喪葬費等開支,亦應提出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繼承系統表、繼承人印鑑與繼承存款申請書等文件;假如死者的繼承人不只一人,提領者還需要出示獲得其他繼承人授權的委託書,才能符合提領程序。

月薪僅39K…人夫繼承3億遺產「繳不出1600萬稅額」崩潰 律師曝解方
若有家人過世,遺產分配絕對是煩惱的問題之一。有民眾就遇到這樣的情況,家人留下3億元遺產,但計算遺產稅後,發現竟然要繳1600萬,因為月薪只有39000元,根本繳不出來。對此,律師也給出解決辦法了。這起案例中,家人過世留下幾百萬現金和中部房子一棟、土地數筆,計算遺產稅必須繳1600萬。然而,繼承遺產的民眾月薪僅39K,結婚育有一個2歲小孩,在台北租屋、名下無房,也沒有兄弟姊妹,因為突然的龐大遺產繼承問題,讓生活陷入麻煩。蘇家宏律師在臉書分析,經過計算該民眾所繼承的遺產市價,可能高達3億6000萬元。遺產稅可申請實物抵繳,從「現金遺產」來做繳納,可以向國稅局申請,即可持國稅局核發的稅單去銀行辦理,將所繼承的銀行存款來繳納遺產稅。至於其他的遺產稅額,如果應納稅額30萬元以上,以現金繳納有困難,可以用不動產向國稅局申請抵繳,由於不動產計算遺產稅是以公告價計算,抵繳時也是以公告價來抵繳。不過土地的公告價和市價的差異,會讓繼承人不想用土地來抵繳遺產稅,因為只要繼承土地後,未來賣掉所能獲得的價格,會比抵繳的稅額還高。遺產稅單核發後,如果無法在法定繳納期限內繳稅,可以在繳款期間內,申請延期2個月繳納。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可以在納稅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不超過2個月。另外,分期繳納要依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分別加計利息。另外,繳納遺產稅的錢,可能有4個來源。一種是從遺產中的現金來繳納,或是實物抵繳;一種是拿繼承人自己的錢來繳納;還有一種是找尋不動產的買家,簽妥買賣契約書,約明買賣價款先用來繳清遺產稅,之後辦理過戶,或可向銀行借錢,湊足繳清遺產稅的款項。最後一種是,家人如果有事先以投保人壽保險的方式,指定受益人,預先保留繳交遺產稅的金額,屆時可以持除戶謄本、死亡證明書等文件向保險公司請領保險金,以保險金繳交遺產稅。

尪生前口頭承諾房子給她住 不算具體證據她被判每月需還「不當得利」
遺產繼承眉角多,即使有婚約要件,也無法忽略子女該有權益。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分享一例,丈夫口頭承諾讓再娶的太太能永遠住在房子裡,沒想到卻遭繼子提告,不只最後搬走,還得每月支付數萬元的「不當得利」給繼子,因此提醒民眾,盡早立好遺囑,或將房子設定信託,才能保障另一半的居住權。蘇家宏在個人臉書粉專聊起此案例,先生走後,這位再婚的太太原以為可以安穩住在兩人一起打造的幸福房子裡,陪伴她走到人生最後一哩路,因為先生生前親口說過,「這間房子妳就住到百年,沒問題!」沒想到,卻收到繼子一紙訴狀,讓她瞬間從房子的女主人變成「被告」,讓她著實滿肚子委屈,明明自己是合法太太,也是繼承人之一,而且也認為夫妻財產、互相代理,她住在裡面,根本天經地義。然而法院卻判決她敗訴,理由有3點,其一,房子是「全體繼承人」的公同共有財產,未經同意,任何一人都不得排他占有;其二,先生的口頭承諾,若無具體證據佐證,法院不會採信;其三,太太是先生的「占有輔助人」,但當先生過世後,太太的合法占有權源也隨之消滅。最終結局就是太太不但得搬家,還要每月支付數萬元「不當得利」給繼子。蘇家宏對此感嘆,愛孩子、愛枕邊人,若少了法律安排,最後恐怕只會帶來爭吵與傷害,所以愛就該愛得有智慧,認為如果先生能早點做些安排,悲劇或許不會發生。至於該如何預防這類狀況發生?蘇家宏提出兩點建議,一是立一份有效的遺囑,把房子留給她;二是把房子設定信託,保障太太的擁有居住權,用法律來保障所愛。 國稅局要查稅了! 專家示警「5行業6行為」有漏快補繳 頂客夫妻「遺產不想給手足」律師曝3招:不怕被充公 祖厝被強拆、竹東如九龍城?科技首都城市治理失靈

59歲何篤霖單身擁5房…自曝「已立好遺囑」 最大關鍵是她:生命無常
59歲男星何篤霖從歌手到近年轉型成節目主持人和演員,在演藝圈已有一定地位外,財富也累積許多,至今尚未結婚的他擁有5間房產。最近何篤霖在節目《娛樂頭版頭》自曝,已委託律師立好遺囑,推動他這樣做的關鍵是他的摯友羅霈穎多年前驟逝,讓他驚覺生命無常,避免留下遺憾。近日節目《娛樂頭版頭》主題是「練習樂齡人生」,何篤霖是其中一位來賓,現年59歲的他尚未結婚,而擁有5間房產的他,雖然在主持節目時會與來賓聊到遺產等相關話題,但他其實從沒替未來打算。直到摯友羅霈穎驟逝後,與朋友們到靈堂悼念時,于美人提醒他們趕快寫遺囑,避免將來留下遺憾。何篤霖近日在節目上透露,因為好友羅霈穎驟逝讓他感到人生無常,才開始立遺囑。(圖/翻攝自YouTube/新聞挖挖哇!)在那天後,何篤霖被羅霈穎的離開、于美人的話點醒,便找了蘇家宏律師整理自己的財產並立好遺囑,他也感嘆「沒人知道明天和無常誰會先到」。何篤霖也分享,經過了解後,才知道如果將房屋贈與他人,也要預留足夠的稅源以便繳納稅款;何篤霖為了預防將來可能的麻煩,已經事先投保相關保險。在種種安排下,何篤霖認為自己能減少未來的麻煩,還可以無後顧之憂生活,在隨著年紀增長,他也更重視生活品質,如今的他專注工作外,會想把更多時間留給自己,真心認為要為自己未來的退休生活好好做準備。

威力彩頭獎上看16.5億 律師提醒中獎關鍵第1步「沒做獎金恐泡湯」
一夜暴富機會來了!威力彩連續槓龜多期,今(20)日晚間迎來「第114000015期」的開獎,頭獎獎金累積達16.5億元,有許多民眾瘋買想當幸運兒。如果幸運中獎不要光顧著開心,有律師提醒中獎者要先在中獎彩券背面簽名,因為台灣彩券「認券不認人」,否則被其他人盜領,獎金全泡湯。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日前受邀節目《命運好好玩》當來賓,聊到有關彩券中獎要怎麽辦,他提醒每位中獎者,關鍵第1步就是在彩券背後的中獎人資訊欄簽名,證明彩券是自己的;蘇家宏解釋,台灣彩券兌獎是認券不認人,他們依據彩券背後資訊給獎,因此萬一中獎太開心到處分享,兌獎前彩券被其他人偷走盜領,10多億獎金恐怕瞬間歸零。隨著頭獎金額越來越高,也有不少民眾會揪家人或好友合資包牌,如果合資中頭獎的話獎金又該如何分配,蘇家宏表示,通常合資包牌都是口頭約定,鮮少會簽訂書面契約,而彩券多由購買者或揪團人保管,他建議可以在合資包牌時,把約定的簡訊或LINE對話記錄下來,中獎好找律師談好獎金分配,最後一起去領獎,避免有人拿彩券自己去兌獎,引發爭議。蘇家宏也提到,購買台彩的彩券中了大獎,大額獎金通常須打電話與銀行預約,萬一中獎者不想讓人發現中了大獎甚至頭獎,要注意3件事,包括「自己報稅」、「財產自己管」和「不要太招搖」,另外可以捐款做公益,少點錢也能少點煩惱。除此之外,蘇家宏最後建議中大獎的民眾,拿到獎金不要馬上亂花,可以把獎金1/3做信託,要求每月拿10萬元,領息不拿本金的方式,像是把金雞母養在身邊;而一部分獎金能學著投資,這樣子才能從沒有變成真正的有錢人。據台灣彩券官網資料顯示,民眾購買彩券中獎金額超過500萬元的獎項,都必須先透過中國信託高額兌獎專線預約兌獎,以保障中獎人的隱私。而這期威力彩頭獎上看16.5億元,若以1注獨得的話,扣除所得稅20%和4%印花稅,中獎幸運兒得實領約13億1340萬元。

大S猝逝/具俊曄發聲「大S遺產留給S媽」 律師曝法律執行面:1舉動恐給汪小菲
女星大S(徐熙媛)因感染流感併發肺炎病逝,遺產分配以及小孩監護權令外界好奇。韓國丈夫具俊曄發聲明,喊話「會把我所有的權利都讓給熙媛的媽媽」,不過律師提醒切勿「拋棄繼承」,否則結果很可能全給汪小菲。蘇家宏律師在臉書發文指出,具俊曄提到「所有的遺產,熙媛在生前為了保護她最愛的家族,用心血換來的,所以我會把我所有的權利都讓給熙媛的媽媽」,疑似想把遺產全留給大S的媽媽,但他提醒法律執行面有3點要注意:1.遺產繼承權,本身是專屬於具俊曄個人(法定配偶)的權利,不能「直接」轉讓給大S的媽媽。2.具俊曄可以繼承取得遺產後,再把遺產移轉給S媽,這樣的作法比較「安全」與「確實」,缺點是未來可能有多一筆贈與稅的問題。3.具俊曄不能用「拋棄繼承」來把權利給大S媽媽。如果大S沒有遺囑,配偶具俊曄拋棄繼承的話,全部遺產就由2個小孩繼承,小孩的監護人是汪小菲,而非大S的媽媽取得遺產。蘇家宏律師說明,如果大S有合法遺囑,指定遺產給2個小孩與S媽,給S媽的部分屬於遺贈,如果遺贈沒有侵害特留分,S媽可以完整取得受遺贈的遺產。假如大S的遺囑內,只有指定遺產給2個小孩與S媽,完全沒有提到具俊曄的話,具俊曄擁有特留分扣減權,具俊曄可以看屆時遺囑執行狀況,與汪小菲監護的狀況作決定,但絕對不要拋棄繼承。

大S猝逝/具俊曄決定大S遺產留給S媽 律師點出難處:恐要汪小菲同意
48歲女星大S(徐熙媛)春節期間與家人到日本旅遊,卻因得流感併發肺炎病逝,震驚演藝圈和知道她的廣大民眾;大S現任先生具俊曄今(6)日晚間終於打破沉默發聲,表態把遺產權利交給S媽,並承諾會守護大S的家人。不過有律師點出具俊曄將遺產權利歸給S媽有難處,因為財產可能由大S的兩位未成年家人繼承,最終恐怕演變成要經過生父汪小菲同意。具俊曄在大S病逝後沉默多日,今晚終於在Instagram首度公開發聲,寫下正在經歷無法用言語形容的悲傷和痛苦中,且連日遭到外界不實言論攻擊,痛批有些人像惡魔一樣,傷害他和他所愛的人。而關於相當受到關注的大S遺產問題,他是大S的法定配偶,但他決定把所有權利留給S媽,還承諾會守護大S愛的家人們。不過知名律師葉慶元隨後在臉書發文,針對具俊曄表態要把遺產權利給S媽分析,他說明在台灣配偶有兩個權利,「一個是針對兩個人婚姻期間的財產,擁有賸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扣除該部分後,剩下來的部分才是遺產,配偶有跟子女共同繼承的權利,所以具俊嘩可以再分得1/3。」但葉慶元律師表示,如果具俊曄選擇拋棄繼承的話,繼承遺產的權利不會直接歸到S媽,而是由大S的兩位未成年家人平均繼承,但家人未成年的關係,所以大S的財產事實上會由汪小菲以生父身分取得管理權利。此外,葉慶元律師也說,具俊曄可以和大S的未成年家人簽屬繼承協議,卻還是因為未成年的關係,仍需要生父汪小菲參與並代表子女同意。除此之外,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在YouTube頻道上傳影片,針對「具俊曄是否能用台灣法律收養大S兩個小孩,汪小菲就完全碰不到遺產」的問題回應,具俊曄想收養大S未成年家人一定要生父同意,因此不太可能;另外未成年家人能否拋棄跟生父法律上的關係,蘇家也解答,「一樣不行,我們不能選擇父母親,法律上也是這樣告訴你」。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大S猝逝/上億遺產將由3人平分 律師曝:汪小菲「做這事」可掌握2/3
女星大S(徐熙媛)在春節期間與家人赴日旅遊,卻因流感併發肺炎離世,享年48歲,消息震驚社會,也由於大S擁有數億身價,並擁有2段婚姻,其房產、投資等遺產分配問題也成為民眾關注的焦點之一。對此,律師蘇家宏就說到,如果大S沒有立遺囑,將由配偶具俊曄與2個小孩平均繼承,也就是說,每一個人會繼承1/3的遺產。蘇家宏昨(3)日晚間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由於大S的小孩未成年,配偶具俊曄對小孩來說是繼父(姻親關係),未來要面對到的繼承問題比想像中複雜。在法律上,如果大S沒有立遺囑,將由配偶具俊曄與2個小孩平均繼承,也就是每一個人繼承1/3大S的遺產。蘇家宏說,孩子未成年雖然不影響取得遺產的權利,但相關權利的行使與主張,將由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主導,誰擔任大S小孩的監護人,將影響遺產的分配狀況。蘇家宏提到,原本大S是2個小孩的監護人,在大S過世後,原則上就由生父汪小菲擔任監護人,不需要透過法院的訴訟。如果大S的媽媽或其他家人想擔任大S孩子的監護人,蘇家宏解釋,除非汪小菲有「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濫用權利,由關係人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法院裁判改定監護權才有可能改變。而就整體遺產繼承分配的結構來看,蘇家宏指出,由於大S跟配偶是在2年多前「再婚」,2/3遺產將由大S與汪小菲所生的2位子女繼承。因此關於遺產如何分割的問題,法律上將由汪小菲代表小孩跟具俊曄協商,分割遺產後,大部分遺產也將由汪小菲「為子女利益」管理使用的機會較高。有些人會開始擔心,如果離婚後自己突然過世,不想把自己的遺產交給前夫(或前妻),而想讓未成年兒女繼續依照自己的安排生活,該怎麼辦?蘇家宏提醒,立好一份遺囑並且指定遺囑執行人,將能有強制力的管理、分配遺產,「遺囑內容可以設計成遺囑信託,將財產妥善管理,或是禁止遺產分割10年,大致在孩子成年後,孩子才取得遺產,確保遺產運用在未成年子女身上」。另外,律師呂秋遠也撰文說到,「大S這件事可能會有些法律上的問題得要處理,而且不容易解決,也就是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台灣的民法規定,離婚以後,即便原本約定由一方行使監護權,若行使的一方過世,孩子的監護權就會移轉到生存那一方,「以大S的情況來說,她過世以後,2個孩子的監護權就依法會到汪小菲這裡。而且,就算寫遺囑也沒用,因為民法規定就是如此,只有後死的父或母,才能寫遺囑指定監護人」。呂秋遠表示,如果汪小菲想要把2個未成年子女帶走,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即便大S已經再婚,因為具俊曄沒有收養這兩個孩子,法律上只是姻親關係,未來的親權還是由汪小菲行使;而就遺產分配來說,目前雖然說是由配偶具俊曄、2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各1/3,但是汪小菲如果是2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來的遺產分配,恐怕也會有很多爭議,「畢竟他可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取得對方的遺產」。呂秋遠指出,如果汪小菲想要把孩子帶走,未來大S的家人,還是可以想辦法在法院裡以「變動最小原則」與「未成年子女意願」的方式,聲請改訂監護權,由家人來擔任監護人。「但除非汪小菲願意妥協,否則這個訴訟相當不容易。遺產部分,也只能希望汪小菲願意信託,但無論如何,都有很多的變數」。

先生過世媳婦要扶養公婆? 律師:沒遺產繼承權
如果先生過世,妻子要扶養公婆嗎?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說,如果沒同住,媳婦就不是優先扶養人,就法律來說,媳婦也沒公婆的遺產繼承權,不過如果公婆感謝照顧,可透過立遺囑給媳婦一份財產。蘇家宏17日在臉書影片中說,媳婦應該不用扶養,應該是兒子要扶養,如果先生走了,公婆還有其他小孩,或是其他順位的扶養義務人,媳婦順位排後面,「除非是媳婦跟公婆同住的情況下,輪到她的順位才要扶養公婆。」但對於如果公婆硬要媳婦照顧的狀況,蘇家宏指出,法律規法律,在法律之上就是情感跟無比的大愛,如果媳婦願意扶養,那很了不起,如果女婿跟岳父母同住,那情況也是一樣。蘇家宏強調,法律上公婆不用給媳婦遺產,如果公婆很感謝,可以立一份遺囑,留下愛的家書,把一部分的財產給媳婦,變成美好的傳承。影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丈夫死了趕快搬出去,幹嘛要照顧別人的爸媽」、「有拿公婆房產的媳婦就要盡責扶養」、「結婚對女生來說沒好處,因為在這種社會多數沒有女婿是跟岳父母一起住」、「公婆有他們的女兒負責無誤,不用再討論這種爭議性的話題了。和媳婦沒有關係」。

繼母爽拿2透天厝!甩鍋生病尪「全給前妻子女照顧」 律師曝1招自保
現代重組家庭多,財產如何分配,考驗智慧。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蘇家宏認為,保護自己第一個要先知道權利和義務是什麼,先照顧自己,再照顧你愛的人。蘇家宏在《蘇家宏律師》分享一則案例,住在台北20歲出頭的小花,爸爸媽媽離婚後,就跟哥哥、爸爸一起生活,高中開始半工半讀,但日子過得也算不錯,可是自從爸爸跟繼母結婚之後,一切都變了。爸爸把2間透天的房子都放在繼母名下,還買車給繼母,甚至幫繼母與前夫生的小孩繳200多萬保費,而爸爸生病之後,都是小花跟哥哥在照顧爸爸,然而房產都沒有兄妹倆的份。蘇家宏直言,「以爸爸的角度來看,如果今天是再婚的話,繼母會想什麼?畢竟年紀也大了,女生也要有個保障,那男生也希望說,表達我的愛,所以願意把房子、車子給繼母,我覺得這情理範圍之內。」他提到,保護自己第一個要先知道權利和義務是什麼,儘量用爸爸的錢照顧他,真的爸爸完全沒有錢的時候,才是用自己的錢去照顧他,照顧爸爸還是有必要的。蘇家宏強調,爸爸還沒有把財產給別人之前,請跟爸爸講「爸爸我愛你,你要記得晚年的生活,要為自己留一把米」,先照顧自己,再照顧你愛的人,所以只要爸爸把財產留在他自己的名下,小花跟他的哥哥一定就會拿到應該有的一份。

孝兒照顧病母10年!4兄弟姐妹不聞不問 律師授3招避免權益受損
一名老母親有5名子女,不過只有一個兒子照顧她10多年,近年她跌倒受傷要花大筆醫藥、看護費,其他4名兄弟姐妹都不過問,兒子雖願意照顧,卻也心有不甘。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曝3招避免讓權益受損。蘇家宏在臉書發文,「一位朋友十多年來跟媽媽兩人相依為命,其他4位兄弟姊妹都已離家打拼(拚)。兩年前母親跌倒受傷開刀,每個月開始要支付龐大的醫藥費用以及看護費用。但其他的兄弟姊妹卻對家裡的狀況不聞不問,送出去的訊息不讀不回。朋友想要一肩扛起,但覺得很不甘願?」蘇家宏表示,醫藥費先用長輩的錢,因為如果未來長輩留下大筆遺產,兄弟姊妹可主張有權繼承,如果自己代墊醫療費等,未來想從遺產中扣還要舉證,「如果母親名下還有財產,就要用母親名下的財產來支付醫藥費與生活費等,在法律上,才會有『公平』的結果。」蘇家宏說,如果長輩沒錢,可以向子女提出請求扶養費的訴訟,「法院會依照母親實際的扶養需求做為計算基礎,如果沒有實際單據,通常也可以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每人每月平均消費金額,來當作每個月母親所需要的金額。之後也會考量及各子女的經濟能力,決定每個人應負擔的數額。」蘇家宏表示,或是長輩沒錢,也可以子女先墊,再跟其他兄弟姐妹要,「肩負起扶養責任的子女,算是替其他子女『代墊扶養父母的費用』,未來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給付代墊扶養費),依照不當得利的法律關係,請求『返還』替其他兄弟姊妹代墊扶養母親的款項!數額方面,如果沒有實際單據,通常也可以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每人每月平均消費金額來計算。」蘇家宏指出,如果長輩有房有錢,不妨給孝順的子女,「母親對於孝順自己的孩子,可以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把主要的房產與財產指定由孝順的孩子繼承,才是真正的『公平』。」蘇家宏強調,「如果你有子女,看到你這麼用心照顧你的父母(他的祖父母),子女也會有樣學樣,未來子女也會照顧你的」,他強調,「有媽媽在的日子,是再多的錢也換不到的。」

兒子房產「私下過戶未婚妻」分手虧大?律師親曝解法:還拿的回來
台灣很多父母會為孩子買房,作為孩子結婚的禮物,減輕孩子的負擔,但一不小心變成別人的,父母恐怕會昏倒。律師蘇家宏在臉書上分享案例,兒子訂婚後,卻私下過戶房產給未婚妻,最後2人吵架分手,房產變成外人的,蘇家宏表示,「幸好沒有結婚前,都可以拿得回來。」蘇家宏昨(15)日在臉書上分享一則案例,一對父母替兒子買房繳房貸,兒子訂婚後卻私下把房產過戶給未婚妻,最後2人還因為籌備婚禮鬧到分手,房產就這樣成了別人的,父母親險些氣炸。蘇家宏列出3點教父母親冷靜面對,第一點趕緊諮詢專業的律師,「一五一十地告訴律師,讓律師來看看法律是不是有救?」幸運的是,兒子只是訂婚還沒結婚,蘇家宏表示「所以訂婚時贈與的房產,沒有結婚是可以拿回來的!」蘇家宏表示,藉此機會也能讓孩子有所成長,呼籲父母親別急著懲罰子女,冷靜下來才會發現「(事情)一定有你原來沒有發現的角度,轉個彎,一切都會不一樣!」貼文一出後,引起網友共鳴,紛紛表示,「蘇律師都以愛為出發點來安慰分享專業知識」、「父母確實會抓狂,還好有轉圜」、「好加在…訂婚時可看出女方的問題」、「如果女生這樣也敢拿,那真的是居心叵測,而且不娶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