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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收離婚協議書…驚見「證人是小三」崩潰  她嗆大姑:我懷孕了

(示意圖/Pexels)

(示意圖/Pexels)

台中一名人妻和丈夫協議離婚,發現證人竟然是小三,對方還多次傳訊催她快簽字,嗆說「給我趕快簽離婚,會造成我的困擾」等語,甚至向大姑表示她已經懷孕、不可能把小孩拿掉,囂張行徑讓元配崩潰,氣得提告求償6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後,判定2人侵害配偶權,須連帶賠償2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人妻主張,她和丈夫於民國98年2月3日結婚,婚姻關係仍存續中,然男方自111年2月起即與小三有不正當往來,且自同年3月22日離家與其同居迄未返家,並以LINE要求自己離婚,更以Messenger向姐姐表示其已懷孕,足證被告2人合意性交,顯見2人已有不正常交往關係,要求賠償60萬元。

小三辯稱,人夫離家是因夫妻感情不睦,與她無關,且自己有輕度智能障礙,思考、理解、判斷能力均遜於常人,欠缺對周遭事物正確判斷能力,雖然她不否認在Facebook社群網站頁面的狀態欄中寫下「穩定交往中」,然更換及標註時並不知道對方係有配偶之人,也難以認定被告2人有不正常往來關係。

台中地院審酌,小三曾傳訊給人夫胞姊,稱「反正我已經懷他的小孩了,看你怎麼處理,況且我不可能拿小孩的」,足證2人有性行為,且被告雖有智能障礙,但已完成國民義務教育,曾結過婚,育有2名子女,可見其對男女交往、婚姻關係有所認識,最後認定2人侵害配偶權,應連帶賠償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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