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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井真理佛堂縱火釀7死 台南高分院更審仍判無期

男子曾文彥2019年在台南玉井真理佛堂縱火,造成無辜民眾7死2傷,一審遭判死,二審改判無期,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今天宣判維持無期徒刑判決。(圖/報系資料照)

男子曾文彥2019年在台南玉井真理佛堂縱火,造成無辜民眾7死2傷,一審遭判死,二審改判無期,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今天宣判維持無期徒刑判決。(圖/報系資料照)

男子曾文彥因與人有隙,2019年12月14日凌晨跑到台南市玉井區真理佛堂潑汽油縱火,釀成7死2傷慘劇,他犯後態度冷血,曾嗆「出獄後還是會再放火」,一審遭判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撤銷判決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今天上午宣判仍判無期,可上訴,曾文彥出席聽判,未對判決表示意見。

據悉,台南高分院法官在更審辯論庭上,詢問曾男是否後悔,曾男冷回「不後悔,因為他們得罪我」,且對於佛堂負責人張和平之子張鳳書特別不滿,指出張鳳書打了他兩巴掌,又說他嚴詞偏激,「若出去還會找他」。

對於釀成7死慘劇,曾男竟說「得罪我,他們活該,也許這也是天意」,還辯說自己的確倒了汽油,但應該是有人丟菸蒂引發火勢,他是過失致死不是殺人罪,法官又問有沒有與被害人和解,他則回答「那是我父母的事。」

雖然曾男說「不後悔」、「有出去會再放火」等言詞,但他又說若證據充足,殺人罪成立,他希望被判死刑才符合比例原則,又拿北捷鄭捷殺人案為例,指出捷殺了4個人被判死,他背負7條人命,判處無期徒刑不符比例原則。

檢警調查,曾文彥在玉井真理佛堂前輩堂居住期間,與道親相處狀況不佳,又和負責人張和平之子張鳳書起衝突,離開後想回到前輩堂遭拒,心懷怨恨,2019年12月13日深夜搭計程車購買10公升汽油,14日凌晨前往前輩堂,在建物北棟1樓玄關及西邊走到附近潑灑汽油,以打火機引燃衛生紙縱火,當時居住在內的道親逃生不及,造成7死2傷慘劇。

台南地院一審認為曾男預謀縱火殺人,手段冷血殘酷、泯滅人性,判處死刑,二審則依兩公約施行法,考量曾男自幼有嚴重社會心理障礙,但治療不彰,改判他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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