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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過斑馬線遇轎車不禮讓 抬腳飛踢「踹一腳」險跌倒

高雄一名年輕OL因為轎車不禮讓行人,抬腳飛踹車門,相當勁爆。(圖/取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高雄一名年輕OL因為轎車不禮讓行人,抬腳飛踹車門,相當勁爆。(圖/取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網路社群「社會事新聞影音」PO出一段行車紀錄器影像,有名身穿套裝的年輕OL走斑馬線過馬路,當時亮紅燈,一部銀色轎車卻不願禮讓,逕自開過,她爆氣「高抬腿」踹了轎車車門一腳,自己也差點失去平衡跌倒,事件發生在高雄市,轄區警方指出,轎車駕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罰3600元,也呼籲民眾理性應對,以免觸法。

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上個月29日下午5時47分,地點在高雄市苓雅區中山二路、新光路口,該輛轎車從中山二路右轉新光路,正好遇上紅燈,為了不卡在路中,轎車不顧路旁人行道「小綠人」燈號已亮,有名女子要過馬路,沒有停下就直接穿越。

高雄一名年輕OL因為轎車不禮讓行人,抬腳飛踹車門,相當勁爆。(圖/取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高雄一名年輕OL因為轎車不禮讓行人,抬腳飛踹車門,相當勁爆。(圖/取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女子看到轎車竟然不禮讓行人,氣得抬腿狠狠朝著轎車車門飛踹一腳,由於車輛仍在行進中,加上女子穿著窄裙,落地時差點狼狽摔倒,她又瞪了轎車幾眼後,才瀟灑離開,影片內容相當有趣,PO網上傳後也引發民眾熱議。

轄區苓雅警分局指出,轎車駕駛不禮讓行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可處1200元到3600元不等的罰鍰,但行人遇此狀況也應冷靜,可拍照錄影向警方檢舉告發,案例中這名女子踹車若有車損,可會吃上毀損罪官司,但目前並未接獲車主報案。

警政署5月1日起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工作,4大重點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為降低行人交通事故死傷,苓雅警分局執行「全國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昨日共計取締告發79件,其中「路口不停讓行人」就有1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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