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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委託徵信社抓猴 員工勒索人妻「下次讓你笑不出來」下場出爐

(示意圖/翻攝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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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一名陳姓人夫懷疑李姓妻子有外遇,於是委託翁姓、鄭姓徵信業者跟監蒐證,不料2人拍到李女和一名歐姓男子在美容工作室約會的畫面後,竟上門勒索李妻和歐男,並恐嚇「若社會事處理,這沒讓他流血,算不錯了」、「可以解決就是大家保密這樣而已,你要不要用錢買你的名聲」,遭法院判處拘役30天。

判決書指出,陳男因懷疑李女、歐男間有婚外情,遂於民國111年1月間,委託鄭男、翁男調查2人行蹤。嗣111年2月25日某時,陳、鄭、翁3人得知李女、歐男在女方的工作室內約會,遂於同日11時59分許,進入前址工作室內,其中鄭、翁2人以不雅影片為由,要求李女商談和解事宜。

鄭、翁2人當時要求李女付錢了事,並稱「若社會事處理,這沒讓他流血,算不錯了」、「可以解決就是大家保密這樣而已,你要不要用錢買你的名聲」、「我們的這些資料如果流出去,我要走進警察局,這就會記者來報,我只需要把這些資料放出來就好」、「下一次你看到我,我保證你笑不出來」等語。

高雄地院審酌,被告2人身為專業徵信從業人員,不思以理性方式協助處理糾紛,竟共同恫嚇被害人2人,使被害人2人心生畏懼,精神上受有相當程度之痛苦,所為實有不該;惟念及被告2人犯後均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等情狀,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各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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