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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4度性侵11歲姪女「懷孕還逼墮胎」 法官判刑12年痛斥:罔顧人倫

台南一名男子在2020年到2021年間4次性侵就讀國小年僅11歲的姪女,害她懷孕到醫院引產死嬰,最高法院判刑12年定讞。(圖/報系資料照片)

台南一名男子在2020年到2021年間4次性侵就讀國小年僅11歲的姪女,害她懷孕到醫院引產死嬰,最高法院判刑12年定讞。(圖/報系資料照片)

台南一名男子在2020年到2021年間4次性侵就讀國小年僅11歲的姪女,害她懷孕到醫院引產死嬰,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痛斥他罔顧叔姪人倫,嚴重敗壞社會善良風俗,惡性實屬重大,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刑12年定讞。

這名叔叔趁負責接送姪女放學,並將她載往其購入之透天厝而與她獨處之機會,將透天厝一樓鐵門拉下,無視她拒絕、閃躲,將她拉住使其無法掙脫,進而脫去她所著內、外褲後性侵4次;他又以儲值遊戲點數為代價,經少女同意與她性交。

少女因而懷孕在2021年6月間至醫院引產死嬰一名,經醫院依法通報,檢警查獲叔叔。

台南高分院斥責他因一己私慾,對少女為強制性交行為4次,所為使尚在就讀國小、年僅11歲之少女懷孕進而引產,嚴重戕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重判12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