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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莎三煞」主嫌判9年 男大生母認「不夠重」檢提上訴

宋姓男大生母親認為「瑪莎三煞」主嫌的刑期太輕。(圖/報系資料照)

宋姓男大生母親認為「瑪莎三煞」主嫌的刑期太輕。(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瑪莎三煞」張敦量、李韋霖及陳勁豪,2021年年底因行車糾紛將宋姓男大生打成重傷。台中地院依殺人未遂等9罪,分別判張敦量9年、李韋霖與陳勁豪4年8個月徒刑。對此,宋母認為張男殺人未遂應判10年以上,檢方則認3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張男今(17日)遭提訊出庭時再請求交保,法官則諭知還押候核辦。

檢方在一審3月1日宣讀判決後於昨下午提起上訴,指張、李、陳3人共犯強制罪,原審均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顯有違誤,又張男手段幾無人性、視人命於無物,另李男、陳男應改論共同殺人未遂,原審對3被告量刑過輕。

宋母則批3名嫌犯1年多來都沒有要負責任,也未有和談之意,又一直要求送鑑定、指定醫院、請求法官不要全然採信鑑定結果,覺得被耍得團團轉。而張敦量一審被判刑9年,她也覺得不夠重,但能接受另2人的刑期。張母也說,她到今天都不敢讓後遺症嚴重的兒子得知判決結果,也不放心讓孩子駕駛任何交通工具。

此外,張敦量自2021年12月24日遭羈押後,至今已6度延押近1年3月,而羈押將於3月23日期滿。台中地院法官今開庭提訊張敦量,諭知檢方提起上訴時,張男再度請求交保,法官則諭知候核辦,訊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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