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工程師「公車上的邂逅」煞到正妹 恐怖!尾隨返家扯口罩「想看妳的臉」挨告

台中1名工程師搭公車時對正妹一見傾心,尾隨返家更直接扯下其口罩稱「我想看妳的臉」,遭提告判刑。(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中1名工程師搭公車時對正妹一見傾心,尾隨返家更直接扯下其口罩稱「我想看妳的臉」,遭提告判刑。(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中1名張姓工程師搭乘公車時,偶遇女子小愛(化名),雖然對方戴著口罩只露出靈動大眼,但他一見傾心,一路尾隨她回到租屋處,張男見機不可失上前攀談並說「我想看妳的臉」,直接伸手扯下她的口罩,小愛因此被嚇得花容失色,趕緊報警。案經台中地院審理,依《強制未遂罪》判張男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支付罰金5萬元。

判決書指出,前年11月22日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一律需要戴口罩,小愛下班搭乘台中BRT公車返家,同車的張男一看見她,整個人彷彿失了魂,後來跟著小愛下車,並一路尾隨到她租屋的大樓將她攔下攀談。

但是,情況至此失控,張男在與小愛談話間,說出「想要看妳的臉」不等佳人回答直接伸手要拉下小愛的口罩,小愛嚇得不斷閃躲,而後小愛友人聞訊趕到,張男才悻悻然離開。

事後,小愛報警提告,開庭時,張男坦承尾隨對方,但否認動手拉她的口罩,經法院調閱相關監視影像後,認為張男為追求小愛,不但侵入他人住宅、還對小愛強制犯行,造成她的陰影與害怕,審酌張男後來坦承犯行,兩人已經和解且獲得對方原諒,依《強制未遂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緩刑2年,並支付5萬元罰金。全案可上訴。

社會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