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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鄰居假好心幫擦藥 女子家門前跌倒受傷險遭性侵

桃園王男把女鄰居騙進家中強制猥褻,遭到桃園地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示意圖/CTWANT資料照)

桃園王男把女鄰居騙進家中強制猥褻,遭到桃園地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示意圖/CTWANT資料照)

桃園王姓男子去年發現女鄰居在家門口跌倒,邀她到家中,假意幫忙擦藥,不料王姓男子起了色心,把女鄰居推倒在床上,猥褻得逞。桃園地方法院審理終結,依強制猥褻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7個月。

據判決書所述,64歲王姓男子和女子是鄰居,事發在去年9月7日,女鄰居在家門口跌倒受傷,王男見女鄰居跌倒立刻上前關心,並邀女鄰居至家中擦藥。不料王男起了色心,等到女鄰居進門後,便把她推到在床上,且未經同意,強行將女鄰居褲子脫到大腿中段,王男更坐在女鄰居腿上,肆意撫摸胸部以及下體,猥褻得逞使得女鄰居身心受創,到警局提告王姓男子強制猥褻。

王男經過檢警偵訊時,承認所犯行為,檢察官經過核對女子的報案提告筆錄,與王男所說大致一樣,加上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表及其他小優提供的證據,皆可證明王男對女鄰居有強制猥褻的行為,檢察官依法將王姓男子起訴。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本案時,認為王男未經女鄰居同意就對她做出猥褻行為,是為了一時私慾,造成女鄰居的身心受創,但念在犯後坦承犯行,並無故意避責之嫌,態度尚可,只是未獲女鄰居諒解,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判處王姓男子有期徒刑7個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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