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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秀蓮稱陳菊答應要辦319槍擊案 監察院:似有誤解

呂秀蓮稱陳菊答應要辦319槍擊案,監察院發布新聞稿澄清。(圖/報系資料照)

呂秀蓮稱陳菊答應要辦319槍擊案,監察院發布新聞稿澄清。(圖/報系資料照)

今(19)日為「319槍擊」19周年,前副總統呂秀蓮日前在接受採訪時稱監察院長陳菊回應她「當然要辦」。對此,監察院發布新聞稿表示,尚在瞭解是否有確實之新事證,目前尚未立案調查,呂秀蓮所稱陳菊表示要正式立案辦理,「似有誤解」。

監察院發布新聞稿表示,有關「319槍擊案」,前副總統呂秀蓮女士所稱陳菊院長表示要正式立案辦理一節,似有誤解。

監察院表示,監察院前調查臺南地檢署偵辦319槍擊案有無違失等情,於98年11月11日提出調查報告,要求法務部針對各界質疑再詳加調查釐清,經法務部發文最高檢察署採取適當偵查作為,該案業於103年9月10日決議結案。若有陳情案,除非發現確實之新事證,且經依法定程序,始可再行立案調查。

監察院表示,前副總統呂秀蓮女士確有再向監察院陳情,接受陳情委員蔡崇義已依其陳情事項函請高檢署說明並提供相關卷證,了解是否確實有新事證中。據高檢署表示,相關事項尚在臺南地檢署偵查中。

監察院強調,基於五權分立,互相尊重,有關偵查事項,監察院當尊重偵查機關之偵查作為。除待偵查機關偵查結論,其餘仍待了解是否有確實之新事證中,目前尚未依法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