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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中將和人妻太親密 老公被離婚不忍提告侵害配偶權

高院民事大樓。(圖/報系資料照片)

高院民事大樓。(圖/報系資料照片)

一名退役中將遭指控與已婚女子過從甚密,女子的丈夫提告求償20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認定2人見面時勾摟肩背、正面依偎、互相依偎、整理衣褲,關係親密、舉止互動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許的男女正常交往,判2人須連帶賠15萬元確定。

已婚女子的老公提告主張:該退役中將與妻子逾越正常男女社交往來之行為,侵害其配偶權,並導致他在2020年與妻子離婚,他要求對方賠償200萬元及道歉。

一審及二審都認定,2人關係親密,舉止互動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男女正常交往之範圍,並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情節重大,2人須賠償15萬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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