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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加班費被拒還遭嗆「你惡意加班」 員工怒告公司結局曝光

員工提告公司索討50萬加班費。(示意圖/Pexels)

員工提告公司索討50萬加班費。(示意圖/Pexels)

一名在北京某飯店管理公司任職的逯姓 職員,因向公司索討加班費人民幣11.6萬(約新台幣50萬)不成,還被嗆「虛假加班」、「惡意加班」,氣得對公司提告。法院最終宣判公司必須支付人民幣5.6萬(約新台幣24萬)加班費。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導,逯(ㄌㄨˋ)姓職員在2018年7月26日與公司簽下月薪9000元(約新台幣近4萬)的3年勞務合約,並約定加班必須經部門主管同意,但雙方在合約結束的2021年,卻為了加班費鬧上法院。

逯姓職員要求任職期間的雙休日23天、延時加班1200.8小時,總共11.6萬加班費,以及解除契約的3.6萬(約新台幣15萬)補償金,並提出相關文件佐證。一審法官檢視逯姓職員及公司方出具的證明後,不採信公司的無效加班說法,但也因職員的工作崗位性質,不支持他索討雙休加班費的理由。

逯姓職員與公司都提出上訴後,二審法官再次不採信無效加班訴求,也推翻一審有利職員的延時加班91天認定,不過由於一審計算的金額符合標準,最終雙雙駁回職員和公司的上訴,維持一審的公司須賠償5.6萬判決。