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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店員槍傷墜樓亡 「還有共犯在逃」2嫌羈押原因曝光 

曾姓男子跟著死者丁男回到大樓住處,沒多久丁男就墜樓身亡,而曾男褲袋內的凸起物疑是槍械。(圖/翻攝照片)

曾姓男子跟著死者丁男回到大樓住處,沒多久丁男就墜樓身亡,而曾男褲袋內的凸起物疑是槍械。(圖/翻攝照片)

涉犯台南永康超商員工墜樓命案的4男2女,到案時雖都否認犯案,但檢察官訊後仍向法院聲押曾姓及劉姓男子,其他3人交保、1人移送少年法庭。台南地院今(5日)審理後認曾男、劉男涉重罪且有滅證行為,另有共犯尚未到案,裁定2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地院指出,曾男雖不否認有聲請書上的私行拘禁、傷害、強制等犯嫌,但否認死者丁男之死與他有關;劉男則同樣不否認私行拘禁、傷害、強制等犯嫌,但不認持有槍械,違反槍砲罪部分。不過,法官依據聲請書上的證人證詞,以及超商監視器畫面,認定2人犯罪嫌疑重大。

涉案6人被依殺人罪送辦,檢方訊後聲押曾男、劉男獲准。(圖/翻攝畫面)
涉案6人被依殺人罪送辦,檢方訊後聲押曾男、劉男獲准。(圖/翻攝畫面)

台南地院表示,再考量丁男的槍傷及墜樓的經過不明,且還有共犯尚未到案,以及案後被告等人有共同刪除手機資料的滅證行為,足認2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罪人之虞,又恐涉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檢察官之聲請有理由,裁定2人羈押、禁止接見通信。

回顧本起案件,死者丁男疑與陳姓女店長有債務糾紛、被懷疑侵占公款,遭到曾姓、劉姓、高姓男子凌虐,陳姓店長及方姓女店員雖未動手,但冷眼目睹全程且未制止,後來丁男在曾男陪同下回到住處大樓,卻突然墜樓身亡,而以極不自然動作逃逸的曾男,立即跳上17歲何姓少年騎乘的機車逃走。

由於6人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的結構性組織,其行為已符合犯罪組織架構,又有數次施虐行為,6人遭永康分局查緝到案後,被依殺人、槍砲、傷害、妨害自由等罪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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