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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貨物195萬餘元拒繳罰鍰 他遭查扣保單才肯交錢

示意圖,與新聞內容無關。(圖/報系資料照)

示意圖,與新聞內容無關。(圖/報系資料照)

51歲吳姓男子,2017年1月21日駕駛商船出海,並裝載預定走私到大陸貨物,包含拼裝車零件、舊手機電池、阿里山茶、嬰兒奶粉等,總價約195萬6484元,吳被查獲後拒繳罰鍰,還自恃名下沒有多少財產可扣押,士林分署調查後,發現吳有多張人壽保險,準備將保單強制解約變現,吳男為免損失,這才嚇得乖乖交錢。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指出,吳男當時走私貨品,在馬祖海域與大陸漁船接駁,並將195萬餘元的貨物搬運至大陸漁船,後來陸船被海巡署巡邏查獲,查出吳是走私者,吳遭財政部關務署裁罰195萬元。

吳男不服裁罰,辯稱當時東北季風太強,船上剛好裝載太多貨物快要翻船,又剛好大陸漁船經過,為了避免翻覆,才借用大陸漁船放一下貨物,沒想到漁船後來就消失在霧中,強調不是走私,種種說詞最後被駁回,吳仍需繳交罰鍰。

士林分署指出,吳此後遲不繳納,後來扣押吳的存款5萬元,以及他任職航運公司的3分之1月薪,累積執行87萬4920元,後來查知吳持有多筆人壽保險保單,日前核發命令查扣,並準備強制解約,要拿保單解約金來清償餘額。

吳男此刻才驚覺事態嚴重,考量人壽保險被解約後無法回復,也不可能以相同條件重新投保,緊急趕在保險公司解交解約金至士林分署前,在18日以匯款方式,一次繳清剩餘的罰鍰108萬餘元。

吳男擔心保單被強制解約,直刻匯款繳清罰鍰。(圖/士林分署提供)
吳男擔心保單被強制解約,直刻匯款繳清罰鍰。(圖/士林分署提供)

士林分署呼籲,民眾從事貿易進口及出口,應遵循相關法律依法報運,切勿以身試法,如遭裁罰應儘速繳納,義務人若確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完納時,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辦分期繳納,切勿置之不理,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影響自身權益而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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