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院
」 台中地院 台中 吳中和 律師公會 理事長
菲籍女移工宿舍產子竟拋屍水溝!死嬰裝桶從2樓丟下 法院判6月緩刑2年
來台工作僅5個多月的25歲菲律賓籍艾姓女移工,去年在台中某公司宿舍獨自產下一名男嬰,因未曾產檢且缺乏醫療協助,嬰兒出生後不久死亡;艾女為掩蓋嬰兒之死,竟將嬰屍裝入桶內,從宿舍2樓曬衣場直接拋入鄰近水溝,當天即遭民眾發現報警。台中地院審理後,依遺棄屍體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檢警調查指出,艾女於2025年5月來台,受聘於中部一家上市公司。當年10月29日,她在公司宿舍內獨自分娩,由於懷孕期間未接受任何產前檢查,也未前往醫療院所生產,導致早產風險提高。相驗結果顯示,男嬰因肺部發育尚未成熟,出生後不久即失去生命跡象。艾女在處理完胎盤後,發現孩子已經死亡,擔心事情曝光影響工作與生活,遂將嬰兒遺體放入桶內,從宿舍2樓曬衣區往外丟棄,桶子連同遺體墜落至旁邊水溝。案發當天,有民眾行經台中市潭子區潭富路附近時,發現水溝旁疑似棄嬰,立即通報警消到場處理。警方循線追查後,確認遺體為艾女所生嬰兒,並將她依法送辦。台中地院審理認為,艾女明知嬰兒已死亡,卻未妥善處理遺體,也未循正常程序報案或安葬,而是任意棄置,欠缺對生命及死者應有的尊重,因此認定其涉犯遺棄屍體罪。不過法官也考量,艾女到案後始終坦承犯行,配合調查,且過去並無任何犯罪紀錄,綜合其犯案動機、生活背景及犯後態度後,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另因無證據顯示其有再犯或危害社會安全之虞,因此未裁定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囚虐親女900天餓成人乾!虎媽怕「全民公審」求撤國民法官 台中地院一句話打臉
台中大甲詹姓婦人涉嫌長期拘禁、凌虐21歲親生女兒近900天,導致女兒瘦成30公斤「人乾」慘死,案件將由國民法庭審理;詹婦擔心媒體大量報導與法院先前裁定用詞,恐讓國民法官先入為主,聲請不行國民參審,但台中地院認定本案屬社會高度關注重大案件,更有讓人民參與審判必要,裁定駁回且不得抗告。台中大甲這起駭人聽聞的虐死案,發生於民國114年9月。21歲陳姓二女兒被發現陳屍家中時,全身瘦到只剩30多公斤,皮包骨模樣令人震驚。檢警追查後發現,50歲詹姓婦人涉嫌自112年起,強迫女兒休學後長期拘禁在家,並逐步限制飲食與活動,導致她長期營養不良,最終多重器官衰竭死亡。檢方查出,陳女從小就遭母親苛刻對待,曾因飢餓難耐,在校偷拿食物、撿廚餘果腹,詹婦甚至曾在她額頭寫下「小偷」羞辱。隨著大女兒外出讀書,詹婦對二女兒的控制與虐待更加變本加厲,最後釀成悲劇。檢方依「私行拘禁7日以上並施以凌虐致死」罪嫌起訴詹婦,冷眼旁觀的陳父則依幫助加重私行拘禁罪起訴。不過,詹婦與辯護人主張,台中地院先前審理停押聲請時,裁定內容大量引用偵查細節,甚至出現「如原始人類或動物般進食」、「冷漠等待被害人邁向死亡」等字句,加上媒體以「虎媽十大酷刑」、「囚虐900天」、「餓成人乾」等聳動標題連番報導,恐讓潛在國民法官在審判前就形成偏見,侵害無罪推定原則,因此聲請不由國民法官參審。檢察官則反駁,新聞報導屬新聞自由與人民知情權範圍,不能因媒體帶有評論性,就認定國民法官一定失去中立性;且《國民法官法》本就設有選任、排除、審前說明與解任等制度,足以確保公平審判。台中地院審酌後指出,若僅因國民接觸新聞報導,就認為無法公正審判,未免過度推論,畢竟職業法官同樣也會接觸新聞資訊。法院認為,本案涉及家庭暴力、生命權侵害與凌虐致死,屬全民高度關注重大案件,也正符合國民法官制度讓人民參與司法、反映社會法律感情的立法目的,因此裁定駁回詹婦聲請,且不得抗告。
豐原五口自殺命案「李團長」養、套、殺吸血逼絕路 一審重判11年
台中豐原去年震驚全台的王姓一家五口命案,一審終結。「李團長」李惠雯靠著黃金套利、團購投資等話術,把王家一步步拖進債務黑洞,最終逼得一家人留下遺書後共赴黃泉;台中地院19日依銀行法、詐欺等罪,重判李女11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45歲的李惠雯,原本因生意失敗欠下大筆債務,四處向當鋪高利借貸,月息甚至高達8%;走投無路後,她竟把腦筋動到身邊人身上,透過張姓美容師牽線接觸王家,以「投資團購穩賺不賠」、「刷卡買黃金套利」等名義,吸引被害人砸錢加入。檢方指出,李女以典型「龐氏騙局」操作,先拿後期投資人的錢支付前期獲利,營造穩定回報假象。她聲稱只要投入50萬到100萬元,每月就能拿回10%利潤,還保證本金不會損失;甚至遊說被害人刷卡購買黃金,再把黃金交給她操作轉售,就能輕鬆賺差價。王家最初確實曾收到部分獲利,因此越陷越深,前後投入超過700萬元。不料後來資金開始回不來,卡費與債務卻像雪球般失控暴增。當王家察覺異狀,試圖退出時,李女竟翻臉拿出虛構合約,恐嚇若不繼續投資,就得賠償鉅額違約金。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李女還曾威脅:「我哥哥找了有精神病的人,真的會去砸你們家,精神病殺人也不會有罪。」王家因此長期活在恐懼中,甚至被逼到拿房子抵押借款。檢方統計,王家一家五口最終背負1536萬餘元債務,其中176萬元房貸款項,全遭李女取走。「賣房子都還不夠,一次又一次要錢。」王家涂姓妻子生前留下字句,痛訴自己「到死都在還錢」,卻連對方公司名稱、地址都不知道,只感受到無止盡壓榨。去年7月,走投無路的王家五口,在家中留下遺書後集體輕生,震撼社會。王家大女兒更自責寫下「我們笨、被騙」,讓檢察官在起訴時痛批:「不是被害人笨,而是李女太惡。」法院審理期間,李惠雯全盤認罪,坦承只有約兩成資金真正投入操作,其餘全拿去填補自身債務與生活開銷。她也承認曾恐嚇王家,逼迫對方借貸交錢;王家女婿則在庭上哽咽表示,岳家人不是不想活,而是真的撐不下去,「如果有選擇,誰願意一家人一起走上絕路」。最令人鼻酸的是,王媽媽留給女婿最後的訊息,除了交代後事從簡,還寫下:「謝謝你叫我媽媽,來世再聚。」短短一句,道盡一家人在絕望中的不捨與牽掛。台中地院審酌後,認為李女以高獲利話術吸金,又以恐嚇手段逼迫被害人持續投入,犯罪情節重大,最終依銀行法等罪判刑11年。只是對比檢方求刑15年以上,不少人仍感嘆:「五條人命,真的只值11年嗎?」
昔日緝毒幹員淪詐團收簿手!調查官欠百萬債 為4900元跑腿遭判3年半
曾任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緝毒幹員的劉晉庭,因投資虛擬貨幣失利背負百萬元債務,竟替詐騙集團擔任「收簿手」,到超商、貨運站領取被害人寄出的提款卡與信用卡,兩度跑腿僅獲利4900元;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定他涉犯詐欺等罪,今判刑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檢警調查,34歲的劉晉庭為調查班58期出身,過去曾在警界及調查局服務,原本前途看好,卻因投資失利與家庭經濟壓力,欠下逾百萬元信用貸款。2024年7月間,他依詐團指示,前往台中西屯區超商及貨運站領取包裹,包裹內裝有多名被害人的提款卡與信用卡。案情曝光源於一名民眾求職時,被要求先寄出提款卡當作「保證」,察覺有異後報警;警方隨即設局追查物流流向,當場掌握劉晉庭取貨、寄送包裹行蹤,並查扣5名被害人的金融卡與信用卡。劉晉庭落網後辯稱只是替朋友代領包裹,單次酬勞約1500元,並不知道涉及詐騙,但檢方未採信,依加重詐欺等罪將他起訴。法院審理期間,劉晉庭坦承普通詐欺與幫助洗錢犯行,但否認涉及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他在庭上哽咽表示,自己因投資失利急著找兼差,「是我不夠謹慎」,希望有機會賠償被害人、爭取和解,甚至當庭痛哭認錯。不過法官當庭直言,連國小學生都知道不能隨便交付提款卡、更不能替人收簿,身為執法人員卻涉入詐團運作,令人遺憾;審判長也感嘆,國家培養一名警察、調查官相當不易。合議庭最終依詐欺等罪,判處劉晉庭有期徒刑3年6月。
酒店教父妻掌校爆風暴!葳格遭搜索 檢追背信疑雲、查扣主管手機
台中知名葳格國際學校近日驚傳遭檢調搜索,台中地檢署證實8日曾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案由涉及背信等罪嫌;外界質疑,恐與葳格高中執行董事吳菀庭及其夫、「酒店教父」金錢豹創辦人袁昶平,遭爆涉掏空校產、收受回扣有關;校方則強調校務與教學運作一切正常。台中知名私校葳格國際學校近日爆出遭檢調搜索,引發地方教育圈震撼。台中地檢署證實,本月8日曾針對本案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目前朝背信等罪方向偵辦,但因案件仍在調查中,詳細案情不便透露。據了解,葳格國際學校上週五(22日)也有檢調人員進入校園,並查扣一級主管手機,外傳與金融犯罪有關。由於現任葳格高中執行董事吳菀庭,2024年與有「酒店教父」稱號的金錢豹創辦人袁昶平再婚,目前校務由吳菀庭主導,讓外界高度關注檢調動作是否與兩人相關。袁昶平先前因涉嫌逃漏稅3.9億元,遭台中地檢署依加重詐術逃漏稅捐、湮滅證據等罪起訴,目前案件仍在台中地院審理中;袁昶平出庭時則強調,自己並非公司負責人,沒有決策權,也未下達任何指示,主張無罪。此外,去年曾有民眾向媒體爆料,指控吳菀庭長期收受廠商回扣、掏空校產,涉嫌違反《私立學校法》,並涉犯背信、侵占及《稅捐稽徵法》等罪嫌,相關內容也已向司法機關檢舉。當時葳格校方嚴正否認,強調相關指控全屬捏造,並批評部分媒體未經查證即刊登報導,已涉及人身攻擊。對於檢調入校執行程序,葳格國際學校回應,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不便對案情細節或特定對象進一步說明,一切以司法機關公布資訊為準;校方也強調,目前學校行政與教學運作均維持正常,全體教職員仍專注於學生教育與成長。
網咖產子掐死親兒!冷血伴屍16小時 台中狠母判11年6月
台中24歲潘姓女子3年前在網咖包廂產下一名男嬰,卻以掐頸、悶口鼻方式致其死亡,還將遺體裝袋藏包廂長達16小時才報案。全案經台中地院國民法庭轉軌由一般程序審理,今日宣判,合議庭法官認定潘女犯「成年人對兒童殺人罪」,判處11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未婚的潘女於2023年1月入住台中中區一處網咖包廂待產,當晚腹痛難耐,緊急聯絡幸姓女友人協助。未料幸女趕抵時,潘已自行產子,現場滿是血跡與羊水,且男嬰已無呼吸心跳,甚至目擊潘仍以手掐住嬰兒頸部,當場嚇壞並出手制止。檢警調查,男嬰死亡後,潘女一度慌亂,隨後要求友人購買止痛藥、濕紙巾、免洗褲與黑色垃圾袋,將嬰兒遺體及胎盤裝袋塞入背包,放置包廂角落。幸女離開後良心不安,隔天下午報警揭發此案。警方到場時,潘僅淡淡表示「小孩已經走了」,並指示遺體在背包內。法醫解剖發現,男嬰頸部有出血點,研判曾遭掐頸及悶口鼻致死。檢方另查出潘手機中曾搜尋「偷偷生產」、「福馬林」等關鍵字,認定具事前準備跡象。檢方原依「生母殺嬰罪」偵辦,但認定潘並無不得已情狀,且明知行為將致嬰兒死亡,改依殺人罪起訴;案件一度由國民法庭審理,後因案情複雜轉為一般程序,歷經法官更替與醫療鑑定爭議,審理逾3年。法院審酌證人證詞、鑑定報告及相關證據,認定潘女故意施以致命行為,最終依成年人對兒童犯殺人罪判刑11年6月,可上訴。
女涉攻擊律師庭上再失控!怒飆三字經嗆詐團 中院升級維安6法警戒護
台中林姓女子因爭產糾紛,接連攻擊、恐嚇多名律師,日前一審遭判刑,22日再因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開庭,她庭上否認犯行並指控律師與詐團勾結,還情緒失控飆罵三字經;法院考量其過往行徑與風險,升級維安配置,全案將於5月續審。台中46歲林姓女子,因與胞弟發生財產分割訴訟,自113年11月起,對多名代理律師產生不滿,陸續出現辱罵、恐嚇甚至動手攻擊行為。台中地檢署依傷害、強制、恐嚇、公然侮辱、誹謗及違反《法院組織法》等罪將她起訴。案件審理期間,林女行徑持續失控。今年2月開庭時,她竟在被告席違規持手機拍攝旁聽的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與祕書長侯珮琪,並揚言殺害兩人;3月17日再開庭時,更在法院走廊當眾掌摑吳中和,並飆罵三字經,事後還在網路留言威脅,遭檢方聲押獲准,目前仍在羈押中。台中地院22日針對掌摑案召開準備程序庭,審理林女涉犯恐嚇等5罪。庭訊中,法官詢問是否認罪及精神狀況,林女表示精神正常,但未正面認罪,反要求調閱完整影像,並指控律師將偵查庭資料外流給媒體,甚至扯出詐欺集團情節。庭上氣氛一度緊張,林女在他人陳述時多次插話,並情緒失控飆罵「他X的」、「不要臉」,再涉公然侮辱。對此,吳中和表示,與林女並無利害關係,卻遭無差別攻擊,批評其指控荒謬,並建議法院從重量刑。此外,法院考量林女過去在多起案件中曾出現恐嚇、侮辱及違反法庭秩序等行為,並評估其情緒控管狀況,當天特別「升級維安配置」,增派6名法警進駐法庭,以防止再度發生衝突。台中地院強調,此舉是為確保庭訊秩序與人員安全,讓司法程序在穩定環境下進行。全案預計將於5月再次開庭審理。
不滿打官司竟潑液毆律師 台中婦嗆「殺人直播」重判2年2月
台中一名林姓女子不滿民事官司對造律師,竟在街頭潑灑不明液體並施暴,還在法庭上辱罵、恐嚇「要殺人直播」,嚇壞律師與在場人員;她上月因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引發律師界憤慨;全案下午宣判,法官認定其犯傷害及恐嚇等罪,分別判處1年2月、1年徒刑,合併計算為2年2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女(46歲)原為一起與胞弟爭產的民事案件之被告,敗訴後遷怒對造委任律師,2024年11月29日晚間,她在台中市區公車站巧遇其中一名女律師,先潑灑不明液體,再一路尾隨進入服飾店內,強行拉扯對方頭髮與背包,甚至阻止離開,導致被害人跌倒受傷,造成雙膝挫傷及頭皮鈍傷。不僅如此,2025年6月9日,林女在台中高分院開庭時再度失控。她突然離席逼近另一名女律師,無視法官制止,當庭飆罵「詐騙」、「法律系敗類」等語,還不實指控對方詐騙其家產,並連番恐嚇「我真的快要殺人」、「等著看我殺她」、「殺人直播」等言詞,令對方心生強烈恐懼。台中地院合議庭法官認為,林女在公開場所潑灑液體並施暴,危險性高,且在法庭內公然失序、辱罵及恐嚇,嚴重影響司法秩序與律師執業安全;尤其她被害律師與其並無私怨,僅依法代理訴訟,卻遭遷怒攻擊,情節重大。法官審酌,林女犯後態度不佳,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且另涉攻擊其他人案件仍在審理中,顯見行為未見收斂,因此從重量刑。最終依傷害罪判處1年2月、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1年徒刑,採分論併罰,後續是否定應執行刑,將待其他案件確定後再行裁定。法院強調,此案不僅侵害個人安全與名譽,更對司法制度與律師執業環境造成衝擊,呼籲民眾理性面對訴訟結果,切勿以暴力或恐嚇方式解決糾紛。
酒駕肇逃辯稱「想上大號」台中工程行小開難脫罪 再判1年10月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是工程行小開,2003年5月酒駕撞死機車騎士,短暫查看後竟離開現場,事後辯稱因「想上大號」才暫離,有打電話請母親代為報案,引發爭議;林男酒駕致死部份判刑六年定讞。最近,台中地院再針對其肇逃部份作出判決,法官認為其犯罪事證明確,再判1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據悉,林男(46歲)過去已有酒駕前科,駕照遭吊銷仍心存僥倖;2023年5月6日酒後無照駕駛小貨車,行經台中市大里區西湖路時突然偏移車道,正面撞上對向機車,造成25歲林姓繪圖師頭部重創,送醫不治,後座劉姓女子也全身多處骨折受傷。事故發生後,林男僅停留約1分鐘查看傷勢,未積極協助或報案,隨即離開現場;警方接獲民眾報案趕抵時,他已不在場,直到約7分鐘後才步行返回,酒測值高達0.89毫克。林男辯稱,當時因找不到手機,又突感強烈便意,才先返家請母親代為報案並呼叫救護車,自己則去「上大號」,否認有逃逸意圖。不過法官認為,其離開現場已實質延誤救援時機,所稱理由不足採信。法院審酌,林男累犯酒駕且無照上路,顯見對公共安全毫無敬畏,雖事後以800萬元與死者家屬和解,但難掩犯行重大。酒駕致死部分已判6年徒刑確定,另就離開現場行為,再依肇事逃逸罪判處1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千元賣門號釀4千萬災!台中男助詐害婦慘賠 刑民雙殺下場慘
為了區區1000元,台中一名林姓男子將自己申辦的手機門號交給詐騙集團使用,導致范姓女子誤信假檢警話術,前後匯出4330萬元。法院認定林男與詐團屬共同侵權人,除刑事判刑外,民事須全額賠償巨款,代價慘重。檢警調查,林男於2024年2月間,把名下門號交給不明人士使用,換取1000元報酬;詐騙集團隨即利用該門號假冒警方,聯繫范女並聲稱其帳戶涉及洗錢案件,要求配合調查並依指示匯款。范女信以為真,自5月初至6月底陸續匯出鉅款,直到損失高達4330萬元才驚覺受騙。不僅如此,林男同年12月又透過臉書刊登假釣竿販售訊息,騙取買家6860元後隨即提領並封鎖對方,再添一筆詐欺犯行。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刑事部分,法官審酌林男為蠅頭小利提供門號,客觀上助長詐騙犯罪,且另涉網路詐欺,雖坦承犯行,並已與釣竿被害人達成和解,但對范女巨額損失未有任何賠償,最終依幫助詐欺取財罪及網路詐欺罪,分別判處6月及7月徒刑。民事方面,范女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主張林男提供門號是詐騙得逞關鍵。法院認為,林男明知門號可能被用於不法,仍交付他人使用,與詐團形成分工合作關係,屬共同侵權行為人;加上他經通知未到庭、亦未提出書狀答辯,依法視同自認,最終判決須全額賠償43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毒母房內吸安猶如「毒氣室」!1歲童驗出成癮級毒量 中院重判8年
台中一名陳姓婦人長期在密閉房間內吸食安非他命,竟讓年僅1至3歲的女兒被迫吸入毒煙,體內驗出接近成癮者的高濃度毒品;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定其行為形同將幼童置於「毒氣室」,依以非法方法使人施用毒品等罪,判刑8年徒刑,可上訴。檢警調查,陳女自2021年至2023年間與女兒同住在潭子區,明知房間空間密閉、幼女毫無自我保護能力,仍多次在女童面前吸食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導致孩子長期暴露於毒煙環境中。社工介入後,分別於2021年與2023年採集女童毛髮檢驗,結果均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醫院檢測更發現,女童體內甲基安非他命濃度高達7567pg/mg,已接近成癮者數值,引發外界震驚;期間陳女一度失聯遭通緝,近期才到案接受審理。檢方主張,女童體內毒品濃度異常偏高,非單純二手煙即可造成,懷疑陳女有直接餵食毒品行為。不過法院審酌認為,尚無證據證明有直接餵食,但長期在密閉空間吸毒,仍足以讓幼童吸入大量毒煙並殘留體內。合議庭法官指出,毒品施用方式不限口服,在狹小空間燃燒吸食亦可能造成他人被動施用毒品。陳女明知女兒年幼、無法抗拒,仍持續吸毒,已構成以「其他非法方法」使人施用毒品罪,另同時觸犯妨害幼童發育罪,屬想像競合,從重論處。法官審酌,陳女身為母親卻為滿足自身毒癮,罔顧女兒身心發展與健康,行為惡劣;但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依法予以減刑。最終依2個成年人對未成年人以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各判6年,合併執行8年徒刑。
貨車衝撞館長健身房!求償百萬商譽敗訴 二審認「只剩網友嘴砲」判免賠確定
台中北屯「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前年遭貨車衝撞,經營者「館長」陳之漢主張事件重創商譽,向肇事林男求償100萬元;法院認定僅憑網路留言,無法證明會員流失或營收受損,難認商譽受損,二審駁回上訴,判免賠確定。回顧案情,林男因為到「成吉思汗健身房」應徵未果,心生不滿,前年6月駕駛小貨車衝撞健身房大門,造成玻璃與地磚毀損,所幸未釀傷亡;刑事部分歷經審理,一、二審原認定具殺人不確定故意,判刑5年8月,更一審則認定犯強制、毀損罪,改判1年6月徒刑;民事部分,場館硬體損失約13萬元已判賠確定。不過,陳之漢另主張,事件經媒體與網路發酵,網友在論壇留言「太危險暫時不去」、「先請假避風頭」,導致會員恐慌、潛在客戶卻步,已嚴重損害品牌信譽,因此提告求償商譽損失100萬元。林男則反駁,網路相關留言多半在嘲諷他的衝撞行為,與健身房服務品質無關,且留言者身分難以確認,無法證明為實際會員或消費者,也未證明影響入會意願。法院審理指出,企業商譽受損須有具體事證,如退會、退費或營收下降等客觀資料;本案所提留言多屬情緒性發言,未見實際消費行為改變,難認與事件具相當因果關係。一、二審均採相同見解,最終判決林男無須賠償商譽損失,全案確定。
失控少年停車場暴打全家!違反保護令再出手 父母弟全掛彩送醫
台中市西屯區昨天下午發生一起家庭暴力事件,一名15歲少年在停車場內情緒失控,毆打父母及弟弟,造成3人受傷送醫;由於少年過去已有家暴紀錄,且父母已申請保護令,本次再度動手已違反規定,警方依法送辦,少年法庭裁定收容。台中市消防局勤務中心是在昨(6)日下午3時13分接獲通報,指西屯區市政北六路與惠來路二段附近停車場,有傷者需救護,趕抵現場後發現,發現係一名少年對家人施暴,47歲父親右眼下方撕裂傷、頸部抓傷及手部挫傷,47歲母親與12歲弟弟則有臉部傷勢,所幸3人意識清楚,經初步處置後送醫治療。轄區六分局員警指出,動手的15歲少年未受傷,當場被帶回派出所調查;警方查出,少年過去曾對父母施暴,家長也已申請保護令,本次再度動手已,構成違反保護令情事。全案訊後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台中地院少年法庭,經值班法官訊問後,認為責付顯不適當,裁定將少年收容,以防再生危害。
女怒甩律師公會理事長耳光還嗆打殺 檢方13天火速起訴囂張女
林姓女子不滿民事訴訟結果,竟在台中地院走廊掌摑並辱罵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她之前還多次恐嚇律師、揚言殺人,引起律師界憤怒,司法院秘書長為此事公開道歉;檢察官認定其行為具高度危險性,聲押獲准後,僅13天偵結,今依傷害、恐嚇等罪火速起訴,並建請法官續押。起訴指出,林女(49歲)3月17日在台中地院開庭前,當眾猛甩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耳光,並出言辱罵,造成對方臉部挫傷及腦震盪,現場一度陷入混亂;除本案外,林女過去亦多次在法庭內失控,辱罵、毆打律師,作勢攻擊,潑灑不明液體,衝突頻傳。更誇張的是,林女事後仍未收斂,持續在社群平台點名多名律師,張貼照片並發出「我要殺了你們」等死亡威脅,引發法界譁然。檢警隨即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驗傷資料與網路發文蒐證。此事引發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不滿,認為台中地院處置過於消極,該會更要求法院正視暴力問題,全案延燒,逼得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出面道歉,她在立院回答民進黨立委張雅琳質詢時表示:「已重重的責備台中地院院長王漢章,這是各法院的SOP,不應該失靈,真的要向全國道歉」。此案鬧到司法院,台中地檢署檢察官3月20日傳喚林女到案,並分案偵辦,她被當庭逮捕並聲押獲准,短短13天偵結,今日火速起訴。檢察官認為林女涉嫌傷害、恐嚇、公然侮辱及違反法庭秩序等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建請法官續押。
公車輾斃東海女大生!學姊證「骨碎聲奪命」 司機判4年6月家屬心碎
台中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前年遭巨業客運司機左轉撞擊並二度輾壓身亡,學姊作證聽見「骨頭碎裂聲」,一審台中地院法官依過失致死,判司機徒刑4年6月;家屬痛批刑責難撫傷痛。2024年9月22日晚間,施姓司機駕駛305路公車行經台中市中區綠川東街左轉中山路時,未依規定停看行並禮讓行人,直接撞上正走在斑馬線上的林女與王姓學姊,造成林女重傷、王女多處擦挫傷。庭審中,王姓學姊還原驚悚過程,指自己被撞後捲入車底,爬出後仍聽見林女不斷喊痛,未料公車短暫停下後竟再度前行,「聽到骨頭碎裂的聲音,呻吟聲就消失了」,當場情緒崩潰大喊制止。監視器畫面亦顯示,事故後林女仍受困車底、手部清楚可見,但司機未下車確認完整狀況便再次移車,導致林女頭頸遭車輪二度輾壓,最終傷重不治。法醫鑑定指出,林女第一次遭輾時仍有生命跡象,讓家屬質疑司機二度移車行為並非單純過失,要求改以殺人罪論處,但檢方未採納,仍依過失致死起訴。施姓司機庭上坦承疏失,辯稱當時僅看到車輪旁一隻手,為避免進一步傷害才移車,並向家屬致歉表示「知道錯了」。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施男未禮讓行人且處置失當,構成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律師指出,該罪最重可達7年6月,本案量刑已屬偏重,但家屬仍悲痛表示,再重的判決也無法挽回女兒生命與內心創傷。
毒咖啡包失控!台中男持槍闖泳池瞄準幼童 認罪求交保喊想抱孩子
陳姓男子去年連續多日施用毒咖啡包後失控,持改造手槍闖入台中市西屯區一間泳池學校,槍口瞄準教練與6歲女童,並扣動扳機,幸好未擊發,無人傷亡,但嚇壞在場師生,警方到場將他制伏;陳嫌被羈押至今,台中地院合議庭今天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辯稱因中毒喪失理智,盼輕判並交保返家。檢警調查,去年10月8日至10日間,陳姓男子(29歲)接連吞食20多包含卡西酮成分的毒咖啡包,精神狀態明顯異常,10日傍晚6時許,他攜帶1把改造手槍與26顆子彈,闖入台中市西屯區一處泳池學校,先進入辦公室引發騷動,主管見狀急忙閃避。隨後陳男走向泳池區,當時葉姓教練正指導一對年幼兄妹游泳,他竟當場拉動滑套,兩度將槍口對準教練及6歲女童並扣下扳機,幸未擊發釀成悲劇,接著他揮舞手槍恐嚇,嘴裡含糊不清的叫囂著,在場師生飽受驚魂。陳男離開泳池後,轉往外部停車場,先以手槍敲擊一輛自小客車擋風玻璃,造成破裂,車內民眾與孩童驚魂未定;轄區六分局警網獲報,火速趕抵現場,將他壓制、逮捕,當場起獲槍枝、子彈及剩餘毒品。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依毒品罪、對未滿7歲之人犯殺人未遂,以及殺人未遂等罪嫌提起公訴,而陳嫌也被法官裁定羈押至今;今天上午,台中地院開庭審理,陳男當庭認罪,並向被害人致歉,表示已與教練達成和解。辯護人則主張,陳男在行動前曾將槍枝泡水,試圖降低殺傷力,顯示即使在意識混亂下仍存有善念,且過去無毒品前科,請求法院酌情減刑並准予交保。陳男向法官懇求,表示之前,因家庭變故心情低落,原本想藉由大量吸食毒品自殺,沒想到導致卡西酮中毒、行為失控;他深感後悔,希望法官從輕量刑,並裁准交保,讓他能返家陪伴孩子。
校長搞鬥爭3/家長會長怒摔老師獎狀嗆「流氓」 會長妻網路補刀挨告
台中市賴厝國小校長趙祝凌與老師爭鬥不斷,廖姓家長會長力挺校長,也插一腳!他不但在教師節頒獎典禮,故意將獎狀丟在地上,教訓與校長作對的蔡姓老師,還打電話給幫忙爭取經費的立委助理,說這個教學團隊的老師都是「不法之徒」,家長會長妻子為夫助攻,在網路抨擊相關老師,3月22日家長會長夫妻被告上法院,這場校園大亂鬥,因為家長會長介入而更加複雜。 就在校長與陳姓男師,為了「減課表」發生肢體衝突的隔天,9月23日教師節頒獎典禮上,一位獲頒卅年資深優良教師的蔡姓女老師竟遭家長會長羞辱;據悉,蔡女與陳姓教師夫妻、張姓男老師同屬「沉浸式台語教學」團隊,他們被視為校長的「敵對勢力」,而廖姓家長會長為了力挺校長,竟公然在典禮現場拿蔡女「開刀」。 當輪到蔡女受獎,廖男拿著獎狀,作勢要頒發,等蔡老師伸手欲接過獎狀,只聽「哐噹」一聲!裱了框的獎狀被廖重重摔在地上,家長會長與蔡師爆發口角,他嗆道:「你們貪贓枉法,流氓!說你們流氓,還污辱流氓」,當場,朱姓副會長還出言威脅蔡老師等人的人身安全。 蔡老師表示,頒獎典禮爆發衝突,引起教育局及外界關注,廖姓會長對外表示,他突然血壓升高、頭暈手抖才不小心讓獎狀掉落地上,可是在場的人都有聽到,他摔獎狀時,還嗆說:「我就是故意的,怎樣?」 這場校園大亂鬥,連家長會長夫人也「參戰」,她在Threads發文,聲稱陳老師「刻意絆倒校長」,譴責暴力,還指控該團隊教師「貪污案正接受調查」,甚至謊稱這幾名教師自稱「校長殺手」、「非常不可取,不配當老師」。對此,陳姓教師說:「這全部是謊話,兩位老師日前已經提告妨害名譽,而我也於3月22日提出刑事告訴」。據了解,這場鬥爭,還延伸到校外,因為陳老師等人的教學團隊,在無黨籍議員吳佩芸、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協調下,國教署已經同意給予補助款100萬元,沒想到廖姓家長會長寧可學校少這筆經費,寧可孩子受教權受影響,也要打擊這幾名教師。 廖姓家長會長不曉得從哪裡打聽到,教育部國教署願意增加補助經費額度,主要是陳昭姿服務處主任賴嘉倫出面協調,於是他找上賴,痛斥這些老師是「不法之徒」,還說他們貪污,正在接受調查。校長趙祝凌被指為了打壓不聽話的老師,寧可讓教學經費卡住。(圖/讀者提供) 廖強調:「校長是好校長,是這些老師貪贓枉法,要鬥倒校長,專門跟趙校長作對,絕不能給他們資源」;此衝突鬧到教育局,賴嘉倫接受調查,表示廖確實有打電話說這些老師的壞話,因此,陳師等人已經提告,全案正由台中地院審理中。本刊致電校長趙祝凌私人手機,並傳訊息未獲回應。於是打電話到該校,由發言人教務主任接聽,轉達採訪查證來意,但到截稿為止,趙女並未回應。至於廖姓家長會長,本刊致電其位於逢甲的店,由店長轉達採訪之意,但截稿之前未獲回應。
校長搞鬥爭2/檢方認定「奪命剪刀腳」傷男師 校長喊冤仍遭起訴
台中市北區賴厝國小內部衝突不斷,去年校長趙祝凌與陳姓男老師因「減課表」爭議互控傷害罪,不料家長會長也「參一腳」,三方互告「打成一片」,案子目前都在台中地院審理中。事後校長趙祝凌找來媒體,控陳師對她施暴,但結果逆轉,今年1月她被檢察官依涉嫌傷害、強制罪起訴,陳師則獲不起訴,對此,陳師出面還原當天衝突現場狀況。 陳姓男老師指出,這起事件導因於「減課表」爭議,他解釋,教師兼任行政工作或指導學生社團可以減課,但怎麼減?誰減幾堂?必須經過「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核,但強勢的趙祝凌校長卻一直拒絕公開討論,引發黑箱作業的疑慮。 去年9月22日,學校召開課程發展會議,到了會議尾聲,陳師提臨時動議,要求公開「減課表」,校長立刻宣佈散會,並指著一疊紙說:「喏!都在這裡了,你們自己看」。廖姓家長會長的妻子在Threads攻擊陳老師等人,陳師已經提告。(圖/讀者提供) 當時與陳男同屬一個教學團隊的蔡姓女老師、張姓男老師上前,持手機拍攝減課表內容,沒想到剛走到門口的趙祝凌,像貓被踩到尾巴似的尖叫起來:「你們怎麼可以拍攝」!接著衝向放置課表的桌子,她先用力的推搡蔡女,整個人趴在桌上,護住文件,但眼明手快的陳姓老師,已經抓住減課表。 趙祝凌衝上來搶,並撕個粉碎,但陳師手搶到最後一張,他攥著文件,右手高舉,而校長抓住陳右手,另一隻手勾住陳師;在後方看得清清楚楚的蔡女說:「校長突然癱倒在地,然後使出『奪命剪刀腳』夾住陳老師大腿,制止他離開會場」。 對此,當事人陳師說:「趙校長衝過來時,撞倒好幾張桌椅,她跟我搶文件後,不曉得是重心不穩摔倒,還是改採「哀兵策略」,裝作被我撞倒,總之,我沒出手,也不像她告訴媒體,夾住我之後,被我「拖行」,倒是她長年騎腳踏車,雙腿極其有力,被她雙「剪刀腳」用力夾住,使我膝蓋紅腫,且她雙手僅抓住我靠近大腿鼠膝部,所以我告她性騷擾,但不成立」。 全案偵查終結,趙祝凌因涉嫌傷害、強制罪被起訴。起訴書查出,陳男右小腿、右髖挫傷併肌肉拉傷。而趙祝凌在事發當天,立刻找來某媒體,控訴陳老師出腳將她絆倒,導致她頭部撞到椅子和地板,接著還遭陳拖行,因此頭部血腫送醫,趙校長在送給教育局的文件中,附了她頭部包紮的受傷照片,狀極可憐,但檢察官勘驗衝突影片後,認定陳老師沒有「主動」對校長出手,因此對陳師作出不起訴處分。本刊致電校長趙祝凌私人手機,並傳訊息未獲回應。於是打電話到該校,由發言人教務主任接聽,轉達採訪查證來意,但到截稿為止,趙女並未回應。至於廖姓家長會長,本刊致電其位於逢甲的店,由店長轉達採訪之意,但截稿之前未獲回應。
毒駕狂飆甩人還二度輾壓!女兒趴引擎蓋阻攔7處骨折 車手殺人未遂重判
台中一名吳姓詐騙車手涉3度向邱姓婦人取款後,遭對方家人設局誘捕,吳男竟毒駕衝撞逃逸,不顧女子趴汽車引擎蓋上阻攔,當街狂飆甩人,甚至兩度輾壓致重傷;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定具殺人不確定故意,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8年9月。據了解,38歲吳男加入詐騙集團,對62歲邱婦以投資虛擬貨幣為由行騙,於去年8月30日、9月4日及9月9日,分別面交30萬8000元、70萬元及30萬元,累計得手逾130萬元(另有報導指總損失逾400萬元);邱婦事後察覺受騙,與家人設局反制,佯稱再加碼40萬元,約吳於9月11日在台中太平區面交。當天下午,吳男吸食安非他命後駕車赴約,就在邱婦準備上車交錢時,埋伏親友隨一擁而上,吳男驚覺情況不對,立刻猛踩油門沿中山路三段逃逸,過程中撞傷2名追趕親友,還有人緊抓車門遭拖行。混亂中,邱婦女兒被迫趴在汽車引擎蓋上,吳男竟無視其安危持續高速行駛,並多次急煞、左右甩動,試圖將邱婦女兒甩落地面;女子最終被拋下後,當場遭前輪輾過;親友上前制止時,吳男竟再度倒車,二度輾壓倒地女子,造成其6根肋骨及骨盆骨折、全身多處挫傷,傷勢嚴重。台中警方事後在太平區將吳男逮捕,車內查獲依托咪酯「喪屍煙彈」7顆及安非他命0.25公克。檢驗顯示其體內毒品濃度遠超標準;吳男坦承吸毒,卻辯稱僅想逃跑、無殺人犯意,但法院認為其明知車前有人仍持續危險駕駛,顯已容任死亡結果發生。台中地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判8年、加重詐欺1年8月、毒駕公共危險8月,合併執行8年9月;另傷害及毀損罪判5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白牌司機淫手伸向醉女!台中狼吻摸胸全被錄 傳影片露餡判6月
台中一名白牌車鄭姓司機,去年12月凌晨載送A女時,見對方泥醉昏睡,竟伸手摸胸並親吻得逞,事後還將車內影像傳給對方而曝光;台中地院法官認定其乘機猥褻,判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判決指出,鄭男於2025年12月13日清晨在台中載送因飲酒過量而失去意識的A女,見對方無力反抗,竟起色心,接連伸手觸摸其胸部並靠近親吻,行為全程發生在車內密閉空間。A女事後清醒,發現財物遺失向鄭男詢問,對方竟傳送車內監視影像,讓她驚覺遭到猥褻,氣憤之下報警提告;鄭男在警詢及偵查期間,起初僅承認觸碰額頭、臉頰與胸口,否認親吻,直到法院準備程序時才坦承犯行。法官審理認為,胸部屬女性私密部位,鄭男觸摸並親吻行為,客觀上足以滿足性慾,主觀上亦具性意圖,構成猥褻無誤;且犯行於短時間內連續發生,屬接續犯,論以一罪。法院並指出,鄭男身為司機卻利用乘客泥醉之際犯案,嚴重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觀念,造成被害人身心傷害,雖最終坦承犯行,但未與A女達成和解,綜合各項情狀,依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